tag:blogger.com,1999:blog-33595714.post2567586533698793988..comments2023-12-02T18:39:25.382+08:00Comments on 新春秋 PANDEMONIUM: Is that karma?Unknownnoreply@blogger.comBlogger10125tag:blogger.com,1999:blog-33595714.post-50223952815152840972008-06-14T12:27:00.000+08:002008-06-14T12:27:00.000+08:00不寫天譴二字便屬於沒有說及或意含「天譴」?留心那段唐山地震前後時期中國政治局勢變化。轉貼:关于天灾是...不寫天譴二字便屬於沒有說及或意含「天譴」?留心那段唐山地震前後時期中國政治局勢變化。<BR/><BR/><BR/>轉貼:<BR/><BR/>关于天灾是否是"天谴",余秋雨有两段慷慨激昂的宏论,且都是关于"地震"的。摘录如下,看看所谓知识分子如何在专制的马屁股后面沦陷。<BR/><BR/><BR/>关于唐山大地震:<BR/><BR/>"人世间的小灾难天天都有,而大灾难却不可等闲视之,一定包含着某种大警告、大终结、或大开端。可惜,很少人却能够领悟。"<BR/><BR/>"这次唐山大地震,包含着什么需要我们领悟的意义呢?我想,人们总是太自以为是。争得一点权力、名声和财富就疯狂膨胀,随心所欲地挑动阶级斗争、族群对立,制造大量的人间悲剧。一场地震,至少昭示天下,谁也没有乾坤在手,宇宙在握。只要天地略略生气,那么刚才还在热闹着的运动、批判、激愤,全都连儿戏也算不上。"<BR/><BR/>"天地自有天地的宏大手笔,一撇一捺都让万方战栗。这次在唐山出现的让万方战栗的大手笔,显然要结束一段历史。"<BR/><BR/>——余秋雨《天灾神话》(《寻觅中华》,作家版二〇〇八年五月)<BR/><BR/><BR/><BR/><BR/><BR/>四川汶川大地震:<BR/><BR/>"不管是谁,提出这种谬论都是大恶。因为这种谬论把十三亿中国人当作了'天谴'的对象,把已经死亡的五万多同胞当作了'天谴'的对象,实在太让我们愤怒了!十三亿中国人做错了什么?五万多同胞做错了什么?究竟是什么样的'天'在惩罚他们?如果真是这样,我要套用关汉卿的语言对'天'高喊一句:'天啊,你残害苍生枉为天!'"又说:"任何人都可以有不同的政治立场和社会理念,对此我予以尊重。我不可容忍的是,这些似乎有文化、有见解的人,居然对数万名骨肉同胞的伤亡无动于衷,而且还在伪造理由,把自然暴力美化成了正义的化身。对他们,我实在不想说什么话。我只想告诉网友:记住,凡是对万众苦难无动于衷的人,不可能有什么值得注意的政治观点。今后我们必须把各种眼花缭乱的政见、观点、学派、团体……推到最终的人文底线上:是否救助生命,是否守护民众,是否扬善去恶,是否具有爱心。如果连这条底线也通不过,其他千言万语,我都不想听!"<BR/><BR/>——5月24日《驳"天谴论"——余秋雨与网友的一段对话》<BR/><BR/><BR/><BR/>看了以上两段文字,我们不知道余秋雨先生是用自己的哪一只手打哪一边的脸。也弄不清楚他是卖矛呢还是卖盾,当然更弄不清楚他的心目中那个所谓的"天谴"是真的呢,还是假的。或者"天谴"者,老天也听老余调遣者也。是否算天谴,是需要称颂还是义正词严的控诉全看比"天"还大还专制的那个"主子"的意思。也就是,一切全看马屁股的表情再做论断。<BR/><BR/>既然弄不清楚我们就不作任何论断,我们将余秋雨先生的两段绝代雄文放在一起,让他们互相搏斗吧。<BR/><BR/>看看哪一段的真理味道浓,哪一段的力度大,哪一段的激情更持久,哪一段是喝了白酒讲的,哪一段是吃了伟哥讲的,哪一段最终获得胜利。我想,以余秋雨老先生的功力,哪一段都难以绝对制胜,因为两段文字都太厉害了。<BR/><BR/>这就只好最终看评委的,评委历来伟大光荣正确,自然知道取舍。评委的取舍当然也应该就是余秋雨的取舍,正如同马屁股的方向就是赶马人目标。<BR/><BR/>看来,余秋雨先生知道得的确不少,至少知道马屁股需要什么样的关怀:是鞭子还是梳子!<BR/><BR/>他足迹遍世界,见多识广,两样都准备好了……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3595714.post-46364110528868079362008-06-14T09:12:00.000+08:002008-06-14T09:12:00.000+08:00Gwai:新士林哲學我略有涉獵,但不見有論者講「絕對惡」,我想那應該是一般教徒的誇張說法,不具任何哲...Gwai:<BR/><BR/>新士林哲學我略有涉獵,但不見有論者講「絕對惡」,我想那應該是一般教徒的誇張說法,不具任何哲學意義。因為承認「惡」可以獨立自存,等於同意有善惡二元,如此便落入了摩尼教的教義。現代天主教哲學家即使如何修正,始終是以Thomism為宗,不會夠膽提出這類「異端」思想的。倉海君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7212577823407511988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3595714.post-3612750184377405612008-06-13T21:32:00.000+08:002008-06-13T21:32:00.000+08:00倉海君:1. 對,St Augustine 認為惡只是善的欠缺。士林哲學肯定「善」,不妨理解為「完美...倉海君:<BR/><BR/>1. 對,St Augustine 認為惡只是善的欠缺。士林哲學肯定「善」,不妨理解為「完美」,而引申「絕對」、「無限」、「永恆」,對這些概念予以限制可分別推出「相對」、「有限」、「短暫」等不完全的概念。所以,不完全的善便是惡,惡是善的虧損,只有相對意義。St Thomas Aquinas 舉過例:盲眼這種狀況是惡,是人失去視力的後果。正常有視力是善,所以盲是目視的虧損,惡。不過對惡這種理解有時也挺怪,例如人是按著上帝的形象而給塑造的,所以人的形軀如果有偏差就視為惡,因此設想人有一對翼是惡的,這類翼人恐怕會成為獵巫對象,因為他們違背了善 – 上帝的形象。但在我看來,翼人不見得是常人的虧損或偏差。又,今時今日偶讀一些文章每見一些天主教徒說同性戀、墮胎是絕對惡,雖然同性戀可以理解為正常異性戀的偏差,墮胎是對生命的虧損,兩者的概念還是相對的,但將同性戀和墮胎表述為絕對惡,到底只有修辭上的花巧抑或實質概念上的轉變?我也弄不清。不過,從語境看,他們那個「絕對」至少指「任何條件下」的意思,儘管天生是gay抑或因姦成孕,同性戀和墮胎是毫無例外地惡,必須禁止。另外,今時今日一般人亦愛說「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腐化」。絕對的權力似乎指無限大的權力,如上文,「無限」本來是「善」的概念,而權力本身似乎也難以相對於什麼的虧損來定義,所以「絕對的權力」本身似乎就是個獨立概念,不必倚賴或相對於另一「善」的概念才能有,「絕對的權力」就是絕對惡。Anyway,中古的士林哲學確只肯定有絕對善,惡只係相對。如果今人修正了惡這個概念,那是現在的事,這點我得承認。(但絕對惡是否與現代的耶教哲學有關?我不知道。)<BR/><BR/>2. >>「自律道德」似乎並非佛家所提倡的--除非你已徹底「覺醒」,否則「自律」容易變成另一種我執。<BR/><BR/>自律又稱自力、自主,強調的是人可以自救,我理解的佛家義理(除了淨土宗)也是個自救系統。儒、釋、道三家均是,在人心人性這個甚本點上向上發力自救,此所以三家在中國文化裏可以互相融通。目前耶教也正在努力融入中國文化,但它的「他救」(靠上帝)理論特色與中國文化的「自救」特色並不容易調和。不過雙方都在努力。近十多年間這類討論「會通」的學術書出版了很多。「自律」會否成「我執」,那就看你如何「律」了。這些要說的有很多。不過,佛家有云「煩惱即菩提」、「墮落不深、覺悟不徹」。<BR/><BR/>3. >>一般讀者會否把「明智」、「覺悟」等也視為道德上(這字眼帶有些不準確的 connotation)的善呢?我們得承認,這比較困難。<BR/><BR/>論道德,去到奥微處,就係講心體的發用。「明智」、「覺悟」就係心體的靈明狀態。儒家講性善,講不忍人之心,若不涉「明智」、「覺悟」,那惻忍之心又如何能開顯呢?普通人(一般讀者)不談,因為尋常生活不必滿嘴學理。俗語說「仗義每多奢狗輩」,有時「覺悟」也真不必要讀很多書,滿口心性。<BR/><BR/>懂很少,不多說了。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3595714.post-77870371180359211022008-06-13T08:49:00.000+08:002008-06-13T08:49:00.000+08:00Gwai:的確不該多說,但還是有一點點意見:1.通常講義務論倫理學(我特別指康德),就是以德行本身作...Gwai:<BR/><BR/>的確不該多說,但還是有一點點意見:<BR/><BR/>1.通常講義務論倫理學(我特別指康德),就是以德行本身作為目的,以區別於濫觴自古希臘哲人的目的論倫理學(以eudaimonia為究竟)。佛家的道德觀其實可與古希臘比較,兩者皆明顯有其善行以外之目的,而佛教徒亦有戒律要守,所以我認為在義務論背景下的「自律道德」似乎並非佛家所提倡的--除非你已徹底「覺醒」,否則「自律」容易變成另一種我執。<BR/><BR/>你最後一段講的,我大致上不會反對,只是我不會稱之為「賞罰」;至於稱為「善惡」,如果你假設一般讀者已經掌握了倫理學的某些概念--例如 intellectual virtue也是「善」的一種--我也是不反對的。問題是:一般讀者會否把「明智」、「覺悟」等也視為道德上(這字眼帶有些不準確的 connotation)的善呢?我們得承認,這比較困難。<BR/><BR/>2.你說:「舒君似乎將道德善惡理解為一種絕對的東西,某種事物含有這種東西就會有善或惡的性質。這很有西方中古時代的天主教哲學的味道,例如同性戀、墮胎是絕對惡。」<BR/><BR/>這句有點問題。天主教哲學根本否定「絕對惡」,因為:<BR/><BR/>1.自St Augustine始,已認為惡只是善的欠缺;<BR/>2.在士林哲學中,「存在」本身也是善的,絕對惡就表示連「存在」也沒有了。<BR/><BR/>所以在天主教哲學中,世上並沒有「絕對惡」這回事,惡只有相對意義。倉海君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7212577823407511988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3595714.post-65812154215069578282008-06-13T01:16:00.000+08:002008-06-13T01:16:00.000+08:00舒爾賽引了一些學者和法師的看法,但在分段和標點上頗混亂。有些引文沒頭尾引號而只標出處,有些引上引的又...舒爾賽引了一些學者和法師的看法,但在分段和標點上頗混亂。有些引文沒頭尾引號而只標出處,有些引上引的又沒出處,不同引文之間又不給予隔斷號(例如* * * * *)或者號碼,使人看得吃力。希望舒君可以重新edit一下,用table的形式將每部 相關引文 配與背景顏色,加上編號,如倉海君的一篇《網摘8/6/2008》,使讀之一目了然。<BR/><BR/>倉海君曾引Walpola Rahula,但漏掉 “The idea of moral justice, or reward and punishment, arises out of the conception of a supreme being, a God, who sits in judgement, who is a law-giver and who decides what is right and wrong.”,在缺乏這段解釋下,我前文認為Walpola Rahula獨斷。其實Walpola Rahula有解釋。在此,善惡都有標準(這標準可以是善或惡的完形),合乎標準叫善,反之則惡。要判定善惡對錯就要有這個標準,或者說,有個裁判官,對西方而言,上帝就是這個裁判官或是非對錯標準的自身和來源,否則就無從比較,亦無從判斷善惡對錯。佛家否定這種上帝式的道德系統,所以說業力的作用機制不涉道德(包括justice)。Rahula的說法成立,provided that他只設定了道德只有一種 --「他律道德」(指超越 人的心靈 以外有一最高最莊嚴的價值標準以判定人的行為對錯)-- 除此別無其他系統。<BR/><BR/>舒君尾段說「我可以再強調一次,業本身沒含有道德價值,所以我不同意關大眠把業定為moral action……我舉一個不太貼切的例子,業就好比法律,法律本身無善惡可言,但一旦你犯法了,就會受到懲罰,你做了好事,就會受金紫荊勳章表揚之類,這是作用而言,而不是本質(法律)。」確實這是個完全不貼切的例子。一個法律系統中必然有一套法典,當中列出了條目準則,違反了這些準則就會被罰被判,所以整個法律系統等同一個裁判官或上帝,執行著賞善罰惡的作用。舒君既認為業不含善惡的道德價值,即其作用(留意:業本身就是action)不假外求,哪又何需倚賴如同上帝的更高標準的所謂「法」以判定賞罰或通過這種篩選才能真正「完成」(accomplish)其工作(作用)呢?簡言之,既不需(價值)標準,又需要標準,這不是有內部矛盾麼? <BR/><BR/>(又,舒君似乎將道德善惡理解為一種絕對的東西,某種事物含有這種東西就會有善或惡的性質。這很有西方中古時代的天主教哲學的味道,例如同性戀、墮胎是絕對惡。)<BR/><BR/>大家不妨想想,道德是什麼意思?他律道德系統以外還有其他系統嗎?賞善罰惡的概念在語用(pragmatics)上,除了如上文所指「合乎」(善)和「不合乎」(惡)某一外在標準(善惡自身)而導致某種結果的理解外,還有其他用法的概念嗎?對個人而言,「(因為)你執著,(所以)你就苦」(此謂之罰)和「你無執,你就自由,就樂」(此謂之賞);對群體人際而言,「你對人差,人就對你差」(此謂之罰)和「你對人好,人就對你好」(此謂之賞),這樣的概念用到理解業力上可以嗎?大家想想。不多說了。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3595714.post-76923861370739829682008-06-12T18:32:00.000+08:002008-06-12T18:32:00.000+08:00我也想看書店見聞錄…哈哈我也想看書店見聞錄…哈哈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3595714.post-16961612181450714622008-06-12T11:48:00.000+08:002008-06-12T11:48:00.000+08:00Jesus Christ, another piece of DRY article thousan...Jesus Christ, another piece of DRY article thousand times drier than a glass of dry Martina!!!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3595714.post-71503509466022455132008-06-12T09:53:00.000+08:002008-06-12T09:53:00.000+08:00舒爾賽補充了專家之說,謝謝!現在總覺得舒老兄的文似八九十年代的賀歲片,有時雖不太嚴謹,但永遠大卡士大...舒爾賽補充了專家之說,謝謝!現在總覺得舒老兄的文似八九十年代的賀歲片,有時雖不太嚴謹,但永遠大卡士大製作,自有可觀之處,我也支持。如樓上所言,真想再看看書店奇談,即使不「奇」,報道一下近況也好。倉海君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7212577823407511988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3595714.post-59119595654936715412008-06-12T00:30:00.000+08:002008-06-12T00:30:00.000+08:00support yousupport you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3595714.post-60505571712963742402008-06-12T00:08:00.000+08:002008-06-12T00:08:00.000+08:00舒爾菜幾時寫番日常生活所見所聞?舒爾菜幾時寫番日常生活所見所聞?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