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問題來了,是否老外放照片在私人blog便是"大丈夫"(日文),日語意思指"無問題"。那我們香港blogger照板煮碗,在家中電腦上存便必被查出ip,跟住差人半夜上門請你回警局。
再問題是那個blodspot上 的blog,其所有照片皆上傳於任何地方網吧,blog主是遊客或遊民,如果如此更如何受什麼法律去管呢?頂多有關方面去叫google閂此blog嗎?
網路日新月異,香港警察如此大口氣說能找到任何發放者,實際是發瘋,稍懂電腦和上網的香港人都覺得香港警察今回真是露了底。人家男星女星就曝陽曝陰,香港特區警察就跟隨去曝短。
katana兄, 我諗我同你見過面都算係朋友, 你有無個網址? 可唔可以腥畀我? thx =P
回覆刪除欲窮千里目,應多交朋友
回覆刪除舒兄,這是寒舍
回覆刪除http://kendo1231.blogspot.com/
哈, 我係想話要有甜照果個網頁呀
回覆刪除貼此會引起問題,舒兄你有msn嗎 ?請email我喇
回覆刪除kendo2002hk@yahoo.com.hk
楼主的潜台词可能还包括:请你移玉步到他的网志处讨论;但不代表他一定会给你;总之他不会把甜照的连结或有关的其他带来新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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