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好戲量事件

(網民出席好戲量西洋菜街街頭表演論壇,圖片來源:善因的相簿


引言


近日「好戲量事件」引起各方關注,短短數天已有逾萬八人加入Facebook「將好戲量踢出旺角」的群組。此舉引起好戲量「反擊」,於行人專用區舉行一場別開生面的論壇。誰是誰非,於此時已經未必能說得清,但有些事件,仍然值得反思。

簡單複雜化的反指控


是次的事件其實甚為簡單,偏偏有人將之複雜化。如何簡單?事件的起因其實正正在於有部份人不滿好戲量佔用行人專人區的範圍太大,而且周不時騷擾路人(特別是女性),亦有部份人認為好戲量所演的並非藝術,故此希望好戲量改善情況,甚或將好戲量趕出旺角。然而,不少人將之改裝為政治事件,有人將網民打造成建制派打手,有人指控網民反對公共空間的存在,有人視網民為不識藝術之輩。

網民的真正意思


或許,網民真的有錯在先,Facebook群組的名字「將好戲量踢出旺角」,容易惹人非議,創立群組的網友已知問題存在,無奈難以改變名稱,故於宗旨中補充一二。無奈仍有部份有心人,毫不針對是次事件的起因、萬八網民不滿的地方,卻「死咬」「踢出」二字。有部份網民澄清指並非想要將好戲量踢出旺角,也許本人要稍作補充:網民的確想將現時的好戲量踢出旺角,卻不一定要將好戲量踢出旺角。當中差別可大了,若好戲量毫不改善,惹起更多爭議,反對聲音自然愈大,愈易引起網民一連串的運動,使好戲量難以在旺角順利演出,自然就是將好戲量踢出旺角。然而,絕大部份網民跟好戲量根本亦無深仇大恨,何必趕盡殺絕?假如好戲量能作改善,相信絕大部份網民並不會封殺街頭文化的生存空間,更不會逼使好戲量離開旺角。此乃「將好戲量踢出旺角」的意思─並非趕盡殺絕,實乃要求改善。然而,總有人只針對這點無限放大,打造網民無理兇狠、毫無理性的形象,以求「圍魏救趙」,解好戲量之危,更甚者有人於將此句類比作「處死李柱銘」,令人啼笑皆非。一來無端扯上無關之人,似乎對李柱銘不甚公平,二來更顯此人未明網民意思。假如網民真乃趕盡殺絕,何須出席論壇與好戲量討論?

阻街與違法


在此不去討論法律問題,即不去討論法律定義上好戲量是否阻街,但有一點想要提出:楊秉基於自己的網誌中指好戲量從未被起訴,所以沒有違法,這是何等可愛的想法。當然,起訴與違法之間,其實並無必然的關係,不是起訴就必定違了法,亦不是違了法就必定會被起訴。而且,法律乃為人最低的道德標準,沒有違法,不代表你做得對,更不代表你繼續永恆不變,就是有道理。再提部份好戲量成員對於阻街的反駁:「網民是否不能通過?要不要示範?」這比楊秉基的言論更可愛,依照他們的邏輯,一條闊十米的街,他們可以霸佔九米,留下一米給我們通過就行。也許他們也可以佔足十米,只要道具不那麼高就行─你無法通過?不懂跨過去嗎?要不要示範?如果這樣,我猜要告一個人/一個團體阻街,真的比登天更難。

劃分行人專用區的原意


撇開法律問題,談談好戲量與行人專用區的關係。旺角人多車多,人車爭路情況嚴重,行人路亦甚為擠迫。為避免意外發生,政府便於八年前將西洋菜南街劃為行人專用區。行人專用區的原意既為方便行人,理應以行人優先。當然,所有文化活動、商業活動等等亦可在此公共空間中進行,但一切應以行人的方便為首要考慮條件,若嚴重阻礙行人使用行人專用區,則違反當初劃分行人專用區的宗旨。然而,有部份有心人以非黑即白的形式,指網民反對好戲量於該處演出即反對文化活動於此公共空間進行,並謂「難道街道只可以供行人逛街購物?」,此乃邏輯謬誤,卻誤導了不少人。現時並無任何網民反對於公共空間進行非逛街的活動,網民所執著的,卻是好戲量違反了當初劃分行人專用區的宗旨,過份地影響行人使用行人專用區的權利。

自行霸佔公共空間


好戲量聲稱旺角行人專用區乃公共空間,他們有權隨意使用。對於此點,本人某程度上同意,公共空間乃予公眾隨意便用的空間,公眾可於不侵害他人權利與自由的框架下逛街、寫生、唱歌、演戲(當然行人仍有優先使用權)。然而,好戲量一眾,除忘記了行人專用區的意義外,亦忘記了他們只是部份的公眾,卻霸佔了其他公眾可以使用的空間,造成將旺角行人專用區的公共空間變成好戲量的「公共空間」。公共空間當中,各式各樣的人物團體均應和諧共存,但前提是要避免主動侵害他人自由,否則只會引來其他人不滿、引起其他人想要將你踢出去的言論行動,所謂「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

自由與濫用自由


收到眾多不滿聲音,楊秉基的回應是「相信每個人都可以在這裡做任何的事,表達任何事,這是每個人的最基本權利及自由」。此話極對,但好戲量似乎未能明白自由的意義。每人都有行使其自由的權利,但必須建基於不會主動侵害他人自由以及明白事理此兩項條件之上。被濫用的自由並非真正的自由,而好戲量現在所作的、楊秉基的回應中所提及的,就是這種被濫用了的自由。每人均有其自由作任何事,但如果此種自由主動侵害到他人的自由,則會引來別人禁止他這種濫用的自由。舉例說,某君深信自己有殺害他人的自由,於是持刀亂斬,侵害別人的人身自由,其勢必引來警方追捕,最後身陷囹圄,被禁制人身自由。好戲量於旺角行人專用區佔用大範圍作演出,當然他們有其演出的自由,但同時他們也侵害了行人逛街的自由、順暢地通過行人專用區的自由。另外,要享用自由,亦須明白事理。人人皆有拍手大笑的自由,但如某君走入靈堂拍手大笑,眾人怒目相向,要將之「踢走」,某君答曰:「我有拍手大笑的自由,也沒有侵害你們悼念大哭的自由,你們憑甚麼踢走我?」,請問某君是否有理?萬事抬不過一個理字,好戲量縱沒違法,但在反對浪潮下毫不反省,只以「自由」(被濫用了的那種)去作擋箭牌,屬於理不合;同時亦不去理解網民意思,屬不明事理。請問如此,何以運用自己所擁有的自由?

與行人專用區共存亡的滑梯


以本人所見,支持好戲量者最奇怪的邏輯,就是將好戲量與旺角行人專用區的存在連成一線,指若好導量被趕出行人專用區,街頭文化將受打壓、公共空間勢必萎縮、必將引來政府收回行人專用區,使各類人士的利益均會受到損害。這又是另一種邏輯謬誤,我不相信有網民將好戲量等同全部的街頭文化,更未看到有任何網民反對公共空間,亦看不出如果好戲量不在行人專用區演出,公共空間就會萎縮、行人專用區就會被收回。六年前,好戲量未於西洋菜南街演出時,行人專用區似乎更似公共空間。何必自視過高,利用滑梯謬誤,將自己與行人專用區的存亡用超能膠黏起?相信若有政黨提出要政府收回行人專用區,亦必引起網民狠批,反對收回行人專用區的人士,必不少於反對好戲量的網民,社運人士大可不必擔心,亦不必將好戲量當成自由神像。

為何只反對好戲量


有好戲量成員指,若指好戲量阻街要趕走,那麼也應該要趕走問卷調查員、街邊推銷員、法輪功、其他表演者。那麼,本人於行人專用區逛街,也必佔用一平方米左右的空間,是否也要將我趕走?問題在於佔用地點、範圍、對路人的影響以及持續時間。問卷調查員、街邊推銷員、法輪功及其他表演者均於路邊享用他們的自由,但好戲量則於路中心發揮他們的「自由」,程度分別,一看即知。另外,問卷調查員、街邊推銷員、法輪功及其他表演者公佈零散,佔地不多,影響不大,亦多不會主動騷擾路人(推銷員也只一句起兩句止,問卷調查員亦曾被投訴引來警察調停糾紛),然而好戲量則集中於路中心,佔用甚大地方,令路人要繞道而行,亦常「誠徵女朋友」,與問卷調查員、街邊推銷員、法輪功及其他表演者的分別不可同日而語。佔用地點及範圍對路人影響甚大也未必一定令路人反感甚深,星期日於行人專用區舉行的論壇亦佔大範圍,何以未引起網民關注?這就是持續時間的問題。早前奧運於香港傳聖火,尖沙嘴等地需要封路,喊不滿的市民不多。但若日日傳聖火、天天封尖嘴,市民定必怒氣衝天。假如好戲量一星期只一天演出,根本不會引來網民如此大反應,現在的情況,正是日日擾民之果。好戲量眾人何不想想,為何網民只針對好戲量,不針對問卷調查員、街邊推銷員、法輪功、其他表演者?

逾萬不滿仍死撐又情何以堪


也許好戲量仍然堅持認為自己沒錯(因為沒違法?因為他們就是藝術?),但若得悉逾萬八人不睩,他們是否應該分析一下原因,也考慮一下網民提出的反對聲音?然而本人所見,無論於網上論壇、網誌,或是當日於行人專用區舉行的論壇,好戲量及其支持者均未見認真面對問題所在,只帶大家遊花園,不斷轉移視線。堅持二字,對藝術來說極其重要,但若認為他們「阻街」的人眾多,他們是否應從善如流,體諒一下大眾想輕鬆逛街的意願?他們如此反應,其實無法得到其他人認同,更有網民本身主中立意見,於旺角論壇後亦認為好戲量過於剛愎自用。是故「將好戲量踢出旺角」群組的人數於旺角論壇後仍顯著上升。

網民的失敗


不支持「將好戲量踢出旺角」行動的人,其實不一定都支持好戲量的演出,只是不滿網民的言論。的而且確,網民人數眾多,質素難以控制,難免良莠不齊,理性者有之,粗言滿口者亦有之。但好戲量支持者只針對後者回應,成功使網民等同不理性、多粗口、沒道理的榜樣,卻不回應網上理性者的意見,實令人痛心疾首。雖給了機會好戲量支持者打擊網民,但此確是部份網民不當行為,實難說項。網民失敗的地方,還有組織差,遲遲未有實際行動,部份人只流於表面,一味反對,但「講就兇狠」,要組織行動,卻難於登天。網民有如一盤散沙,難怪對著好戲量,並無法取得優勢,無法逼使其認真面對問題並作出改善。

結語


自由有如一把刀,能夠好好利用,可為人類帶來好處,令人人生活更方便舒適。然而,不當地使用這把刀,容易傷害了他人,卻仍認為自己有這樣的自由。本人藝術修為不足,不敢評論好戲量的演出是否藝術,並不必評論。無論其是否藝術,亦有演出的自由。但希望好戲量別再逃避問題,別再只活在自己的世界,多聆聽別人意見並從善如流,達到雙贏局面,於公共空間中和諧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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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留言:

匿名 說...

冇乜留意facebook動態,唔講重以為係劇團曬馬攪大型表演+會員聚會

匿名 說...

好聞

方潤 說...

1. 既是「比喻」,主角當然可以與此事無關。我未聽過比喻也要找個有關係的。

2. 我針對的是「踢走」,這點已經多次闡述。
該group之後放棄「好戲量離開旺角」的宗旨,我亦已停止批評他們。
如果說我未明網民意思,那麼閣下也一樣未明在下意思。

我講左N咁多次,我唔識好戲量、冇睇過佢地亦唔「支持」佢地。我反對既只係「踢走」,唔係反對你地批評/反對/杯葛佢,你唔打算趕走人我就唔理,明唔明﹖

匿名 說...

呢次事件 莫過於令人聯想起九龍皇帝 曾灶財先生

由於塗污公物被多次檢控 亦有廣告商 設計師向佢招手

在外間毀譽參半 不過 亦不致於惹人生厭

反觀好戲量的表演質數有多到達這種程度?

5年的表演換來被人「踢走」

答案都呼之欲出了

匿名 說...

我也覺得方潤兄根本不是在支持或反對好戲量,他是在質疑反對者的表達手法

方潤兄這次真有點被冤枉

Crimson 說...

to be honest, i'm disappointed by both parties (theater & net users).

1. the theater has attitude problems. it should LISTEN to the public's opinions and adjust its way of operation. it doesn't mean to compromise the theater's purposes but is a healthy interaction (since it so emphasises on interaction) with the public, which can lead to a win win situation.

i only watched a few videos of their 'street art' on youtube and would say the acting was just fair. i wouldn't mind cos the actors' not paid or trained (i guess) but i'm not too sure about the content. though some say they're not art, they still claim themself an 'art organisation' so please behave yourself as you not only represent your org but ALL artists around the world.

2. many net users' not really care about anything as long as they can walk freely in MK (as they said in the FB group). they didn't try to think in the theater's position (as they would say the theater itself didn't think in their position either, and so the public's not any better than the theater) and improve the situation but to attack and destroy anything that's on their way. im not saying all, but many net users.

last thing i wanna say, i'm not too familiar with what the theater's aims are, as i only came across them with their freeze acts in times square (which the idea's originally from Improv Everywhere) and also saw the performance in the infamous gigabytes m192, which i also found huge similarities from Improv's food court musical (and ironically, Improv's received much much better compliments). Improv's aim is just being funny and humorous and creating scenes. but this theater also performs other acts sth about 'girlfriend' and stuffs, so what exactly this org is abou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