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blogger.com,1999:blog-33595714.post4374104309325067474..comments2023-12-02T18:39:25.382+08:00Comments on 新春秋 PANDEMONIUM: 讀舒爾賽《超凡抄襲》有感Unknownnoreply@blogger.comBlogger5125tag:blogger.com,1999:blog-33595714.post-68260354106709579612007-09-07T07:21:00.000+08:002007-09-07T07:21:00.000+08:00我其實從來也沒否定過其道德問題,只是我不會把焦點完全放在道德上而已。在我看來,一開始雙方的書都可以算...我其實從來也沒否定過其道德問題,只是我不會把焦點完全放在道德上而已。在我看來,一開始雙方的書都可以算是商業產品,而爭論的原因其實也離不開商業利益 (如果只是文學上的模仿,那根本就毫無問題,對嗎?),但事實上,正常的商業活動根本就不可能用很高的道德準則來評論。坦白說,我認為這根本就是小事。<BR/><BR/>如果你認為非要道德譴責不可的話,沒問題,但用字一定要準確,否則就難以服人。例如你說:"不過,”同學”書好壞,剽竊在先",你真的認為這叫"剽竊"嗎?請留意,如果真是剽竊,原作者是絕對有權起訴剽竊者的。再說,"同學"封面明明有作者名字,既非冒名,亦非隱去,如果單單執著於書名類同,我認為要道德譴責得鞭鞭有力也不容易。<BR/><BR/>如果我是原作者,我不會道德譴責任何人,因為在商業競爭上,這根本是沒用的。我會做的是,想想如何把書寫得更好更有特色,然後淘汰其他模仿我的對手。你絕對可以閉門繼續講道德,但如果是我,我只會考慮商業現實。倉海君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7212577823407511988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3595714.post-23601978815864567762007-09-06T21:36:00.000+08:002007-09-06T21:36:00.000+08:00書好書壞非問題重心,如將此場出版事端作商業競爭論,說實話,當今商業競爭佔先者,包括超凡學生在內,大家...書好書壞非問題重心,如將此場出版事端作商業競爭論,說實話,當今商業競爭佔先者,包括超凡學生在內,大家認為哪本是寫得好的書?誰去決定哪本是好書?<BR/><BR/>超凡學生讀者在網上觀之應以中小學生居多,誠如金庸與鏞之例,用意異常明確.可惜非舉出百個例子,便可抵過冰山一角.我中小學生時代都買過不少老翻書(如七龍珠),當年因為無妥善的書籍進口,以致有人乘機發財.這是視野的考驗.<BR/><BR/>明顯,超凡學生與超凡同事一事,事涉非商業競爭.如果你有留意出版社在”同學”書作者的宣傳用字,不難發現”借殼上市”,乘”學生”書名之力一上,請問,這是專出兒童教育圖書出版社的所作所為嗎?<BR/><BR/>超凡學生一書有學生認為無聊,有學生認為有共鳴,全是讀者反應;好壞判別大可放在四海,慢慢談論.不過,”同學”書好壞,剽竊在先,加上該作者本為教師,做出這等行為,放在道德議題上,難道又要讀他寫得好壞?<BR/><BR/>其他書有沒有參考人,和這事端看來無關.倘想繼續借題發揮,大可發表專論吧.何況,事端牽涉之歷史因素,相信非他例可破讀之.<BR/><BR/>小讀者買書,乃看是否新書.如大家也曾是書迷,試試想想自己的選書習慣.這才是,為什麼要在道德上論之.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3595714.post-37894461879530052882007-08-26T09:40:00.000+08:002007-08-26T09:40:00.000+08:00For interested parties:I am following up an old de...For interested parties:<BR/><BR/>I am following up an old debate at: http://www.inmediahk.net/public/article?group%5fid=205&item%5fid=166019<BR/><BR/>where I have taken the liberty of quoting a little bit from 倉海君's entry.Y.T.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2990019119299338300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3595714.post-85611492146049968302007-08-24T15:47:00.000+08:002007-08-24T15:47:00.000+08:00我舉的例子,只是書名相似,的確不易混淆。但我的意思是,即使模仿或指涉的意圖顯而易見,但只要實質內容不...我舉的例子,只是書名相似,的確不易混淆。但我的意思是,即使模仿或指涉的意圖顯而易見,但只要實質內容不同,那就談不上是抄。我見舒兄或原作者都只強調那個似乎很混淆的書名,所以才有點不以為然。<BR/><BR/>我會同意「超凡」類似一個商標,純粹基於商業考慮而挪用,的確有點狡獪,所以我在文中已明確指出:「至於說出版社混淆視聽,我同意這是較合理的批評。」<BR/><BR/>但另一方面,假如那本所謂仿作之所以能登上暢銷書榜,是由於跟原作的水平相差無幾,那麼這就是一場商業競爭了。仿作的出版商沒道德嗎?是的。但非常不道德嗎?是抄襲嗎?似乎又未到那地步。我覺得有很多時候,大家似乎沒必要輕易為一些商業競爭"仗義執言"。<BR/><BR/>我以前見過一部金庸武俠小說,但書名卻聞所未聞,細心一看,原來作者叫「鏞」(一個字)!夠混淆吧?但如果我是金庸,我只會一笑置之。現實是:書寫得糟糕,自然沒有人看,何苦助對手宣傳?倉海君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7212577823407511988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3595714.post-6241413656842930422007-08-24T13:59:00.000+08:002007-08-24T13:59:00.000+08:00//問題是,抄襲或模仿(喜歡的話叫"致敬"也行)根本不是"中國傳統",而是人類共性。且舉書名為例,1...//問題是,抄襲或模仿(喜歡的話叫"致敬"也行)根本不是"中國傳統",而是人類共性。且舉書名為例,1903年G.E. Moore出版了名作Principia Ethica,之後Whitehead和Russell則出了一部Principia Mathematica,書名驟眼看來就有六七分相似,但相信沒人會稱為抄襲或混淆視聽吧?而向Gibbon的The Decline and Fall of the Roman Empire致敬的,就更多如天上繁星,隨便到Amazon檢索一下用The Decline and Fall of XXX為書名的,就有The Decline and Fall of the Roman City,The Decline and Fall of the Roman Church,The Decline and Fall of Sex(!)......//<BR/><BR/>你舉的例子,仿書名者,更改的都是書名中的信息重心(如Ethica --> Mathematica,The Decline and Fall of XXX 的 XXX),不同之處是明顯的,讀者不易混淆。<BR/><BR/>但「超凡學生」一名,「超凡」才是這個書名的信息重心,但那出版商改的卻是非信息重心的「學生」-->「同學」,讀者較易混淆。<BR/><BR/>如果那書名是註冊商標,那麼那出版商法律上可能真有侵犯版權之嫌;如果那書名不是註冊商標,那出版商在專業道德上仍是應該被指摘的。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