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blogger.com,1999:blog-33595714.post4084204636199106039..comments2023-12-02T18:39:25.382+08:00Comments on 新春秋 PANDEMONIUM: 《投訴聖經大行動》有感Unknownnoreply@blogger.comBlogger3125tag:blogger.com,1999:blog-33595714.post-67832712874057729542007-05-20T16:20:00.000+08:002007-05-20T16:20:00.000+08:00第一段中提到的「小心」是指什麼,我有以下領悟:要小心由自己以為是撒旦爪牙的人指出自己對聖經知識貧乏得...第一段中提到的「小心」是指什麼,我有以下領悟:要小心由自己以為是撒旦爪牙的人指出自己對聖經知識貧乏得慚愧,更要小心由他們指出自己的行為離經叛道得連教外人也不如。<BR/><BR/>(之前我曾以寫文章來探究時下的所謂基督徒有多麼的遠離耶穌的教訓,結果收穫是頗為豐富的。)<BR/><BR/>回應倉海君的留言:那句諺語似乎用得太濫,似乎成了教徒逃避了解持相反意見者的擋箭牌。教徒統稱為「反教者」(某程度上只是非教徒的別稱)的人其實並非他們想像中的一致,「反對」基督教的重點和程度也很不同。要繼續以某個方便的統稱看待他們,還是深入了解他們個別的見解,則是你的決定。<BR/><BR/>還有,支持送檢的並非只有所謂的反教者,更是連有些基督徒也有份。所以請別把事件簡化為「反教者的又一行動」好了。kc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2267924755106547923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3595714.post-7847483302654424832007-05-19T13:23:00.000+08:002007-05-19T13:23:00.000+08:00一般被批評o既基督徒「特質」,顯然就唔係基督徒o既本質(就算大量基督徒係咁都未能充分證明)原因我反而...一般被批評o既基督徒「特質」,顯然就唔係基督徒o既本質(就算大量基督徒係咁都未能充分證明)<BR/>原因我反而認為係(主流)教會o既手法,因為我認為好多基督徒連聖經都未睇熟,聖經又點能夠影響到佢o地.....<BR/><BR/>另外,早前揭過o下楊牧谷本《基本信仰與超凡生命》,有一句咁寫:「我們知道,對新約時期的教會威脅最大的,莫過於諾斯底主義。諾斯底主義不單是一哲學流派,它同樣是人類思想中的陰暗面。」<BR/><BR/>我睇見「陰暗面」三個字,真係打o左個突arttacker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5643755348005055769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3595714.post-73348232114671680192007-05-19T12:36:00.000+08:002007-05-19T12:36:00.000+08:00Zeke,很高興你點出問題所在,我也想談談自己的看法。基督徒的自以為是或剛愎自用,其實只能在偶性的層...Zeke,很高興你點出問題所在,我也想談談自己的看法。基督徒的自以為是或剛愎自用,其實只能在偶性的層面上說(per accidens),但這不是基督徒的本質(per se),很多人似乎把兩者混淆了。<BR/><BR/>至於把現代信徒的罪行歸咎於古已有之的聖經,就跟把歷來中國人的劣根性回溯到儒家或孔子一樣,都犯了「誤時序為因果」(post hoc, ergo proter hoc)的邏輯謬誤(而且錯得相當明顯和笨拙)。<BR/><BR/>當然,如果說這種謬誤能「刺激思考」的話,我絕不反對,但我期望大家所思考的,是謬誤之所以為謬誤之因,而不是謬誤的內容本身,或由此而觸發的無謂聯想。<BR/><BR/>投訴聖經這遊戲,如果真和中大事件有關的話,那麼某些參與者的目的,就應不在打倒聖經,亦不單單是指向那些「借助《聖經》提倡反智社會價值以建立利其自身的權力架構之人士」,更是要乘機戲弄一下審裁處。<BR/><BR/>這些參與者不見得就是反基督教人士,但經此一搞,如果他們沒仔細分辨其批評對象,而只是漫不經心地把聖經、成熟信仰和明光社捆綁在一起的話,相信他們日後對聖經及教會的印象也好不了哪裡,而社會其他人士亦然。結果是什麼?大概就如英諺所謂"throw out the baby with the bath water"。這根本是雙輸局面。為什麼會弄成這樣?大家不妨慎重思考一下。倉海君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7212577823407511988noreply@blogg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