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男同性戀愛滋病"的一些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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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同性戀愛滋病個案急升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90220/4/ascz.html)


衛生防護中心顧問醫生(特別預防計劃)黃加慶... 表示,男同性性接觸社群感染愛滋病病毒的風險明顯較性工作者及使用針筒人士高10倍以上。


調查顯示,香港男同性性接觸社群的安全套使用率偏低


看到以上兩點, 我到衛生防護中心(http://www.chp.gov.hk/cindex.asp?lang=tc)的網頁想找找這些數據的來源或佐證。

我相信如非真的做了一些調查, 衛生防護中心是不敢發出此類新聞稿的。我找不到這新聞稿裡所說的"調查", 亦無從核證這調查的可信度。我以下列舉的數據亦並非嚴謹的分析, 但望為看官提供另一個看待這些"數據分析"的角度。

衛生防護中心的傳染病直擊第6卷第3期 – 2009年第4週至第5週 (2009年1月18日至1月31日)(http://www.chp.gov.hk/files/pdf/CDW_V6_3s_752814.pdf)做了個有關男男性接觸而又是HIV+的病者感染梅毒的統計, 而樣本來源(sampling)是往Social Hygiene Clinic (SHC)求診的有關病者。到底這sampling有多能反映香港有關患者的情況, 看官可自行定斷。

在衛生防護中心的網頁裡找到的最新近的有關HIV及愛滋病的統計數字, 已是2008年7至9月的數字:


(http://spreadsheets.google.com/pub?key=pkebk3i5HXvTHn_2ou-a4Cg)

從這統計可見, 於2008年7月至9月:
- 經異性性接觸感染HIV/AIDS, 佔總患者31.8%;
- 第二高百分比的感染途徑為"不詳", 佔27.2%;
- 經同性性接觸感染HIV/AIDS, 佔總患者22.5%;
- 注射毒品人士(推斷為共用針筒)感染HIV/AIDS, 佔總患者13.2%。

大家請看回文首新聞稿裡一句"男同性性接觸社群感染愛滋病病毒的風險明顯較性工作者及使用針筒人士高10倍以上"。這"明顯地高10倍以上"是怎樣計算出來呢? 就算我們看"累積個案", 同性性接觸 vs 注射毒品人士也不過是22.7% vs 5.9%。當然風險未必完全反映在病者人數上, 若看官可協助找到這個"10倍以上"是怎樣得來的, 請不吝指教。

然後我找到UNAIDS (http://www.unaids.org/en/) 一篇有關來年工作的文章:

This demonstrates that most countries haveset a target of 80% coverage of antiretroviral treatment and prevention of mother-to-child transmission programmes, which is widely accepted as a standard definition of universal
access for these interventions—that is one that is achievable and will also have the most significant impact on the population served. In regions with concentrated epidemics, countries have given priority to availability of services for key populations at higher risk of exposure to HIV such as sex workers, injecting drug users, and men who have sex with men.


(UNAIDS, "What countries need: Investments needed for 2010 targets", p5; http://data.unaids.org/pub/Report/2009/20090210__investments_needed_2010_en.pdf)
在此報告的第五頁的圖表一, 可見首三項被關注的防治愛滋病項目依次為"治療antiretroviral(HIV為其中一種)病毒"、"防止母嬰傳染"、及"性工作者"。

我想, 相比起世界其他國家, 香港不算是"regions with concentrated epidemics"吧。

大家可連結到這裡(http://en.wikipedia.org/wiki/Hiv#Sexual)一看HIV病毒傳染途徑的數據。雖然這些數據已不updated, 但它們曾刊於醫學刊物上, 應有一定的可信性。

這表列出:
- 每10,000個HIV+血液輸血的個案中, 估計9,000個個案染上HIV;
- 每10,000個有HIV病毒的母親, 估計2,500位誕下HIV+嬰兒;
- 而每10,000個肛交個案(Receptive anal intercourse + Insertive anal intercourse), 其中一方是HIV+, 雙方均沒戴安全套, 另一方染上HIV的估計個案為56.5。

我並不是說同性性行為不會傳染HIV, 但我看到許多新聞報導(例如這則: http://www.unaids.org/en/KnowledgeCentre/Resources/FeatureStories/archive/2009/20090116_MSMAsia.asp) 都只報導男男性行為HIV+的數據而不報導男女性行為HIV+的數據, 亦不就兩個樣本來源(sampling)及樣本數(sample base)再作深入的數據分析, 而只隨便的用一個看上去好像很嚴重的百分比來支持"男同性戀愛滋激增", 煽情就夠煽情了, 但其實在誤導讀者。

很久以前已寫過一篇短文簡述這些所謂"男同性戀的愛滋病感染百分比遠高於異性戀"是數字遊戲居多, 玩弄這些數字遊戲的人或機構可能真心想減低HIV感染率, 又或別有所圖, 但他們不明白, 他們做出的這些數據, 放在新聞稿裡, 其實很誤導市民, 加深了他們對同性戀的誤解; 異性戀者看見這些數據, 可能會有"愛滋病係同性戀先有"的想法, 而不認識到其實他們如有不安全性行為 (新聞報導裡說的所有同性的不安全性行為, 都可套用於異性性行為上; 就性行為而言, 男男/女女可做的比男/女可做的要少呢), 一樣很容易感染到HIV。

最重要一點, 異性戀不等同異性性行為, 同性亦然。戀不一定要性, 性也不一定是戀, 對不? 這不是咬文嚼字, 而是似乎因"同性性行為"不被接受 (雖然不是唯一原因), 連帶同性間的愛戀亦不容於世。

任何形式的體液接觸都有可能傳染愛滋病。陰道性交與肛交一樣接觸到體液。與HIV+性交不一定必會受感染; 中間涉及很多因素, 例如性交方式, 有甚麼體液的交流, 病者體液裡HIV病毒的concentration(體液裡的HIV concentration因應病者身體及患病狀況會有變更), 交流過的含HIV病毒的體液的量是否足以傳染病毒, 等等。故此, 我們並不能武斷地說其中一種性交方式更容易感染到HIV, 充其量只能說肛交比陰道性交更易製造傷口, 增加了病毒入侵的機會。

此文只有一個目的: 當各位看這些新聞報導時, 請小心別被這些數字及百分比誤導。

4 留言:

simon@creato 說...

傳媒為政府犬牙時有所聞,官僚玩弄數字遊戲也是平常時,不過如此影響社會和諧,扭曲正確價值觀的報導實在可恥。

匿名 說...

Terry

我想請教一下關於freemason既野
例如g 字點解?
你有msn嗎? 我msn係kelucifer@hotmail>com

倉海君 說...

你叫Terry?不太清楚你為什麼會在這裡問freemason的問題,也不清楚你在問誰(是上文作者.bwd.?還是其他人?),但我可以很簡略地答一答。

G可以有很多解釋,例如代表Geometry,其形象亦指"The Grand Architect and Contriver of the Universe",請參考Samuel Prichard的經典著作Masonry Dissected。

G也可理解為希伯來文"yod"的象徵,yod表示神名--羅馬字母是"I",但丁也用"I"來象徵神的第一聖名。

另外,希臘字母G的大寫(Γ)像石匠用的角尺,所以也用來作Freemason符號。

這些是常見解釋,當然還有其他。

我不是Freemason,但有見過一些,其實沒什麼特別。有興趣可email再談,msn我沒有用。(magliabecchi@gmail>com)

slamian 說...

同意傳媒常有斷章取義的問題,在這報導上也不例外。

"大家請看回文首新聞稿裡一句"男同性性接觸社群感染愛滋病病毒的風險明顯較性工作者及使用針筒人士高10倍以上"。這"明顯地高10倍以上"是怎樣計算出來呢? 就算我們看"累積個案", 同性性接觸 vs 注射毒品人士也不過是22.7% vs 5.9%。當然風險未必完全反映在病者人數上, 若看官可協助找到這個"10倍以上"是怎樣得來的, 請不吝指教。"

我也沒有看過這份報告,但單從以下的數據分柝,10倍之說也不是完全不合理:

"...而樣本來源(sampling)是往Social Hygiene Clinic (SHC)求診的有關病者。到底這sampling有多能反映香港有關患者的情況, 看官可自行定斷。"

同意這點,但以下分柝先假設09 7-9 求診的119人能反影香港有關患者的真實分佈,23%為同性戀者,6%為注射毒品人士,那麼因同性戀患病的風險應該是23/4 ~ 6倍吧? 但這分柝有問題:因為沒有考慮到同性戀者和注射毒品人士佔香港人口的比例。若假設每100港人有1名同性戀者,每100港人有2名
注射毒品人士,那10倍之說有理由了: (23/0.01) / (4/0.02)~ 11.5倍.

This is a problem of "Conditional Probability" - The doctors authoring the report probably know (I hope) - but the journalist that quoted the report probably does n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