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Level中化科聆聽考試語音平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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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休假,在家收聽香港電台轉播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科聆聽理解考試。內容大致探討「個人恩義關係」與「法理」,引述了關公義釋曹操、信陵君救趙、「瞽叟殺人,皋陶執法」、武王伐紂、孟子和左傳中有關「徒孫射師公」的故事。我不評論內容,只探討聲帶中的語音問題。

聲帶中老師把「曹操」、「劉備」念成操守的操、準備的備,可是學生們卻念成體操的操、比較的比音。老師堅持正音,學生念俗音是課堂裡的現實,不深責。但老師把「華容道」念成「華山」、「華國鋒」的華我質疑,想在教育部國語辭典修訂本查「華容道」沒有這一條,我和學生一直都是念如字的。大家是怎麼念的呢?「話」這個音理據何在?請鉤沈。

「皋陶」聲帶中師生皆念「高桃」,可是我從來念「高搖」。查兩岸的辭典皆標Gāo Yáo的讀音,算不算「錯讀」?一些古人的名字是有規定的讀法,比方「金日磾」就要念成「金覓低」(Jīn Mìdī,「金日成」當然念如字)。這些名字除了在學術研究或者文史教學平日幾乎不用,一般人念如字甚至不會念不能怪。可是在考試這麼的嚴肅場合,是不是該從正?
 

最後的避難所--<魔間迷宮>(足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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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場前本以為<魔介迷蹤>是一套哈里波特式的兒童奇幻片。
入場後才發現它其實叫<魔間迷宮>,而且是說西班牙話的,
語音動聽,血腥, 恐怖, 幻想,思想並茂。
看到中途已肯定,這是一杯可以細味餘韻的佳釀。

故事開始由沉鬱的男聲,道出一個古老傳說,大意是:

地下王國的公主,嚮往地面世界的生活,決定到那裡遊歷,
但人間的陽光,燒灼掉了她的記憶和生命,她一去不返,
悲愴的國王深信公主並沒有死去,卻以凡人的形體復活於地上,
終有一天,她必會重返沒有陽光的故鄉…

那是西班話內戰時期,黑色房車穿過靜謐的樹林,
主角小女孩跟隨產期將至的母親, 長途跋涉,
到山區一個軍營會合她的繼父-- 有型而無情的殘酷軍官。
途中偶然間喚醒了林中仙子,回歸地下王國之旅由此展開。

究竟地下王國是一個怎樣的世界呢?
由始至終電影並無交代,女孩亦從來沒有尋問,
一切超現實的經歷在她眼中都是理所當然。
我們只能假設,那裡沒有鬥爭和傷害。

全片最令我印象深刻的片段是:
昆蟲仙子把女孩帶到古迷宮中心,
拾級下臨長滿青苔的地下室,
在那口深不可測的黑井旁,
女孩響亮而稚氣地向著空氣探問:迴音? 迴音?
(她的發音是重音在後的”EC-KOK”… ”EC-KOK”。)
就像在呼喚自己思想深處的迴音:

“我不明白 (我不明白)”

“我想離開不快樂的世界 (我想離開不快樂的世界)”

電影畫面的色調和氣氛營造很有感覺。
那些拍翼仙子、羊頭牧神、白化怪獸、樹根嬰靈…
都帶著一種陰暗得像恐怖片角色的形象,
卻又與當時西班牙的戰亂背景互相協調。
乾燥、凋萎、腐化、陰冷、蒼白、寂寥…

若論血腥,情節多采多姿,
現實世界應有盡有:
尖刀狂插五官、拷問打爆手骨、
利劍割大咀巴、徒手自縫爛口…
神話世界亦不輸蝕:
巨蛙自吐內臟、火燒樹根嬰靈、
飛蟲拉筋成精、噬脫仙子頭顱、
等等等等…完全嚇壞細路。
問題是-- 播放如此種種暴力,究竟有何意義呢?
其實電影正是用這些暴力來反問你:

你要選擇陽光充沛但殺戮四起的地面,
還是幽暗無光但平靜如水的地深?

牧神這角色,除了西口西面之外,
還滲透著希臘神話中的幽默氣息,
表情動作神經兮兮,一時漫不經心,一時荒唐滑稽,
就像一個披了羊皮的Mr. Bean,
但當女孩不能遵從承諾完成任務,
卻會勃然大怒,直斥其非,可說性情乖張。
一如各位最尊敬的老板們。

電影中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執著,
雖然對抗暴軍的遊擊隊好像是正義的一方,
但即使他們亦無可避免地,透過破壞和剝奪,
來取得自已渴望擁有,卻落在對方手中的東西。
損人利己就是人類世界的規則。

但地下王國卻不然。
你要得到它的接納,先決條件是,
你要懂得成人之美,並且毫無悔恨地捐棄。

女孩最後都做到了絕對而不能挽回的捐棄,
來保全她最珍惜的一個希望。

故事結局死了很多人,最後一幕是綿綿細雨的寒夜。
但在我的回想中,卻看見夕陽下一團灼灼如火的彩雲。
雲中有聲音說:

這個世界其實沒有奇蹟, 但是你,我的公主,你做得非常之好。

絮語:

看見牧神,想起中國的牛頭山神”夔”,
繼而想起南宋詞人姜夔,他的其中一首詞:

江國、正寂寂,
嘆寄與路遙,夜雪初積。
翠樽易泣,紅萼無言耿相憶。
長記曾攜手處,千樹壓、西湖寒碧。
又片片,吹盡也,幾時見得?

完全是東拉西扯,但你可以想像這是地下王國的風景。

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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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個叻

hongkong......現代化的黑社會模式思維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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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到最近香港太陽報豆腐甘size新聞報導,香港跆拳道協會被跆拳選手家長往ICAC投訴。其實一d唔新聞,這十多來體育協會被控訴不公平黑箱作業等過案,上至打官司,下至上立法局,真係各項目都有份,自從康體發展局被特區政府分屍後,交被業餘體育協會&奧委會阿霍生同埋文康署攞晒黎玩,真係更加倒退更加無皇管。但係特區政府就如觀音開庫,撥款唔手軟,億萬金元給d友仔自己人閂埋門玩晒。

有問題或者有人去投訴都走去icac,根本就係無渠道下之死計。
找文康署投訴,頂多文康唔撥款住,但協會內政則他們無能因為力。
找立法局議員則頂多在立法局提出如狗吠火車一番,吠完便沒下文。
找平機會,一句:「運動不關她們管。」……挑!
找霍先生個業餘體育協會& 奧委會.......:「你地分唔點數爭權姐,大家一人一步算喇,無謂玩大……。」
找國際該體育項目組織則只回你此乃香港內政,佢地愛莫能助。
甘即係點?
d錢就係甘算晒喇,
公民權利就係甘被閹割......

到今時今日仍然沒有一個機制或投訴渠道,這個關係香港市民d金錢和權利方面上的便一片空白無法治,完全絕對人治,憑d協會執權者在行使個人喜好。

甘既情況下,協會唔坐大有持無恐至怪。金錢亦可胡亂花,盤數只需要向文康d官交代,完全唔清同旗下運動員交代或公開給香港市民,這是什麼的制度?

this is hongkong......現代化的黑社會模式思維城市.....死未?



下列三點是可行和必須成立的監察機構或投訴渠道,去制衡黑箱作業體育協會(總會):

1. 懂得做野個d立法局議員必須在此空白點立監察機構或投訴渠道 。

2. 成立香港運動員協會(可以出頭幫無良總會打官司),等於運動員工會,這樣業餘者或職業者皆有抗衡渠道。

3. 籌組運動員經理人協會去專業處理運動員的價值。這方面香港很落後,所有出色運動員沒有前途保障,晚境淒涼,很多獎金和贊助都被協會(總會)立名目扣了一大筆。完全跟不上歐美運動員生活無憂制度。

看官,你都係納稅人,就算唔係運動員都應該支持下卦!


世紀大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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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山先生轉介,看到了這場大辯論。比起煲呔鬥袋巾,無疑有趣得多。

網上寓言--超膠人與黃世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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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讀道士的《瘋漢上巴士 理性上議事 社會上狗屎 》,沿着他的連結到了「著名評論員」黃世澤的blog,赫然見到一篇《真係膠都費時俾》,第一段是這樣的:

似乎新春秋的網主,或一些激進民主膠,或一些土共網特想藉留言激嬲本人搏出位,豈知網主隨時在博客留言寸下佢地算數,結果黎個大spam特spam,屈小弟玩電話騷擾都夠膽死(我至無咁得閒,你地班地日日周圍數臭我都未計數),香港膠人真係何其多。

「著名評論員」果然不是浪得虛名。恕我愚昧,我連看數遍也不大捉摸到他說什麼:「新春秋的網主」?(我?)「網主隨時在博客留言寸下佢地算數」?......翻閱一下他的留言,答案原來又在《由陳易希到方潤》。首先有一個來歷不明的「超膠人」留言:
囘到歐洲中卋紀系列

Comment by 超膠人 — March 23, 2007 @ 5:27 pm

於是黃世澤便「寸下佢地」:
小弟對超膠人的眉批:

1. 真的夠光明磊落,何用要用亞洲萬里通的電郵登記,真的無改錯名的,超膠人一名。
2. 新春秋,恐怕春秋之名給這眾自稱捍衛中國文化的渾人污辱了

Comment by admin — March 23, 2007 @ 5:53 pm

評論員先生,我一向欣賞你英俊瀟洒、人格高尚、純粹理性、光明磊落、浩氣長存,歌頌你也來不及,試問又怎會「藉留言激嬲」你呢?在我心中,你就和「閃靈乩童」、「麗音燒賣王」一樣,是我敬而遠之的不朽人物,我是萬不敢開罪的。你上次罵道士「指責他人無墨水而不提證據,那是濫用博客來搞人身攻擊」,我記憶猶新,你現在又憑什麼高超高超高高超的偵察技術提出證據,來斷定所謂「新春秋的網主」(或新春秋任何一個成員)曾化名什麼「超膠人」以激嬲你「搏出位」呢?

超膠人,如果你想看戲的話,現在散場了,請便。

各位網友,抱歉又貼上一篇垃圾,但我希望大家至少明白一個道理:切勿踩屎,因為你的鞋會臭,而屎本身亦不介意更爛。

戲院奇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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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而言,戲院提供了兩種娛樂:一是電影,二是觀眾。不幸看了一齣別人不看的爛片嗎?不打緊,只要你禍不單行地碰上一個騎呢怪坐在身邊,就可以負負得正欣賞戲外之戲了。

一.閃靈

早前看Stanley Kubrick回顧展的《閃靈》,戲是好的,但因為早已在電視看過幾次,不免有點沉悶,但上天總算待我不薄,竟然讓一個不知是白痴還是瘋子的男人坐在身邊,為我提供了另類娛樂。首先,九成以上的播映時段他都左搖右擺,口中唸唸有詞,我真想問:「你來看戲還是扶乩?」後來當劇情發展到鏡中出現"redrum"字樣時,他又鸚鵡學舌地喃喃自語"redrum redrum redrum redrum"......我狠狠瞪他一眼,只恨神沒有立即賜我正義之斧把他斬殺。電影高潮不消說,自然是Jack揮舞斧頭要破門殺妻那一幕,至此那仁兄終於祖師爺上身了:他整個身軀居然隨着戲內斧頭的上落而前後擺動,還邊搖邊發出陣陣驚呼,彷彿嫌自己未夠歇斯底里一樣。那刻,我既替戲中女角的生死而緊張,又為自身的安全問題而捏汗,只見斧頭與白痴齊飛,鏡頭共座位同晃,雙重娛樂真令我應接不暇。


二.雙語燒賣王前天去了朗豪坊看《我自求我道》(Le Pressentiment),平淡的街坊戲,不太喜歡,但身邊卻坐了一個名副其實「我自求我道」的人。我當時坐在後座第一行,面對欄杆和通道。開場前一個身穿襯衫,樣子有點「醬爆」feel的青年突然在欄杆外指着我右邊的位子說:「請問有無人坐?Anybody sitting here?」我環顧四周也不見有貌似外國人的觀眾(難道我似西人?),不禁心中暗罵:「妖!」--同行的華利事後笑着解釋,他之所以要麗音發言,可能由於這是香港國際電影節,他不過是尊重這個場合,所以要令自己「國際化」吧?--他見沒人理睬,便自行爬過欄杆坐下。我冷冷瞧他一眼,只見他拿着一杯汽水、一盒點心,似乎要開餐了。

果然,一開場他便大快朶頤起來,嘩,由他口中釋放的濃烈燒賣味,配上刺耳之極的咀嚼聲,和間中加插的吸啜汽水聲,於是便源源不絕轟炸我的耳和鼻。吃飽了,他便開始演奏另一首本名曲,名字叫《嘔出胃氣》;此曲歷時共三十分鐘,每一兩分鐘便發一次聲,放一下氣,其生理時鐘之準確,應該足夠令他入圍「人體奧妙展」。醜人多八怪是沒說錯的,當戲中人說"Monsieur"(法語「先生」)的時候,他又鸚鵡學舌地喃喃自語"Monsieur Monsieur Monsieur"......行為模式跟「閃靈乩童」何其相似!而當電影主角在café為小食結帳,女侍者說費用是17euro時,「麗音燒賣王」居然以震驚的口吻作出即時評論:「嘩,咁貴嘅!」

緊記一點:以後遇到有人無端白事「雙聲道說話」,唔該狠狠地大巴大巴同我星過去。

三.戲院賞瀑


昨天去時代UA看《毒校草》,戲沒有想像中那麼吸引,反而同場加映的一幕更精采:開場半小時後,前兩行的天花板忽然湧出一道大水柱,弄得下面兩位觀眾要慌忙逃生。那幻海奇情般出現的瀑布一路貫注下來,直到散場也沒有停下,氣勢磅礡,可謂「飛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銀河落九天」,令附近觀眾都嘖嘖稱奇。我心中也暗嘆:「戲院觀瀑,一輩子可能只有一次,簡直是信德的奧蹟,這一回還不能為天主作見證?」聽說時代UA剛裝修完畢,想來我應該算走運了,若沒有最近的裝修,恐怕整個天花板都會塌下來。

教員室演義現形記.第七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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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上回之留言:西君之言甚可玩味也,吾甚愛之。岸君之痛快實本故事之宗旨也。逆君最可惜者,你估錯了, 呵呵)

教員室演義現形記
第七回 分享教材明示好 玩忽權力暗出招


  話說大石sir暗陳hae黨嫌隙,試圖留我於黨中,我當然不會拒人千里,但我雖然依舊與hae黨三人談笑和午膳,主要對象則轉為大石sir,與阿姐的距離明顯疏遠了。有種人就是這樣犯賤的,你和她close對她親切便恃熟賣熟,保持距離,她反而對你有所顧忌,不敢使你點你。雖然留於hae黨之中,以大石sir為靠山足可以安身立命,但誰也不知道和大石的「友誼」可以維持多久,因此我決定嘗試找尋其他的碼頭是也。

  適逢教院為新高中中文科舉行進修課程,完成數節課程的教師可得證書一紙。看官不要少看此張薄紙,如果要轉工而沒有教新高中的經驗,這張小紙可以幫你打敗不少面試對手也。科主任阿姐說報名表規定每間學校只可派三名教師參加,教中五級的中文組就有五人,不能全數參加,結果阿姐選了她自己、我、以及仙黨中較為溫和的阿胃miss參加,而仙黨激進派的阿髀miss,以及擺明車馬反阿姐的阿旺miss則被遺棄了。原來,阿姐在此已出了一陰招,事後高層在某次會議中提及,其實很多進修課程我們都可以全組老師參加,因為我們有數間分校,所以當日其實只要以兩間分校的名義報名,阿髀miss及阿旺miss都可以參加了。此招之理云:

  「利用制度,陳倉暗渡。」

  在幾天課程中,我故意不和阿姐約好一起出席(雖然我們在同一分校工作),以便向阿胃miss發出我和阿姐不和的暗示。某日阿姐早退時,我更與阿胃miss一起乘車離去,途中我更明言「其實阿姐都唔錯,佢乜野都唔管,我地可以比較自由,但係佢身為科主任,乜都唔理唔管唔知,我地做起野黎都唔係幾方便」,我對阿姐的不滿已溢於言表也。之後我更提及其實我一向有在網上找各課past paper的試題和答案印給學生,而阿姐卻喚我只要印給我教的班和阿姐教的班便好。我向阿胃miss說分享教材其實可以方便大家,印稿也只是舉手之勞,以後我也會印給其他的老師們。阿胃miss當然是開心地回應我的建議,但我想她對我仍存有不少顧忌,以為我是阿姐派來的臥底是也。此回已了,詩云:

  「弄權小處方陰險,敗爾前途最毒招。
   那有職場千日友?居安正好搭樑橋。」

  看官們仔細想想,會不會到今日才發覺也曾被人如此暗算,如夢初醒?也可能曾有類似的、向你示好的敵人吧,當時你又信不信他呢?欲知後事如何,請看下回分解。請請。

(傳惑道人 著。
本章回小說純屬虛構,如有雷同實屬巧合,
刊於網誌「新春秋」,版權所有請勿轉載)

最緊要正字精讀本指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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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在報攤看到TVB周刊有「最緊要正字精讀本」,買下。但當天展覽甚疲倦,周五才仔細閱讀。該小冊子錯謬仍甚多,謹錄如下:

Pg 14:14) 「『噍』不能表示讀音,所以現在很多人會用『o趙』取代。」:「噍」從口從焦,是形聲字,怎麼「不能表示讀音」?或許可這麼說:「或『噍』字較生僻,所以現在很多人會用『o趙』取代。」

16) 仍列「奇離」,不確。

Pg 15:「四川省部」刪部字。

Pg 19: 2) 「根深柢固」列為正字,「蒂」認為是錯字。書中說「柢」指主樹幹是對的,可是辭淵把「根深蒂固」列作辭條,教育部國語辭典把二者皆列作辭條,當列作「相通」。

5) 「蹤終同音」當作「蹤終粵音同音」,按國音蹤為 zōng,終為zhōng。

Pg 25 30) 《楚辭.九歌.東皇太》當作東皇太

Pg 30 13) 委託委托判為「相通」,當作「繁體字當作『委託』,不得寫作『托』,因『委託』是用『言』非用『手』,『委托』是簡體字。」

Pg 33 22) 列「制品」為錯字,當作「制品」是簡體字。

Pg 33 24) 「贋品」對,可加「亦作『品』,音雁」

Pg 35 29) 「車箱」判為與「車廂」相通,存疑。

Pg 42 11) 韋作姓氏判讀圍,可加註:正音為圍,但實際讀音當取決於當事人,如韋基舜、韋家輝等人皆讀俗音偉,電視節目亦有如此說明。

Pg 44 18) 貝聿銘的聿音月,可加註:聿正音為wat6,但實際讀音當取決於當事人。貝聿銘、林貝聿嘉音月,趙聿修、元朗聿修堂音律。

Pg 45 22) 查作姓氏判讀楂,可加註:正音為楂,但實際讀音當取決於當事人,如查小欣、查史美倫等人皆讀俗音檢查的查。

維基方知粵語維基已加入本blog的連結(書面語版未加),實新春秋人之榮幸。該小冊子唯一之優點乃封面有徐淑敏(Suki)和沈卓盈(Jess)二美女之肖像,賞心悅目。另盼望大家為我鉤沈「廚」之正確讀音,因家母為之疑惑。她念了多年的ceoi4(除),我和她的學生則念多年的cyu4。結果查辭淵和粵語審音配詞字庫皆以除為正音,cyu4為「異讀字」。但「大廚」絕少人念大「除」,請鉤沈。

近日重讀杜甫醉時歌,有「子雲識字終投閣」之句。謂漢代的揚雄(子雲)很博學,「多識奇字」(認識許多奇奇怪怪的生僻字)。他因弟子劉棻(音芬)被王莽治罪而受株連,一天他在天祿閣校對書籍,知使者來捕。揚雄便從閣上跳下,差點兒送命。我不及新春秋諸君多識奇字,只願大家都不要「投閣」。倉海君嘗勸余多讀「經」,尤多讀莊子實睿智之言。但願余能學效莊子「處材與不材之間」,為泥中之活龜,莫為廟堂中之死龜足矣。

教員室演義現形記.第六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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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逆君西君魚君等厚愛支持,今後當更精勤撰寫貼文以報)

教員室演義現形記
第六回 演紙牌一局明心智 聚空堂數語知隙嫌

  話說hae黨仝人,恐怕我會因與阿姐不和而投敵,所以大數敵黨之不是。然而要拉攏人心,尚有更為厲害之一著,今回將為看官仔細敷陳是也。

  與人相處者,宜時緊時放,見好即收也。對於大石sir與雙面miss的著力拉攏,我自然要加以回應示好,隨即又加入一同午膳也。在下行走江湖,算有一技傍身。此技之妙,在於一經使出,無論對方是新知舊雨,均會將心事細陳,並在短時間內視我為深交好友。此妙技即為塔羅牌占卜也。而在下之塔羅流派更有玄奇之處:占卜時不需問者接觸紙牌,也能問幾乎是任何問題,玄之又玄。為了示好。某日午膳之後,就與在雙面miss和阿姐面前,為大石sir占了一局關於愛情的牌了。

  一演牌局,即生妙效。午膳過後的兩節空堂,鄰桌的大石sir開始不斷與我耳語,大石sir說在占卜之後知道了我的底蘊——看到我解牌時所述的人情世故,肯定了我平日只是一直扮蠢——所以可以告訴我更為秘密之事。此事實在甚為驚人,因為教員室任何人都會以為大石sir、雙面miss以及阿姐是極為要好、推心至腹的好朋友。但大石sir卻透露說,其實阿姐並不信任雙面miss,甚至認為雙面只可以是同事,不可以當朋友。大石sir更說,雙面miss因為晚上要進修的關係,時常要等到六七時才離開學校,有心腹學生曾見過雙面miss與敵黨黨魁西王母有談有笑,狀甚親熱。雙面miss平日在大石sir和阿姐面前,卻並不會和西王母談笑,甚至見面也不打招呼。大石sir等人因此更加懷疑,雙面miss會不會也是一個扮蠢的高手,實質上卻是充當著仙黨的內應。大石sir與我秘密耳語此著實在高明,因為說自己人的是非比說敵黨是非,更容易令聽者認為自己是黨中的一份子是也。理云:

  「家醜不出外傳也。」

  當然,我不難看出大石sir剖白秘辛,除了是想拉攏我留在黨中,更有深一層的用心——他不只想我留在hae黨,更想阿姐、他自己以及白紙一張的我三人混熟,從而孤立可能懷有異心的黨員雙面miss。詩云:

  「順得哥情失嫂緣,問誰能使面俱圓?
   黨朋大忌心存二,情誼將如泡沫穿。」

  看官們,你說辦公室裡到底有沒有真正的朋友?欲知後事如何,請看下回分解。請請。

(傳惑道人 著。
本章回小說純屬虛構,如有雷同實屬巧合,
刊於網誌「新春秋」,版權所有請勿轉載)

新世界的洞穴神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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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著,我該做甚麼?我生活的意義是甚麼?和平、安逸只會造成停屯。衝突及對抗、戰爭才有新生。古時無知創造神。雷電、火山、颱風,人們無法解釋就用神解釋。術士、巫師、修士、教宗有代神說話。統治階層成形,統治階層不能容忍人們對神的懷疑,減低其合法性。人生的目的是甚麼?

--2006年3月17日警察在徐步高睡房內發現的一張字條


(本文含有電影劇情,提防中招!如果你還未訂票,大可放心閱讀,因為下場已滿。) 

只能說是機緣巧合。本來不打算看這套挪威片《超完美地獄》(The Bothersome Man),但忽然有朋友提議看,還仗義為我買來戲票,所以連劇情簡介也沒瞄一眼便答應了(其實這種簡介看不看也沒分別吧)。電影甫開場,神色呆滯的男主角Andreas二話不說便跳火車軌,碎骨爆漿悶響一聲,相信已當場輾斃,我心中暗叫:「正!這次肯定沒有選錯片。」劇情發展下去,冷酷異境由寸草不生的萬里黃沙延伸到物慾橫流的石屎森林,Andreas無端被拋來人世,一下子寬床軟枕香車美人應接不暇,大屋廣廈高薪厚祿亦唾手而得,人生到此,夫復何求?偏偏荒謬男Andreas卻得了掬香齋主人那種比愛滋更絕望更刁鑽的頑疾--對,就是傳說中的時空恐懼症

患上時空恐懼症的人,會質疑自己為何會忽然到此一遊,然後環顧四周,又再質疑自己為何有眼,世界又何由呈現於前,總之天空海闊,都難消局促之感,《詩》云「謂天蓋高,不敢不局;謂地蓋厚,不敢不蹐」,差可比擬這種病態。電影中,Andreas的同事朋友情人都nice到無倫,個個笑容可掬,人人禮貌周周,但他們喋喋不休的,總離不開「哪款傢俱最好」、「要不要添置新電腦」、「浴缸應放在哪兒」、「要吃曲奇餅嗎」等「務實」的問題,而可憐的Andreas儘管試圖適應和妥協,但只要偶一透露自己的夢境或內心苦悶等「心靈」問題,身邊各人便會禮貌地失陪。他慢慢發現自己身處的城市,不論如何潔淨如何和諧如何先進,但處處總瀰漫着一種詭異莫名的荒謬感:社交禮儀包裝着的,全是麻木和冷漠;都市秩序所不容的,正是夢想和激情。全城對他人苦難的漠不關心,跟斯多噶派的「不動心」(απαθεια)諷刺地遙相對照;男主角一念無明誤墮塵網,「理想國」從此多事,這樣就演活了在世存有(In-der-Welt-Sein)最妖異的一幕。




劇情高潮,當然是Andreas找到一個通往「真實世界」的小洞......這兒我不再說了,有興趣的自己看吧。完場時跟朋友說:「這齣戲不是柏拉圖洞穴神話的後現代版是什麼?」(洞穴神話,可參考Plato's Republic, VII.514a-517)電影最令我着迷的,正是這個隱藏在大廈地窖的「光明之洞」。洞穴在古代秘學中一直有其神聖意義,柏拉圖不必說了,而即使在荷馬史詩《奧德賽》中,只要我們有幸得到哲人的啟示,也可意外地發現有關洞穴的玄機奧旨。這兒我指的是《奧德賽》卷十三對水靈洞(The Cave of the Nymphs)的描述,根據公元三世紀的新柏拉圖主義哲學家波菲利(Porphyry)所詮釋,荷馬詩中的洞穴,象徵了感官世界的生成:宇宙的基底是缺乏形式界定的物質,所以是黑暗隱晦的,就像以粗糙的石頭為質料的洞穴般。而洞中的潮濕亦有一種我們似曾相識的神秘意義--在現代社會,我們不是依然相信潮濕陰暗的地方(如廁所)有鬼嗎?〔1〕--因為古希臘人相信「濕」是靈魂下臨與肉身結合的重要元素,也只有濕透的靈才能進入塵世這個生死之域,所以潮濕的洞除了象徵感官世界外,更代表着生命之源,亦即是解脫之路。純粹的靈由於不欲誕生,從而陷入(或被拋入)下界的死生流轉之中,故衪們永遠是乾的,因此赫拉克里特斯(Heraclitus)便有這麼一句:「乾的靈魂是最明智的。」(《奧德賽》水靈洞的詳細詮釋,可參考Porphyry,On the Cave of the Nymphs)

洞穴在祕學的意義,由古希臘神話一直流傳到文藝復興時期,例如Giulio Camillo傳說中的「記憶大舞台」第三層門上就畫上洞穴的形象。那麼我們中國又如何呢?相信大家都應該立即想起陶淵明的《桃花源記》:
晉太元中,武陵人捕魚為業,緣溪行,忘路之遠近。忽逢桃花林,夾岸數百步,中無雜樹,芳草鮮美,落英繽紛。漁人甚異之,復前行,欲窮其林。林盡水源,便得一山。山有小口,彷彿若有光,便舍船,從口入。初極狹,纔通人;復行數十步,豁然開朗,土地平曠,屋舍儼然......

水靈洞、光影洞、桃源洞,甚至Andreas的冷酷異境洞,都指向一個天外天,那兒正是我們「被迫存在」的唯一退路,但終極問題依然沒有具體答案:哪兒可找到這個秘洞?

對徐步高來說,也許他的秘洞就在槍口。早在一年前,當時徐步高床頭的字條尚未公諸於世,我已試圖用一個存在困惑的角度來理解徐的心態,現在證明我沒有猜錯(見To be, or not to be)。其實人生處境的荒涼跟《超完美地獄》中那理想國並無兩樣,我們一是愛黃金戀肉身,而任由文明快車的鐵輪把靈魂輾碎,一是在理想國的心臟地帶鑿個大穴,看看是否別有洞天然後暗渡陳倉--但現實往往告訴我們,當你尚未找到秘洞所在之時,擁戴「安定繁榮」的國民早已把你放逐出境,而你的下場將是在白茫茫的大地上,像無主幽靈般獨自流蕩,可能是一千年,一萬年,甚至永遠......


注:

〔1〕最近一位朋友搬家,看中一間村屋,卻發現那裡有很重濕氣,牆壁還有些可疑的水迹,令他不由得猜想那兒可能很「不乾淨」。鬼(即靈魂),古往今來其實都跟濕氣有莫大關係。

摩西五經之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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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同意馮象先生所指《聖經》(摩西五經)本為猶太人文化遺產而非基督教獨有之說。猶太秘學視《托拉》(摩西五經)是神的身體和永恆的智慧,在創世之先已經存在。然而,他們同時強調此《托拉》又不是我們今天所見的《托拉》:希伯來文聖經是沒有標點和母音的「不連貫字母組合」(Be-tha'aroboth 'othiyoth) ,在猶太法典 Haggadah 部份就有記載到阿當把《托拉》教授予其三子塞特,那是原來母音及編排的版本 — 稱作「生命樹版」,因亞當犯罪和猶太人拜金牛而亂序了,現在成文的《托拉》乃是較低靈性的「分辨善惡樹版」詮釋(即聖經全誤?),我認為此說法之重點不在於其真實性卻是另有隱意。這樣將《托拉》「神化」同時對之全盤否定是極不尋常的。

最近在重組第一聖殿事宜,當中找到了一些線索:《摩西五經》本是指摩西從「天上石版」拷貝下來的啟示,接近各大古宗教傳說之「阿卡西記錄」 (Akashic Records) ,這樣天上石版 / 阿卡西記錄才是那真正的「生命樹版」《托拉》。此《托拉》的確曾流傳於猶太人之中,然而卻在約西亞王申命派改革時並同第一聖殿不少傳統一併被取締(約西亞王就如古猶太的君士坦丁),並以申命記式愚民理念重寫一套新《托拉》,即今天的《摩西五經》。我個人推斷,申命記派之士乃是以原來《摩西五經》相同字數的希伯來文易序而重組出新《托拉》,這裡關乎到不少猶太秘學詮釋《托拉》原意的方法學,亦附合上述「分辨善惡樹版」來由之傳說。猶太秘學史學者 Gershom Scholem 就引用了「不可穿羊毛細麻兩樣攙雜料作的衣服 (sha'atnez tsemer u-fishtim) 」(申22:11)作例子,以相同的輔音作重組後為 satan-'az metsar u-tofsim ,意思即警惕亞當不要以撒但蛇皮作的衣服代替原有光作的衣服,不只是「分辨善惡樹版」的可作或不可作潔淨或不潔淨的較低屬靈層次。

那麼《摩西五經》內文自那裡開始被易序篡改?Society of Old Testament Study 主席 Margaret Barker 就提出了七天創造之說乃是自近東神話,猶太啟示文學裡記載著眾先知神遊重返創世的「第一天」看見萬物已被造齊全在其中,得知此「一天創世」奧義者為之「受膏」,成為彌賽亞榮登寶座並得到神子的名份。七天創造並非原來之說,就連《創世記》 1:1 也是一大懸案:猶太人一直認為聖經的首字母該是希伯來文首字母 Alef 而不該是「起初」(Bereshit) 中的第二字母 Bet,本著 Alef 一字母為神性及宇宙萬有的全部 (見麥當娜 Confession on the Dance Floor 專輯封面,麥當娜的動作就是 Alef 一字母),「起初」(Bereshit) 一字的文法亦是怪異的(為不完整的名詞亦並非時態),倘若把 Alef 一字母放在 Bereshit 之前就成了 Aba Reshit 「太初之父」,這樣《創世記》 1:1 就是「太初之父創造了眾神 (Elohim),並天上和人間」,相當接近多位學者提出的《創世記》 缺塊 — 創造神祇之段落。

猶太秘學承傳著今天的《摩西五經》僅為「分辨善惡樹版」之說,可見他們本身很清楚《摩西五經》早已被易序篡改的史實,一貫他們對《摩西五經》律法的定位:《托拉》字面為果子的外殼,只有剝開果殼才能得到《托拉》果肉的真正意義。

此外,猶太教內裡更一直流傳著摩西原有「七經」而不只「五經」之說。在猶太法典《安息日篇》116a 中,拉比將《箴言》 9:1「智慧建造房屋 ,鑿成七根柱子」中的「七根柱子」注釋為「七本律法書」。1947 年在死海一帶發現之《死海古卷》,當中的《禧年書》 (The Book of Jubilees,又名《小創世記》 (Leptogenesis)) 和《聖殿卷》(The Temple Scroll) (11QT) 之背景和性質均符合「另外的托拉」之說,兩書均有自摩西從「天上石板」而來之獨立啟示的授權宣示,即並非依賴原來五經修改而成的「二手」經典,《禧年書》以禧年預言及麥基洗德為中心,《聖殿卷》中更見一些五經中沒有出現的律法規條,如不可吃動物皮等,《摩西五經》中的律法從來也不足所謂的 613 項,這些極有可能就是在一直以來 613 項摩西律法中的失傳律法。希臘文的《禧年書》一直被學界認為是基督徒的偽作,然而希伯來文《禧年書》在《死海古卷》的出現已完全推翻了這個假設。希臘猶太史學者 Josephus 和 Philo 對厄賽派(Essenes, 以諾派猶太教,《死海古卷》持主的母體)的描述中說到他們持有「一些古傳的聖書」,就連法利賽和撒都該派也從沒有這樣的傳承記載。

我個人一直認為猶太秘學為隱藏在猶太教中的古厄賽派知識,像默觀法「神駕之術」 (Ma'aseh Merkavah) 及神名 / 天使名使用的傳承就是最大的證明。這是說,記錄猶太法典《安息日篇》116a 的作者並非憑空想出「七經」之說,而是某程度上他得知厄賽派持有另外兩本律法書,只是在以西結時代因著第二聖殿之爭辯使其餘兩書落入了以諾派手上,最後唯獨保存在《死海古卷》中。縱然現代「主流」猶太教多年來認定了《摩西五經》之說,然而猶太秘學卻一直未能忘懷古厄賽派時失落的其餘兩書,對他們來說真正完整的啟示 (近代猶太秘學無視《死海古卷》卻又是另一個問題)。

Hidden Alef

大狀鐵腳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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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成日批評特首選舉係小圈子選舉,缺乏公開,但其實申請做QC/SC(御用/資深大律師)又何嘗唔係小圈子?幾丁大法官大律師開閉門會議就決定人地做唔做到SC,任期五年的特首你班友仔都吱吱咗咗,終身制的資深大律師又唔見你出聲?細佬見識少,自問只係七八流腳色,絕對唔敢批評班狀門一哥一姐。不過做SC都要講吓同班法官老唔老友,好講關係,你有料唔一定做到,理由係你同人地唔係老死。

有位阿武哥,係狀門都頗資深,外型一點都唔討好,仙風道骨,我估佢都只係重過己故慈善伶王新馬師曾幾磅,層皮包住棚骨,八號風球行出街實聽吹走,我同佢起咗個朵叫「排骨Bar」(Bar即Barrister大狀)。但正如武俠小說一樣,奇貌不揚騎騎呢呢果班多數係高手,有邊個會估到《鹿鼎記》位盲眼肺癆老太監海大富會咁好打?又有邊個會猜到《天龍八部》中最好打唔係北喬峯南慕容,而係少林寺看守藏經閣果位灰袍老僧?所以以此推論,全香港法律知識最豐富極有可能係港大法律圖書館執書位阿嬸,或者喺終審法院幫李國能間房吸塵倒垃圾位阿姐。

「排骨Bar」阿武哥絕對係高手,佢英文非常好唔在講,法律知識滾瓜爛熟,打開本Law Report,報導佢打親都羸,對住SC都多數實食無走雞,不過佢衰在個樣唔得,原來行家比我仲刻薄,背後叫佢做「老鼠」(即刻諗起《絕代雙嬌》內十二星相之首魏無牙都係老鼠),再加上據聞武哥响庭上連大老爺都照寸,仲係窒到應棍果隻,所以呢世都唔駛旨意有得升,所以你咪話呢行唔黑暗。反而有位篤信風水愛著紅襪(好在唔係紅鞋)的名狀就好耐之前已著咗件絲袍(SC穿絲質袍上庭,所以進身QC/SC,番話又叫做take silk),但係打親官司多數都敗北。近日响公仔箱出現果件阿倫雖然都係silk,鏡頭前佢好似好嘴刁,但响法庭多數都表現得叫人失望。不過好難怪,正如王家衛部《東邪西毒》裏邊哥哥飾演的歐陽鋒講過﹕「識武功,好多嘢都唔做得,你無理由走去耕田,更加唔會去打獵。」現實生活中做SC好多嘢都唔做得,你無理由出埋D邋遢招,更加唔可以收埋D對自己不利的證據(查實就算唔係SC都唔得)。有次聽上訴庭楊振權大法官講佢過馬路即使無車連紅燈都唔過得,咁你話做人仲有乜趣味?

所以响呢個好重視人事關係的行業中,做到SC唔一定係堅嘢。不過有一位狀王真叫我肅然起敬,係少數真材實料之流,姑且暫叫佢老馮。法律呢門學問拍得上醫學,當中有好多科,大分可分為民事、刑事,但如要分得精確點,民事中又有憲法及行政法、合約法、公司法、衡平法(Law of Equity)、普通法(Common Law)、民事侵權法(Law of Tort)、土地法、稅務法、知識產權法、海事法、證券法(Law of Securities)、銀行法等起碼二十多項,單要精一兩瓣己經係好嘢,更何況老馮好似瓣瓣都惦,見佢又打刑事,又打司法覆核,又打商業訴訟,連中國傳統法都玩埋,而且重係羸多輸少個隻。回歸初,有人挑戰基本法的憲制有效性,老馮幫政府上庭,人地三個大狀(其中一件都係SC)圍毆佢一個,老馮都頂得順,收拾咗呢三個搞屎棍,老馮好嘢。個人有打官司心水,揾老馮做胆,拖排骨Bar,咁嘅夢幻組合,遇佛殺佛,仲有乜官司唔掂!!

馮象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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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象 重译圣经 无关信仰》

訪問內容很多已聽過了,但還是想推薦給大家看。不為什麼,只因為馮先生是我十分欣賞的作者

歡迎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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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入豬年,新春秋的是非一浪接一浪,難道我們集體犯太歲?但越不「和諧」,其實也就越貼近本blog名字的本義,亦即是越來越符合我們的「願景」,很好很好。看來要勞煩傳惑子向西王母叩謝神恩了。

今早我又發現,有一位叫superxxxxxxxxxx的神秘網友很熱心地幫我們節外生枝。superxxxxxxxxxx在Hamilton_ham的xanga中留言:

http://daimones.blogspot.com/

歡迎加入
Posted 3/20/2007 8:48 PM by superxxxxxxxxxx

結果招來Hamilton_ham的斥責:
你/妳是誰?歡迎加入?加入甚麼?你/妳連寫一句句子表達你/妳的用意也不曉得,言之無文,行之不遠。你/妳知道我是誰嗎?你/妳那個所謂文集的網站我看了一眼,在我看來,破碎大道不成文章,既無筆力,內容亦不深刻。對不起,我只用了五秒時間看了一下你/妳那個網站。加入你們?怎樣加入?要我加入?你/妳發緊夢?
Posted 3/20/2007 10:27 PM by Hamilton_ham

我感謝superxxxxxxxxxx的熱心,亦不介意Hamilton_ham的批評,但只想澄清一點,我早已沒再主動邀請他人加入(但自薦依然是歡迎的),而即使真的邀請,也不會這樣無厘頭地拋出一句便了事。所以我特此通告:一切以本blog名義發出而又來歷不明的言論,概與這兒所有成員無關,萬望各位明察秋毫。

有得揀,你至係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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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班,經過灣仔天橋,總會看到一幅巨大的廣告招牌,上面有袋巾(其實我很想知,袋巾的妹是否袋玉又或者袋鼠之類的?)的招牌的笑容,大大隻字寫在旁偏說:「有得揀,你至係老闆」,當晚辯論大會,我因工作關係,及後又走了去銅鑼灣商務買了幾本書,回到家看電視,辯論大會都已經進入尾聲。

不過印象中,袋巾講了一句他也承認輕佻的說話,便是指當奴激死佛利民。不過當晚,袋巾很多地方都沒有抓住當奴不放,如老不死的白票言論,李沙皇的教統風雲。而感覺上,袋巾雖然是大律師,但好像我一點都不覺得其有辭鋒銳利的感覺。

反觀當晚當奴曾,講到口角生白沫,但總有點口窒窒,最搞鬼是他反駁袋巾:「我代表 ,唔單止係所謂冇票 ,有票冇票,有錢冇錢,有權冇權、有勢冇勢、都係我老闆!」,此話一出,我不禁想(和zeke所言:“我倒沒有見過有伙計好膽去拆老闆的鐘樓。 我倒沒有見過有伙計好膽去拆老闆的鐘樓”一樣。),天底下有如此不聽老闆話的伙記?不過當然,當奴二字已經出賣了他,從「我會做好呢份工」,到所有人都係我老闆,原來四十幾年公務員的歷練便是造成一個伙記奴才的心態,也難怪要當奴。不過蓋當奴(Donald)亦是鴨也,做鴨當然是有錢便是老闆,只要你付得起,I'll get the blow job done。不過曾特首以前常講他的故事,說是由推銷員做起,現在我明白了,看曾特首之前的辯論談吐,便知曾特首應該是做不來推銷員才走去政府申請做AO的。

所以你看,曾特首的名來原來字字玄機。曾蔭權三字,你看,要蔭(中央?)才有權,否則,拿掉蔭字,則會變成曾(爭)權矣,多煞風景。

所以大家一句我老闆來,你老闆去,遲下落pub或者落bar,大家猜枚:你老闆呀,我老闆,我老闆呀,你老闆,輸,飲。多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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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細想,I'll get the blow job done和我會含好呢條撚押韻至極,妙哉妙哉!

囘到歐洲中卋紀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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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禮拜新春秋四絕之一的道士寫了一篇文,卻想不到引發小小的風波。本來唯恐天下不亂的我,當然想坐定定看筆戰,大家你來我往,多好看。不過道士已息事寧人,加上方富潤亦都不予追究,大家客客氣氣,好來好往本來甚好。但不知為何中途却殺出一班人還要圍著道士不放,用的字詞也非常尖酸,尤以黃世澤這篇《由陳易希到方潤》,真的看完令我眼界大開,心想世間原來還有如此自摑嘴巴之人。

第一段,作者說:「鯤鵬居居主,就當眾表演清代文人才有的窮酸心態,而榮登回到清朝系列的批判對象。」,其實一看便知作者不懂清史,又或者可能作者受到《二十年官場目睹之怪現狀》、《老殘遊記》、《孽海花》、《官場現形記》等晚清遣責小說的影響,又或者可能受魯迅《孔乙已》的影響而認為清朝文人才有的窮酸心態吧?不過當然,除了魯迅外其他幾位都是清朝文人,作者應該亦會鄙視此等清朝的窮酸文人。不過又或者作者可能只是對清朝文有人有個錯誤的印象,又可能這個所謂的清朝窮酸文人只是個喻詞,我們也不能對其了解歷史的錯誤而有所苛責。

不過第二段卻是我對作者最不滿的地方,作者明明提到:「如果鯤鵬居主是願意理性地就事而論」,即是說作者同意或者願意用所謂理性的態度來論,不過然而在同一段卻又宣稱:「他的寫法像什麼?那就是清朝的文人,在妒忌另一位文人得到朝廷重用時,就會來按上一大堆不知名罪名在頭上,或挑起一些無聊到爆的筆戰,甚至黨爭。而最要命,鯤鵬居主由他的文章以至思路,明顯以中國文人自居。那他知不知他中了古文人壞風俗的毒,而渾然不知?」,既然作者都知道:「指責他人無墨水而不提證據,那是濫用博客來搞人身攻擊」,那末指責別人是清朝窮酸文人,「中了古文人壞風俗的毒,而渾然不知」,又是不是另一種的「濫用博客來搞人身攻擊」呢?我想作者如此寫不過是五十步笑百步。

甚至到第三段用上「鯤鵬居主的渾文」、「這類文壇渾人」、「搞出這些窮酸文章」、「這些文壇膠人」,我想問黃世澤你又如何用證據證明道士所寫的都是渾文,窮酸文章?這又是否作者所認為要有的理性態度?是否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老實講,今次的事件,其實我覺得只是道士把一些與朋友同儕間的談話放在一個原本是屬于私人地方的博客,但卻因為網路訊息的發達,很快便引來一些小小的風波。老實講,每個人總會有時候罵一些東西是垃圾,例如你不喜歡那個歌手,你可能會與朋友同儕傾談之間罵其垃圾,又或者一些對自己來講沒有價值又或者看不上眼的書,或看不起的文人,總會罵上一兩句,不過可能只是在朋友聚會中談及,衝口而出。但道士卻擺在一個任何人都能進入的介面中,因此便釀成此不必面的風波。既然當事人都已經道歉(當然你接不接受他的道歉與態度又是另一回事),兼且方富潤亦沒有大肆的反擊,本來以為告一段落,但想不到的是還有一班講「理性」的人,還在圍啄這一個問題。

對於黃世澤甚至猜想道士寫此篇文章是因為「眼紅」,出于「妒忌」,更談不出個所以然。如果要眼紅,要妒忌,為何不是當晚講了一晚卻是有三份一版篇幅的倉海君?為何不是也有份講而人間蒸發的舒爾賽又或者MF@966050?

作者最後提到:「方潤和鄧小樺已是識了很久的朋友,但我這次寫出來,不是只是幫朋友,而是近年同類事件太多,著實令人忍無可忍。香港想出位的人,難道不能長進點嗎?」,可能有人以為我寫這篇是為了幫朋友,老實講,我一來見也未見過道士,連網上談話也未試過,算不上是朋友,兼且道士也不太接受本人行文的風格(文體),甚至有批評過本人,不過我覺得有批評才會進步,當然你可以視我寫的為垃圾文章,我倒沒所謂,如果每一次都要為人家批評我是垃圾而出來反擊又或者解釋一番,真不知要消磨我多少光陰。我相信大家文體的不同就如《文心雕‧體性》篇所言:「若總其歸途,則數窮八體︰一曰典雅,二曰遠奧,三曰精約,四曰顯附,五曰繁縟,六曰壯麗,七曰新奇,八曰輕靡。」,八體不同,各擅勝場。如果你認為引《文心雕龒》太窮酸的話,那末用巴赫金的眾聲喧嘩補一補縂可以啦吧?又或者你當我的文章是敘事學上的元虛構(metafiction)對意義的懸置也可以,總之話知你怎樣詮釋,過度詮釋都沒相干。

老實說,牟宗三先生都批評過一些學者:「一直討厭那些沾沾自喜總忘不了他那教授身份的一些教授們,一直就討厭那些以知識份子自居自矜,而其實一竅不通的近代秀才們(引者按,牟宗三先生是說近代秀才,而非什麼清代文人)之酸氣腐氣與驕氣……」(見牟宗三《五十自述》),不過人們大抵以為牟宗三先生偏激,但在牟宗三先生一篇《我與熊十力先生》內便有此解釋:「吾自念我孑然一身,四無傍依,我脫落一切矜持;我獨來獨往,我決不爲生存委曲自己之性情與好惡;我一無所有,一無所必恃,我黯然而自足,但我亦意氣奮發,我正視一切睚䀝,我衝破一切睚䀝;我毫不委屈自己,我毫不饒恕醜惡;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惡聲至,必反之,甚至嘻笑怒駡,鄙視一切。我需要驕傲,驕傲是人格之防線。我無饒恕醜惡之涵養與造詣。我在那階段與處境,我若無照體獨立之傲骨,我直不能生存於天地間。在那處境裏,無盡的屈辱、投降,不能換得一日之生存。我孑然一身,我無屈辱之必要。我無任何事上的擔負,我亦無屈辱以求伸之必要。而吾之真性情、真好惡,反在那四無傍依中,純然呈現而無絲毫之繫絆;因此我不能忍受任何屈辱。是則是,非則非,如何能委曲絲毫。當時也許有意氣處,但大體是純潔的,向上的。」,其實這種真性情便是道士所言,不矯飾自己的性情,是則是,非則非,如果黃世澤所言:「是中國文人妒忌心重而凝聚而來的民間智慧。但偏偏正因這類文壇渾人,才令中國人不敢為天下先,最後才種下中國落後的禍根。」,如果要以天下為先,倒先不如接受一些敢于表達自己真性情的狷狂之人,反而是現在的學院裏教授們間互相阿諛奉承,大家互相向對方面上貼金,反而欠缺了當年章太炎、熊十力、劉文典甚至牟宗三此等人物。

最後我也要告訴這位黃先生,清代文人夏敬觀在《論杜甫》中便寫過:「論人論文,實為二事,人品高者,不必有文,文高者,必其品高,始足傳世,固是不易之論。然君子不以人廢言,苟為高文,則識者亦不能棄。」,夏敬觀都明白到論人與論文實為二事,想不到廿一卋紀的今天,竟然會有人一批評人便用到窮酸文人、渾人、膠人來作評論,可謂連清人都不如。我想這篇可以叫做囬到歐洲中世紀系列矣。至于歐洲中世紀有甚麼事?自己翻書吧!

延伸閱讀:

倉海君的留言

理性(?)的討論:

爛詩一首

其他:

名評論員黃世澤

刺激消費靠膠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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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兩宗有關銀紙的新聞鬧得熱烘烘,一是將會推出的十蚊膠票,二是導致商店老闆人心惶惶的假金牛。看著新聞時忽發奇想,金管局其實應立刻回收所有金牛,再推出膠牛。

  據當日報導,金管局副總裁蔡耀君指出,「金管局對使用塑質鈔票,沒有既定的立場,要視乎市民的意見、接受程度及效果」。「視乎市民的意見、接受程度」一句其實可堪斟酌,究竟是市民普遍接受才大量使用,抑或是市民普遍不接受時方全面推行呢?

  我認為,市民越不接受,越應該加快推行膠票,刺激消費。先不論膠票,每當我接到現有的花蟹以及綠色的五十元,總會切法盡快用掉。當然,我不知道是否大多數市民都跟我一樣對十元/五十元+紫色/綠色的混亂配搭感到不滿(雖然使用上倒沒有混淆),但只要有一部份人如此,就足以推動消費。故此若市民普遍不喜歡膠票,金管局就更應該增加膠票的流通量。當然,千萬要記著一點,不可全面使用膠票,最起碼,廿元及一百元應維持原狀,只有這樣,上述「推動消費」的計劃才有效。(如果大家對所有銀碼的鈔票均感厭惡,就不會有意欲借消費令鈔票脫手──反正找回來的都是如此)

  此外,從近日的假金牛風波可見,偽鈔技術越見精進,與其想辦法對付假鈔,倒不如以膠票應戰。反正膠票可減低假鈔數量,而金牛此等大面額鈔票又是最易成為偽造目標,就應先從金牛著手,發行膠牛。

  最後的一點建議是,不妨把膠牛造得樣衰兼手感差,到時候,當自由行的豪客收到一堆鈔票不像鈔票的東西時,自會更落力推動香港經濟。金管局倘若依足本文建議落實執行,可謂功德圓滿矣。

教員室演義現形記.第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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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刃岸、逆空明滅、西口西面、首領等之盛情多番索稿,為答謝諸位知音,此次推出加長版是也。)

第五回 同科反目揮刀割飯桌 敵黨舊仇箍煲訴傾盤

  經過大石sir暗授機宜,及目睹大老闆的英偉雄姿之後,在學校安身立命的方法,總算摸清一二。往下將細表與同職級同事之間的瓜葛。

  話說某次我欲購買past paper作教材,便向科主任阿姐詢問手續,她說可以先買後報銷,但最後我卻因此而受高層指責,說應該先和高層商議價格才購買。至此,我對阿姐已完全失望,因為她一向事事不知事事不理已經不在話下,而原來請示了她比不請示更為仆街。我決定要讓她知道我的不滿,所以接連兩天,我都沒有和三名黨人午膳。

  有天阿姐約了學生吃午飯,大石sir為了緩和關係,叫我和他以及另一黨員雙面miss吃飯。可能他們恐怕我會一怒之下脫離該黨(以下稱為hae黨,皆因此黨的人很hae),更壞的情況是另投他黨,因為我已經掌握了他們黨中不少是非資訊,一旦投敵後果不堪設想(後來我發覺後一種推測並不真確,原來我太高估他們的智慧和謀略了),席間他們試圖令我重回他們的懷抱,因此講是非都集中於敵黨(以下稱為仙黨,senior老師之黨也)首腦英文科科主任西王母身上。是非包括幾項:

  一、西王母最擅於拉攏同事入黨,中文科的其他老師都不妥阿姐,就是因為被西王母拉攏了;

  二、西王母甚至試圖拉攏hae黨核心人物雙面miss入黨,事緣乃係某次統測之中,大石sir監考雙面miss任教的科目時有學生出貓,但大石sir卻沒有處罰,西王母便乘機從中挑撥;

  三、由於西王母與大老闆常有接觸,她經常在大老闆面前篤其他人背脊也。總之潛台詞就是仙黨西王母是不可信靠的麻煩製造者也。此又可悟一理矣:

  「朋黨經營,是非人情。人欲遠離,多說是非。」

  當時,我收到這樣的信息本來半信半疑,不過他們往後時時番兜,潛移默化地我對西王母也有了戒心,撞口撞面都不再打招呼了。詩云:

  「反目同儕食不群,遠之更有是非聞:
   提防仙黨西王母,變節徒然玉石焚。」

  欲知後事如何,請看下回分解。請請。

(傳惑道人 著。
本章回小說純屬虛構,如有雷同實屬巧合,
刊於網誌「新春秋」,版權所有請勿轉載)

幫人hea做中國歷史功課(其中一p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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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代對隋文帝與唐玄宗評價的文句

隋文帝

《隋書》志第二十‧刑法:「高祖性猜忌,素不悅學,既任智而獲大位,因以文法自矜,明察臨下。恆令左右覘視內外,有小過失,則加以重罪。」

《隋書》帝紀第二‧高祖下:「(高祖)天性沉猜,素無學術,好為小數,不達大體,故忠臣義士,莫得盡心竭辭。」

《資治通鑑》卷一百八十‧隋紀四‧高祖文皇帝下:「高祖性嚴重,令行禁止,勤於政事。每旦聽朝,日昃忘倦。雖嗇於財,至於賞賜有功,即無所愛;將士戰沒,必加優賞,仍遣使者勞問其家。愛養百姓,勸課農桑,輕徭薄賦。其自奉養,務為儉素,乘輿禦物,故弊者隨令補用;自非享宴,所食不過一肉;後宮皆服浣濯之衣。天下化之,開皇、仁壽之間,丈夫率衣絹布,不服綾綺,裝帶不過銅鐵骨角,無金玉之飾。故衣食滋殖,倉庫盈溢。受禪之初,民戶不滿四百萬,末年,逾八百九十萬,獨冀州已一百萬戶。然猜忌苛察,信受讒言,功臣故舊,無始終保全者;乃至子弟,皆如仇敵,此其所短也。」

烏廷玉《隋唐史話》:「楊堅在政治、經濟、法律、兵制等方面,產生深遠的影響,做出很大的貢獻。」

范文瀾等《中國通史》:「隋文帝主要的功績,在於統一全國後,實行各種鞏固統一的措施,使連續三百年的戰事得以停止,全國安寧,南北民眾獲得休息,社會呈現空前的繁榮。」

吳楓《隋唐五代史》:「顯然,隋皇朝中央集權制的加强,對統治全國人民和向外擴張侵略,起了莫大的反動作用,但對打擊地方豪族、防衛外族入侵、以及對中國封建社會的發展還是有積極作用的,從而也直接奠定了唐朝中央集權國家發展的基礎。」

呂思勉《隋唐五代史》:「隋文帝何如主也?曰賢主也。綜帝生平,惟用刑失之嚴酷;然實勤政愛民,尤有儉德。其於外國,則志在攘斥之以安民,而不欲致其朝貢以自誇功德。既非如漢文、景之苟安詒患,亦非如漢武帝、唐太宗之勞民逞欲。雖無赫赫之功,求其志,實交鄰待敵之正道也。」

王仲犖《隋唐五代史》上:「總的來說,隋的統一,結束了魏晉南北朝以來的長期分裂局面。隋文帝代周,又結束了魏晉以來匈奴、羯、氐、羌、鮮卑各族統治階級劇烈鬥爭的局面。唯有南北朝分裂局面的結束,社會經濟和文化才有更進一步發展以至開啟盛唐的繁榮統一局面的可能。隋文帝在這個歷史階段中,完成了他所應該完成的歷史使命,即結束了南北朝長期分裂的局面和進一步促成了各民族的大融合,同時又把王權強化起來,因此,他的業績是值得稱道的。」

傅樂成《中國通史》上:「隋的所以迅速亂亡,與文帝也頗有關係,他雖勵精圖治,但因學識過差,行事有許多不達大體之處。例如開皇初年,遇有水旱凶飢,文帝常以官倉放賬,但他後來日漸吝嗇,開皇十四年(五九四年),關中大旱,人民飢困,當時倉儲充溢,竟不許賑。他對政治,本無多大理想,而又輕視教育,因此當時的政治精神,仍是澈底的功利主義,並無宏遠的建國規模。加以他資性刻薄,猜忌臣下,以致奸佞用事,終於被奸臣劣子所愚弄,變易儲位,覆其宗社。他生前所辛勤聚集的財富,結果只是供給他的繼承者恣意揮霍;其所揮霍不完的財富,最後也變成隋末若干起兵者擴充實力的資本。」

高明士總校訂:《劍橋中國史》(3)隋唐篇(上)「他是一個相當冷酷,難以親近的人,缺乏吸引人的魅力與親切感,更缺乏容人的雅量。正如蒲貝克(Boodberg) 所看到的,他突然、急遽地獲得權力,使他終其一生陷於極度不安全感而折磨著。……楊堅易於暴怒,有時繼之以痛苦的自責。這點顯然關係到他個人的不安全感,也影響到後來的生活,對於這些事情,我用至高權力的病理學作為依據。他曾經在廷上鞭打某些人,然後又同意他們的陳情,這種情況對天子而言是極不恰當的,因為如此一來,那早先的杖刑是可以免除的。他常常在短時間之後,又再憤怒如昔,以馬鞭打人致死。有時候他對請求皇帝仁慈的諫言似乎聽而不聞,而殘酷的處罰又是經常的事。楊堅是一個堅毅、成功的統治者。他孜孜不倦,勞形案牘,把無以數計的文書尺牘由朝堂攜回寢宮批閱。他似乎經常介入政府的各個階層,有時候猛烈地擠入司法體系的工作中,以其權位審核每一部門的所有重大判決。他獎勵有為的官員,譴責怠職、貪污的官員,早朝時主持、討論國內外政策,追求國家的進步等等。」

唐玄宗

《舊唐書‧本紀九‧玄宗下》:「我開元之有天下也,糾之以典刑,明之以禮樂,愛之以慈儉,律之以軌儀。黜前朝徼幸之臣,杜其奸也;焚後庭珠翠之玩,戒其奢也……廟堂之上,無非經濟之才;表著之中,皆得論思之士。……貞觀之風,一朝復振。……『康哉』之頌,溢於八紘。所謂『世而後仁』,見於開元者矣。年逾三紀,可謂太平。」

《新唐書‧志四十六‧刑法》「玄宗自初即位,勵精政事,常自選太守、縣令,告戒以言,而良吏布州縣,民獲安樂,二十年間,號稱治平,衣食富足 。」

王夫之《讀通鑒論》卷二十二:「唯開元之卋,以清貞位宰相者三:宋璟清而勁,盧懷慎清而慎,張九齡清而和,遠聲色,絕貨利,卓然立于有唐三百餘年之中,而朝廷乃知有廉恥,天下乃藉以又安,開元之盛,漢、宋莫及焉。」

岑仲勉《隋唐史》:「開元之治,在歷史上號稱隆盛,舊紀開元十三年,『東都米“豆斗”十錢,青、齊米“豆斗”五錢。』《新書》五一,『海內實富,米斗之價錢十三,青、齊間斗才三錢,絹一匹二百。道路列肆,具酒食以待行人,店有驛驢,行千里不持尺兵。』論者多歸功于賢姚(崇)宋(璟)。崇奏十事,如政先恕,不倖邊功,宦竪不與政,絕外邊貢獻,停道、佛營造,皆切要之圖;璟却諛尚實,不事有奇(崇,開元元年十月-四年閏十二月,璟,開元四年閏十二月-八年正月),竊以為有更要之偶然性存焉。」

傅樂成《隋唐五代史》:「嚴格說來,開元末年的政治,已不如初年。例如玄宗本不信神仙,後來崇信方士張果,漸好神仙;並尊奉道教,企慕長生,以是朝野爭言符瑞。他本尚節儉,但後來行為漸奢,益務邊功,民不堪苦。他本喜接近正士,因此開元前期名臣輩出,後來乃漸漸接近小人,寵任言利之臣,而奸臣李林甫的執政,尤為政治興衰的關鍵。」

張玉法總校訂《名君評傳》:「自開元中葉以後,玄宗在政治上開始逐漸走下坡路,從胸懷大志,變為渾渾噩噩;從謙虛謹慎、兢兢業業,變為貪圖安逸、驕傲自滿、縱情享樂、不理朝政;從用人得當、任人唯賢變為用人不當、任人唯親;從從諫如流,變為飾非拒諫;從注意安民,變為不恤民苦;從注意節儉,變為窮奢極侈;從精簡機構、裁汰冗官,變為冗官眾多、機構臃腫;從皇帝、外戚不干政,變為干政等。 」

陳致平《中國通史一百講》:「關於開元之治,在中國唐書正史上,當然有許多頌揚的話,這些頌揚的話可能有溢美之處。……唐玄宗做了幾十年的太平天子,認為國家安定強盛,他的生活就不覺的一天天驕泰奢淫起來。譬如在開元之初,他講究生活節約,提倡刻苦,後來到開元二十三年的時候,他覺得國家太平,要表現國家的歡樂盛況,於是大宴五鳳樓,在五鳳樓的殿前,開了一個盛大的同樂會,各種音樂、舞蹈、戲劇,百劇雜陳,讓三百里之內的刺史縣令,都要帶領當地的樂舞伎人,集合到五鳳樓之下來表演,這種歡樂表演,熱鬧喧天,連續了五日之久。唐玄宗個人到了晚年,格外講求享受,漸漸的不問政事;他初年不喜歡和尚尼姑,取締佛教,可是到了晚年,他不僅信佛教,而且好神仙。於是乎他的個人生活,由樸實到奢靡,國家的局面,也由強盛而轉為衰落。這個關鍵,主要在於一個宰相的更變。 」

希望以此祝願四月廿三日考高考中國歷史的考生一切順利。

Hannibal: Ri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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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向有看Hannibal系列的人﹐喜歡故事的縣疑驚慄﹐大可不看新片《人魔崛起》﹐因為就算有一級班底﹑一級製作﹐它頂多也只能算是套三流既暴力血腥片﹐倒不如"Saw"片系列的扭曲﹑變態﹑恐佈。昨天花了三個小時﹐得了個失望。我剛剛在網上找中文片名﹐見了篇轉載壹週刊的影評﹐我不得不同意: 「通篇是一連串沒什麼大腦的復仇情節,殘忍、卻不恐怖。《人魔崛起》把最具曖昧顛覆性的殺人狂魔,塵歸塵土歸土,落實地庸俗不堪,《沉默羔羊》如果如此刻劃漢尼拔,後面根本就不會有這幾集「配角變主角」的續集出現。不可思議的是,這麼自曝其短的廉價恐怖片,竟然出自《戴珍珠耳環的少女》導演之手,他把安東尼霍普金斯詮釋的漢尼拔,變成《魔山》或者《德州電鋸殺人狂》的等級,雖然有鞏俐允文允武、風情萬種的演出,也不足以讓影片稍好一點。」我也覺作者Thomas Harris 難到真係寫到無嘢好寫﹐今次羔羊醫生雖然殺死最多人﹐不過同時也活生生把傳奇性的性格謀殺了! 根本就變了個廉價低俗既屠夫﹐和他殺了的豬肉佬無乜分別。

Hannibal 是有修養品味的﹐文雅的﹐聰明的﹐高傲的﹐預知的﹐不屑世俗的﹐不會做這些沒意義的屠殺。對於個psychopath來說﹐殺人只為了自己﹐和彈彈琴﹐劃劃畫﹐沒有什麼分別﹐仇恨感是多餘的。在Red Dragon 和 Silence of the Lamb內﹐他不正不邪﹐像個先知﹐像個riddler﹐帶點遊戲性質﹐生和死沒有什麼意義﹐他只不過在過程中尋找享受。監禁對他來說只是種不方便﹐而不是種困惑﹐殺人也只不過為了方便他自己去享受世界﹐在Hannibal中﹐那個黑人獄卒﹐和他相處八年還是很好﹐而秘決卻是尊重﹐很有種黑色幽默的味道。他殺了奏得不好的樂師﹐是討厭人影響他的享受﹐忽然像擁有複雜品味的魔鬼﹐突然又像正義之神為大眾服務。強奸小孩的那人就給他折磨到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像宣判﹐像權威﹔社會的垃圾﹐不如滿足一下自己的胃口(literally)。 現在新戲給了一個殺戮的原因﹐有原因就不變態﹐有動機就變了有血有肉有感情的普通人。戲中飾演少年的他殺人時面目猙獰﹐或舔血詭笑﹐但這也是多餘的﹐既然對測謊機全無反應﹐殺人也不過像在煮飯﹐有什麼值得他去笑﹐醫生是痴線但不是傻的。Anthony Hopkins 就捕捉到psychopath(*1)的情緒﹐無論殺人那刻帶來多少感覺﹐也只是若有若無輕輕一笑﹐頂多是種滿足感﹐相反在人前卻隨時可顯露出親切和藹的笑容。在Hannibal故事中雖做了主角﹐但他的神秘感相對減弱﹐不過開腦和斬了自己隻手去保護好玩的玩具﹐卻仍算有個交代。Hannibal Lecter做了任何為人不齒的行為﹐不會內疚﹐也不用解釋﹐如果因為一時喜好放過當年的兵﹐又或一時興之所至把鞏俐煮來吃﹐才有點當年羔羊醫生的味兒罷。

*1:psychopaths as "intraspecies predators who use charm, manipulation, intimidation, and violence to control others and to satisfy their own selfish needs. Lacking in conscience and in feelings for others, they cold-bloodedly take what they want and do as they please, violating social norms and expectations without the slightest sense of guilt or regret." "What is missing, in other words, are the very qualities that allow a human being to live in social harmony."

靈知三福音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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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nostic Gospels

1896 埃及《阿卡明古本》的《抹大拉瑪利亞福音》

1945 埃及《拿戈瑪第古本》的《多馬福音》

1970s 埃及《查克斯古本》的《猶大福音》



梁曾以及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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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次的特首「辯論」,導致全城盡灑口水花。評論過多,以致沒有興趣去閱讀那些及格的評論。在下無意(亦未夠斤兩)判決誰勝誰負,但千篇一律或純為吶喊助威的論調已達至令人煩厭的地步,忍無可忍的情況下只好寫點評論去評論那些評論。

  我認為,現在有部分人,包括不少傳媒機構,均有意無意地捉錯用神。重點不在於梁家傑是否空談,亦不在於他是否不熟悉政策,而在於「為甚麼就算我支持曾蔭權,也只能是口頭上支持?」。

  換言之,問題/重點不在於梁曾二人小乘的唇槍舌劍,而是大家興高采烈的口水花四濺。

  梁家傑也許不熟悉政策,大家也明知道他無可能被「欽選」中(借葉一知用語),故有無論有任何承諾,視之為空談亦屬理所當然。曾蔭權入職公務員四十年,若論對政策運作的了解,無疑比梁家傑優勝。(況且,曾蔭權的承諾就不是空頭支票乎?)

  可這是否代表梁家傑必然及不上曾蔭權?(雖然事實上,似乎是。)政府機器果真由特首一人就能影響其運作乎?如果是,倒不如規定特首候選人必須在政府工作滿若干年,方能參選。

  此外,有部分人的評價只是「梁家傑好寸」,又或是「我對佢無好感,淨係政擊曾蔭權」。由此或可反映出香港有好一些人(就我所見,或許是部分年輕人吧)憑感覺多於分析,雖然,也許亦無需認真。

  不過,以上也不是重點。

  不少,不,幾乎是所有傳媒,在報導是次選舉是,也會報導「如果明天是選舉,你會投給那一個候選人?」之類的調查結果。本來這也是無可厚非的,但這造成一個假象,令到市民都假戲真做,出來指點評論一番,自我感覺良好,然後就忘掉問題的根本。

  沒錯,梁曾的假戲該真做,但你我呢?重點應該是放在哪裡?

  就算你認為曾蔭權比較合適,民心歸向曾蔭權,同時欽選出來的結果必定是曾蔭權,亦不代表一切有關聯,更不代表我們可以一切照舊。何必要等再多一個董建華?

  我害怕的是,大家都忘記了過去,然後,未來的五年內,眼巴巴的看著曾蔭權透過「解決」普選去解決普選「問題」(對他而言,的確是個問題)。

  縱使不這樣悲觀地看,我著實也不希望大家放錯以及放過了重點。



初來報到,其實也不太敢寫政治,一來自知未夠斤兩,二來怕名字成票房毒藥,但實在是看/聽見太多口水花,所以亦管不了那麼多。

姨媽的後現代生活 (The Postmodern Life Of My Aunt)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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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from Yahoo! Films)

難得一見的水準之作。入場前, 有要求; 入場後, 滿有驚喜。

故事框架很完整, 而我有種直覺, (就這齣而言)電影說故事比原著小說好。編劇十分出色, 在於那種不是大鳴大放, 而是很平凡, 但窩心的情節。編、導、演, 都反映出一種大同的生活價值, 不是老外/香港人心目中的中國。很好很好, 不用討好老外, 滿足他們那無聊的東方主意情意結。

選角, 也對, 也錯。選斯琴高娃簡直是對極了。入戲到不能。那種遲暮老嫗的感情, 落寞, 回鞍山後那種認清生活的隨遇之所安, 我想不到還有誰可以這樣完美的表達出來。她演上海女人, 那一口上海腔(可不易學的吔), 非筆墨所能形容的觸動我心。

這個姨媽很可愛, 每個曾負過她, 欺騙過她的人, 離開前, 都留下了一點甚麼給她。可是呢, 到最後, 她還是以她那看透一切, 甚麼都不(再)在乎的眼神結束這個故事。

周潤發演潘知常也很有火喉。沒錯他是騙了葉如棠, 但他真沒有付出過感情嗎? 在我眼中, 那是兩個寂寞的可憐人, 相遇了, 共消磨一些光陰。不理他是為了錢還是一斤排骨, 他在雨中等待葉如棠, 我很感動。

兩個中/老年人, 深夜裡披上戲服共唱一曲, 觀眾們笑, 我看了心向下沉, 直想哭。多寂寞的兩個人。如果你把他們看成是周潤發和斯琴高娃, 你會覺得很搞笑; 但你把他們看成是潘知常和葉如棠, 便笑不出了。

潘知常最後陪了葉如棠一整夜, 我覺得, 還是有感情的。有感情的騙子, 總比沒心肝的騙子好。但當然, 萍水相逢的過客, 談過, 睡過, 開心過, 便要算了。還想怎樣?

盧燕演繹的典型上海犀利女人, 預期中的演繹。

錯的是選了趙薇當葉如棠的女兒。趙薇在我心目中不是一個好演員, 最大的錯處是她太self-conscious了。她一出場, 我已聽到後面有(沒教養的)觀眾說, "趙薇呀"。一個演員, 如果一出場, 觀眾的反應是說出他/她是誰而不是他/她的角色, 那他/她已經是失敗了。

鏡頭運用很好。上海最後一景的高架路夜色, 許久沒在大銀幕上看見這樣漂亮而饒有意味的畫面了, 令人窒息。上海的懸殊和鞍山的蕭肅, 許鞍華掌握到。

尤其是最後鞍山市集一景, 人們選著硬如冰棒的魚, 我真的很感動。這是辦老了事的人才能捕捉到的好鏡頭。

音樂是我深愛的久石讓。十分磅礡。上海和這近乎出塵的音樂完全不相合, 但和片子相合。兩次出現的surreal大月亮, 襯著音樂, 十分美。

我跟戀人說, 我慶幸自己是29歲時看了這部片子。如果我49歲時看, 我怕我會受不了。

不知道, 許鞍華年過60, 她拍這部片子時又有何感想?

這女人, 真有她的。

Vox Nihi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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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laimer: This essay is not pointing toward any person, just merely thinking out loud my small thoughts.

Sound of Nothing in an age when each essay need it's own disclaimer.

Haha, smite me hard, and make it count as a mark for the ironic paradoxes of society. 由陳易希到方潤-名評論員黃世澤吹水何價──由一篇人身攻擊的文章談起

我吃別人不吃的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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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dskipper

— 廣東徐聞縣接連發生村民食用跳魚(彈涂魚)後中毒事件

BLOG 與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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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夫曰:「何以BLOG?」

虛無僧曰:「 卜木魚去」。

俺責禪師曰:「BLOGGER不動 BSP不動 只是人心在動」。

八祖無謂曰:「BLOG來無一物 何以BSP惹塵埃」。

佛曰:「BLOG不異XANGA XANGA不異BLOG 網誌博客 亦復如是」

凡夫當下頓首曰:「wa ka da!」

凡夫另一半曰:「仲唔閂機瞓覺......XZY@#!」


看人看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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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人看的書 九型人格

是非因多口﹐煩惱因出頭﹐猶如困牛棚﹐閒話成紅衣。隨口閒話放了在網上﹐便成為人身攻擊﹐對於我來說有點始料不及﹐無錯﹐是應該可預知的﹐不過向來口直心快﹐之前就是沒顧慮。得罪了人是自己不對在先﹐所以也該道歉多次。嘻﹐人家也沒犯著我﹐我無端端攻擊人把鬼咩? 無謂搞到人家不開心嘛!人哋粉絲又多﹐一人一啖口水都浸死我啦。哈﹐我已被人說成"學識差﹐修養差﹐低層次﹐文筆內容兩俱下品﹐眼紅﹐憤世﹐碌碌抱鼠呱,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為免成為眾矢之的﹐道歉多幾次﹐平息民憤﹐息事寧人就算。文章本來就是很主觀的東西﹐對我來說﹐別人怎說也沒什麼大不了﹐我也一向有說自己的也是垃圾文章。不過自己不介意﹐不等如別人也要不介意﹐無嚹嚹揾交打也不是我的脾性。有些事實是不能說出口的。

見樹不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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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看無線新聞,看見中國有位人大代表好像叫黃鴻斌,講甚麼星巴克要遷出故宮外,因為與中國文化相悖云云。

先不講中不中國文化的問題,而是星巴克在此開業六年,竟然中國政府沒出過聲,要由央視英語主播芮成鋼先在博客上開炮,然後又到這位黑龍江的人大代表。老實講,故宮乃堂堂一級國家重點保護的世界遺產,理應有所謂的管理團隊,任何一間在此開業的店舖想必也要經國家批准吧?不然阿豬阿狗都可在此開舖,我們的故宮哪還得了?然而這班批評星巴克的人,其實正一大巴掌摑在國家領導的面上,如果你要逼走星巴克,那也麻煩你先炒掉那班批准星巴克在這裏開業的官員,因為是他們自亂“中國傳統在先”,而有星巴克在此礙眼有壞中國傳統在後。

其次還有一件是,幾年前有朋友跟我講過,他去完故宮後,跟我說現在故宮裏都貼/掛滿有美國運通logo的牌子,聽說是美國運通出錢捐助故宮修葺牌子,而特地貼上美國運通的名字的。我在想一間星巴克只是開在九卿朝房外供遊客休憩,但貼著美國運通名字的牌子卻是當眼的豎立在大和殿前與掛在太和門的柱子上。如果要趕星巴克走,何不連美國運通也一併請走?為何要差別待遇?難道咱們中國連區區的幾塊牌子也要人捐助?這豈不是荒天下之大謬?

當然我竝非說在故宮開星巴克沒有問題,但我們看看,巴黎的羅浮宮甚至連名字古物都可以出租給阿聯大公國,為何我們便偏偏容不下一間星巴克呢?有時我們要知道修葺古物也要資金,然而當政府沒有這麼多錢,便唯有靠門票及租出地方來幫補,這你只能怨是資本主義的問題,而并非如憤青所言關乎國家民族等極端民族主義的問題。我也不明白為何那位人大代表早排聽見安倍晉三那隻牆邊鼠對「慰安婦」的言論不聞不問,然而對如此一間小小的星巴克卻大加鞭撻。這樣看來他們口中的中國文化原來只是如此小家子氣,對著別人的侮辱卻充耳不聞,這真像魯迅筆下的阿Q,對著手無寸鐵的尼姑便欺負人,然而被人打後,卻喃喃自言自語說父親被兒子打一樣。

況且咱們中國的文化不是有容乃大的嗎?「君子和而不同」這句我們以前上中化堂常講。然而原來中國的傳統宮廷建築可以代表中國文化,而且更容不下一家小小的咖啡舘,因為「與中國文化相悖」,這樣的中國文化理論我還是頭一遭聽到。那麼故宮內的自鳴鐘、音樂盒,還有西洋油畫等更應遣送囘國,蓋這些都與咱家中國文化相悖矣。蓋常說大國崛起,咱中國不是在這種舉動上去顯示自己是強國,中國文化要自強,並不是老共說說要提倡儒家便可以。(或者根本來說,唯物辯證與儒家的心性能怎樣勼和也是一個問題,難怪張岱年講宋明理學只愛講張橫渠,甚至嚴格上來講張橫渠也不是唯氣論,不過這是後話,後話不提。)

講中國文化不下于西方甚至不需要西方為首的「國際」來認同,唐牟錢等諸大師便已言不少,如唐君毅《說中華民族之花果飄零》嘗言:「歐美之倫理、禮俗、藝術、宗教,自成一傳統。他們只在某一種特殊的需要的情形下,才求了解中國,而研究中國的學術……除歐美人之文化生活,在本質上同時為中國之宗教藝術倫理禮俗所浸潤,西方學府中所講之中國學術,即仍可只是盆中之幾枝花,而隨時有枯萎殘之危險。」,牟宗三在《五十自述》中更為激烈地認為要國際認同:「不得為有本之學,其學亦不能大」,故此寄於國際,以世界性自詡,對牟宗三而言只是「不能作主之存在,夾縫中之存在,甚至為國際之遊魂。」,不過然到下一輩的如李歐梵便曾寫過一篇文章叫《On the Margins of the Chinese : Some Personal Thoughts on the Cultural Meaning of the Periphery》,已經由唐牟時的中國文化本位變成一種非「東方主義」式、非「邊緣作為中心」式的構想,代之為一種「解除中心」的中國論述,是一種互為中心的網絡。

當然日本能有這麼成功便是她們那種次文化軟銷,包括潮流、漫畫,動漫,戲劇等。我想我們中國要自強,把自己的文化軟銷到外地,等人家的地方也有一間中國代表性的餐廳,甚至其他文化產品都好,而非整天嚷著要人離開自己的地方,退回天朝大國那高傲的鎖關政策。或者那班嚷著要人家撤離的人大代表或者主播們,要麼你們夠薑便學耶穌一樣,在聖殿內把所有小販都趕走,不然只對某一間打打殺殺,只是看見別人眼中有刺,卻看不見自己眼中有樑木,見樹而不見林。難怪現在所謂的儒學復興只是像于丹講講甚麼論語新解,就成了。當然我們也不能苛求他們,看看我們本身,那些講正字的博士們,還有那班年青作家們(尤其是小白臉的小丑明星作家,又或者自封鳩摩智的鳩鳩作家),我想看于丹新(?)解的論語,又或者看看韓寒在亂罵人,比看這些更為有趣。

全城盡帶十蚊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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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轉引自都市日報

今日看報紙得知,香港十元紙幣要變成十元膠幣。我倒是不介意十元用甚麼質料做,反而澳元已用膠做了,而最講環保的紐西蘭,亦同樣是膠幣。 不過根據yahoo網上的新聞報導:「不少人可能都不知道,報章要刊出鈔票相片,要先獲得金管局發信豁免,否則隨時被控製作偽鈔,豁免條例更列明,見報的鈔票相片不得實物原大,要放大或縮小25%以上,使人不得剪下報章充作鈔票,欺騙無知市民。」,我想金管局是當香港市民都是傻逼嗎?我想你拿一張剪了的報紙,然後一面有銀紙,另一面是報紙的另一面,無論字體,紙質都差那麼遠,如果香港真的有如此多的無知市民,那香港早玩完很久了。早知應寫信去金管局不要提醒這班無知市民,等我去騙騙都好。
不過老實講,自從那十元的紙蟹出後,我拿回大陸賭錢時用來押賭注,親朋戚友無不大呼,你想用張遊戲幣來騙本大爺麼?老實講,加了這麼多防偽特徵,又閃又透明,真像我以前小時一元二元去潛的那些龍珠閃咭。
不過將來十元紙幣出了後,我想銀行的數錢機要同步更換,第二是如果將來要封利市,香港政府便要趕絕你們這班寒酸的市民,迫你們用二十元封利市,而且將來聽聞還有更大面額的鈔票用膠整,那末將來打劫解款車也方便很多了,蓋原本的解款箱設計乃偷到後,有些黃色的粉末噴在銀紙上,黐實銀紙,使你要用都用不了,將來膠膠封面,一抹便乾淨,我想金寶綠水的銷量一定大增也。
不過原來這些銀紙是要用來慶賀特區十周年紀念,特意用上洋紫荊,殊不知這種香港當作市花的洋紫荊,只是一種雜種(hybrid),只能開出不育的花朵及產生不能發芽的種子,只能用枝插、壓條和嫁接的方法來繁衍。所以我一早已言香港只能向別人乞米。不過倒也對,用這種膠幣來賀十周年回歸也不錯,蓋香港回歸十年以來,政府所作便如這種紫幣的質地一樣-膠膠地,到時拿出街買東西,士多小店阿婆同你講:「十蚊膠呀細路」,滿城皆膠,可拍一套《滿城盡帶十蚊膠》矣。

二打六受訪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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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打六」定義見)

三月六日星期二晚,我和舒爾賽、mf@966050接受了《經濟日報》閱讀版記者的訪問,主題是近日頗受大眾歡迎的正字正音。接受邀請前,心中不無掙扎,因為在媒體曝光這行為,跟我所服膺的生活原則有點矛盾,而這些原則都和我的個人閱讀經驗有關。

對於很多人來說,張愛玲那句「成名要早」,就跟俗語「跳樓好趁地硬啦」一樣,是多麼的理所當然。但壞鬼書生總有很多義利交戰之類的婆媽情懷,我當時想到的,卻是什麼「聖人無名」(莊子)、「道勝則名不彰」(慎子)、「夫有所有名,而不如其已」(《左傳.昭公三十一年》)、「才全德不形,所貴知我寡......名聲逐吾輩,此天所赭」(東坡詩),而古羅馬哲士Seneca甚至用「襲擊」(invasit)一字來形容名聲之逐人而來(Epistulae Morales. II, 19:"iam notitia te invasit",「今名聲已襲汝而至」)。但上述說話的影響力,都不及民初怪傑辜鴻銘的一番偉論(見《張文襄幕府紀聞》卷下):

我中國風俗向賤優伶,固謂其欲取觀於人也。不謂今日中國號稱士大夫者,事事欲取觀於人,即如攝影小照亦輙印入報紙,以夸眩於人,是亦不知所謂貴賤之分也。噫!陋矣!

可見在辜鴻銘眼中,今天在大眾媒體曝光的全是「欲取觀於人」的「賤者」,其言論真是極挑釁之能事。我當然不完全贊同,卻倒也明白這段話背後的深意--非淡泊無以明智,非寧靜無以致遠。「我要成名」,無疑是很多人的願望,連張愛玲也未能免俗,但這種慾望卻往往是讀書人的大忌,我自己在《最緊要態度》中也奉勸正字博士:「有時間的話不要上電視了,還是閉門多讀點書吧。最緊要的,不是什麼正字,而是治學和教學的態度。」所以當我決定應否接受訪問的時候,也不得不考慮言行一致的問題。結果我應承了。理由簡單不過:這類訪問根本不會令任何人出名,當然更談不上「夸眩」,而透過大眾傳媒表達一些另類觀點,以平衡一下廣大人民對「正字」的一面倒欣賞,說到底也是件有意義的事吧?

在電話約好時間地點後,我不厭其煩地細問記者訪談內容,希望自己準備得好一點,不會浪費人家時間。她的答覆是:那是一個關於正字的專題,希望聽聽我們這些批評者的意見。於是我在訪問前夕,忍着悶仔細重看這兒的「正字系列」,再抽空整理一下自己對《最緊要正字》的意見,分了意識形態和具體內容兩大範疇,列出四大批判重點,最後加插了一段涉及《廣韻》歷史背景的引言和幾句強化修辭效果的警句,希望可以既全面又生動具體地點出整輯《最緊要正字》的問題所在,公眾看後也許就不會再盲從那些所謂的權威了。訪問那晚,我、舒爾賽、mf@966050和記者邊吃邊聊,氣氛相當愉快(至少對我而言是這樣),其間華利還在下班後趕來「旁聽」,場面就更熱鬧了。待記者走後,我們便繼續隨意說笑,盡興而歸。星期五訪問刊出,我在火車一路看,一路忍不住陰陰嘴偷笑:

(三月九日《經濟日報》)

親愛的忠實讀者,這不是和夢境有關的déjà vu,你沒記錯,上面大部分內容都出自拙作,而你亦應該早已讀過。的確,我訪問期間真是「滔滔不絕」,但提出的多是較宏觀的評論,每涉及一些細節問題時,我都叮囑記者「參考」這裡的某篇某篇。結果,我口述的「宏觀評論」灰飛煙滅,全篇訪問剩下的,就只有這些記者通過「參考」而編成的「舊文提要」了。更有趣的,是文中有兩處似乎引述了我的話,可惜兩處都引錯或誤解了。我什麼也沒說,便把訪問給掬香齋主人看,他一讀便立即指出那兩處錯誤,並斬釘截鐵地說:「我肯定你不會說這些話!」親愛的讀者,你能找出錯處嗎?(答案在最後)*

要數最令我「震驚」的,是舒爾賽和mf@966050都離奇失蹤。難道那夜他們根本沒有出現?是我時運低嗎?再看一遍,原來卻在燈火闌珊處,都慘變為無名無姓的「網友」了(第一句)。不通世故的我,在見報翌日很天真地問一位「懷才不遇」的記者朋友:「現在的訪問真是這樣嗎?」她一聽便滿腔熱血地控訴:「我本來是一個很重視理念的人,所以訪問時也特別關心別人的觀點。沒想到老總要的卻是故事,還要是很juicy的那種故事,結果我的稿子便給人批得體無完膚!你當時有說故事嗎?」「沒有,我連自己的背景也沒交代清楚。」「那麼你要多謝那位記者了,你滔滔不絕地說,卻完全沒有故事讓人家交差,她最後還竟然願意刊出這種悶文,看來可能費了不少唇舌才能說服編輯呢。我勸你還是反省一下自己的所作所為吧!」

「懷才不遇」的一番話,簡直令我茅塞頓開。我仔細一想,的而且確,只要記者輕輕加插一張旁邊方潤老師的玉照,便可以很自然地填滿我那篇「訪問」所佔據的小小空隙,何必多此一舉?真的,我雖然不滿意這篇「訪問」,但從記者的立場來說,我確實要感謝她的苦心。從市場角度看,她其實可以,甚至應該放棄這篇毫無賣點的訪問,但她沒有。我儘管不滿意,但也唯有體諒吧。

記得她曾問過:「一般人看《最緊要正字》這節目都不會質疑博士的話,為什麼你會看出他們的錯誤呢?」我說:「因為喜歡看古書,對文字考證有些基本訓練,所以他們一說錯我就知道了。」哎,這種答案比會考狀元的考試心得還要空洞,真虧我說得出口。

曾經有一個寶貴的訪問機會放在我面前,我沒有珍惜,等我失去的時候我才後悔莫及,人世間最痛苦的事莫過於此;如果上天能給我一個再來一次的機會,我會對那個記者說:禾從鄉下來,自細比人燒禾講野唔精,搞都禾好自卑哦......又天生篤寫障哀......所衣禾最憎搞精音精子嘅博士,渠地令禾想起自己細個比人燒,所衣禾集集錄起,播幾十痴捉渠錯處,仲成檯放晒字典開埋三部電腦,搵呢個豬耳菜同mf......mf乜Q野嚟禾屋企幫手,梅痴搵到錯處,禾地就姣開心,打完卜就出去慶祝,金至可以忘滋童年慘痛啊~~(淚流滿面)




* 錯誤一:第三段「公元前的《廣韻》」。我記得當時說得很清楚,首先是說「《廣韻》成書於北宋真宗大中祥符元年,即公元1008年」,第二次則說那是「千年前的書」,我不可能說「公元前」。

錯誤二:尾段「比如你看100本通俗愛情小說,很可能只有看一本書(經典)的得着。」不,我的意思是,與其看100本通俗小說,不如讀一本經典更好。但這句有可能是我自己講得不清楚,怪不得人,但「錯誤一」則絕非出於我口。

所羅門之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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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des of Solomon

送給愛咪咪的 MF@966050 和所有愛咪咪的網友, 譯自 1909 年發現之古敘利亞文典外經《所羅門之頌》

我接得一杯乳汁,
喝下主 (IAO) 的慈愛之甜美。
子就是杯子,
父就是那被擠乳汁的,
聖靈就是那擠祂的,
祂的乳房雖已溢滿,
卻因著未能如期擠出乳汁而不悅,
此時聖靈掏出她的乳房,
並與自父的雙乳之乳汁混在一起。
她把混合液不知不覺間給予世人,
一眾領受者就落入右手的完美中。
童貞的母腹接收了它,
她受了精並產子。
因此童貞成了滿有大恩慈之母。

反中亂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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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本blog最近的幾篇entry,覺得似乎有很多東西需要講,不過大多都亂講,希望各位不要介意。

反中

前一排與友人行過百德新街,看見it大減價,不過純粹看看,莫講說四折,減至一折也要想想。一個D&G,Raf Simons又或者CDG,四千多一件,減到一折也要四百多,但現場的佈置却像極一間在深水埗的出口店,但人們仍然揀得很高興,我真不明白,香港人的有錢人真多。不過最令我感興趣的不是這些品牌,也不是這些人,而是在門口大大隻字寫著甚麼新春激安大減價之類,我一看便搖頭嘆息,是否一定要加個激安二字才顯得這間公司入型入格,追上潮流呢?走到SOGO又看見甚麼新春大割引之類,發覺日本用字似乎在慢慢強姦咱們中國漢字,而我們那班潮童也非常享受被姦的感覺。其實由硬性移植到亂用日本文字作語句使用,吳偉明的日知部屋其中一篇《香港潮流雜誌大玩日式中文》已作大加鞭撻,而mf@966050亦在《潮駅與尖沙咀》一文中有講到日文字亂用亂讀亂借的問題,我也在此不贅了。最近看了一篇《別理台獨了,天殺的日本還在侮辱慰安啦﹗》,老實講香港很多年青人除了媚外,崇外以外,很多時並不了解本國歷史(如上年五四紀念,很多只是湊熱鬧,他們大部份連五四精神是甚麼都不知道),莫講對日本侵華有甚麼感受。不過當然一單還一單,潮流並不一定要與民族感情掛鈎,但我們要想想,很多時人家的文化一傳到香港,便只成為一種符號交換的消費模式,背後的時裝理念,文化背景,一概不知,只知名牌。我試舉Lolita為例,原本Lolita是孌童癖有關,但後來卻發展成一種奇異的服裝打扮,當然在我認為這種服裝打扮與萌亦應該有關,但這些東西來到香港便亦變成一種只有消費意義的潮流文化。就如《出賣LMF》一書中亦曾提到MC仁不滿塗鴉來到香港亦只變成一種潮流而不理解其背後的文化一樣。不過老實講,我曾在街上看見有些女孩過了扮可愛的年紀,而且身型龐大,著上Lolita起來著實可怖,就正如我看過有肥婆著件Beams Boy的緊身衫一樣。我當然不是歧視肥人,也無資格歧視肥人,但我縂覺得做人要有自知之明,所以我絕對不會著緊身衫出街,除非我有Zeke那身肌肉。其實好像外國那些model,大多是身材高䠷(身兆),所以她們著的時裝便不是人人都著得好看,我記得有前陣子女士興短褲襯絲襪,然後旺角到處可以見到有人著,其實這些要高瘦身材著才好看,換著一個五呎爭一吋的著,便顯得似武大郎踩高蹺,高不成低不就,很滑稽了。

我兩年前便曾寫過:「我之前聽個FD講晌心理學上面,有一學派講話其實男性睇女性係有一定的ratio,所以有時我地覺得明明有d女仔係唔肥的,但係佢偏偏要話自己好肥,真係吹佢唔漲。不過仲有d會體諒下肥人的牌子gei,比較照顧肥人的牌子有:COMME des GROCONS、YOHJI YAMAMOTO、RAF SIMONS、RALPH LAUREN、MARC JACOBS、LOUIS VUITTON、ISSEY MIYAKE、JIL SANDER、DRIES VAN NOTEN、GIORGIO ARMANI同BERNHARD WHILLHELM等,不都唔係件件為肥人而設,不過最話之你的品牌有DIOR HOMME、JOHN GALLIANO、HELMUT LANG、BURBERRY PRORSUM、D SQUARED、N.HOOLYWOOD ,一味窄窄窄,size 50已經等于人地的中碼,一係你就唔買,要買你只好去美國入貨。至于日本有d街牌晌香港大多都有xl的size,好似A BATHING APE,GDC,NEIGHBORHOOD,MONTAGE又或者WHIZ,NUMBER (N)INE 5 號都唔係太罕見。
度度都話修身廋身,甚至連D設計師都鍾意崇瘦,你話好似HEIDI SLIMANE咁瘦咁都仲可以理解,同埋YVES SAINT LAURNET(聖羅蘭大叔)睇落個身裁幾fit之外,但係ALEXANDER McQUEEN、VIVIENNE WESTWOOD(西木老太)、STELLA McCARTNEY(有D似肥溫絲莉)、GIORGIO ARMANI(長毛大叔)、MIUCCIA PRADA(高鼻呀姨)、KIM JONES、MICHAEL KORS、MARC JACOBS(其實佢都係近期先發福)自己通通都唔係瘦人,最奇係KARL LAGERFELD以前都係大肚腩,一減肥成功就討厭自己D舊同類(仲要瘦得來成隻蜥蝪咁)。」,所以肥或瘦只是個人選擇,但肥人老實講著某些衫不好看這也是個不爭的事實,這個問題正如剛才講的矮人一樣,也當然,你也要不會希望見到瘦人著住件Oversize的衫在你面前懶Hip-hop吧(就如一隻馬留行街沒兩樣)?

不過似乎我們用上一大堆日文字代替漢字,又或者媚外崇外的心態,我們也要反問自身。當你用住一個Gucci袋的時候,你有幾可會知道Maurizio Gucci在95年被他老婆買兇幹掉呢?有幾多人會知道Gucci家族是代表著傲慢而個性十足的托斯卡納人來呢?有幾多人會知道Gucci發源地來自佛羅倫斯呢?不過這些不是他們的錯,而是社會的錯,教育的錯。


亂講

早前無聊與我妹Brainstorming,她文學老師要她學作唐詩,要押真韻,又仄起平收格,于是便以近日特首選戰為題,戲作一首,貼在此見笑諸君:

選戰何轟烈,煲呔鬥袋巾。
唇槍舌劍後,已忘有胡溫。

當然煲呔兩字要用今粵音讀才合平仄,不然犯孤平矣,我記得同光派詩人曾克端曾主張詩歌應絕對反映社會:「我們如果還在古人腳下打圈子是得不到什麼結果的,唯有史實是一時代和一時代不同,只要我們做詩的技巧高明,只寫時事,便可以站得住。」(曾克端《論同光體詩》,第423頁。),這有點像我這首爛詩,當然你同不同意曾克端的講法又是另一回事。至于用粵語入詩,首推廖鳳舒,他的詩讀起上來非常抵死兼有親切感。

不過我在上面提同樣地我在反中中提到的最後一句,為何是社會的錯及教育的錯呢?我們只要看看倉海君前幾日的大文便知。不過我倒想在這裏搭訕一下。首先我們的李沙皇與當年的飯焦簡直是絕配,兩個硬橋硬馬的大猛將。一個出亂章,一個出焦,怎料就整了一鍋佈滿飯焦的飯,叫人怎吃得下口呢?

先撇開有無有干預學術自由的問題,就教改而言,所有東西都推行得過急。更甚至扭曲佛老的學券制便截頭截尾夾硬要人接受。曾蔭權不是常說小政府大市場的嗎?或者這班所謂的高官正是想搞多些甚麼改甚麼改以向人顯示自己的能力吧?好像我們聽見甚麼政改,教改就像聽見革命一樣,有新樣式出,是件好事,然而我覺得教育改革不應該貿貿然就推出。我常覺得政府要改革並不是不好,但這種大躍進式的改革卻害了不少人,政府對教育(以經濟學來講叫市場,不過現在教育行業與市場也分別不大)的交易費用中的information cost,一定不及教師低,蓋教師是最前線,教師基本上才會最了解自己的學生有甚麼需要,你們這些高官只懂坐在辦公室開會,對學生需要些甚麼,你懂個屁!其次開甚麼通識教育,又講甚麼求學不是求分數,由愉快學習,甚至過渡到要學會學習,噢,原來咱們現在的學生連學習都不會,要去學怎樣學習(即是說現在讀通識的學生都有學習困難,所以才要學會學習,英文是Learning to learn,中文聽來還好,已經學會了,但英文還是進行式,學生們,你們慢慢去學習怎麼學習吧!)

大家不信,便看看這篇《思定:宮本拉登?!》,愉快學習後便變成這篇文中所言:「有乜辦法唔係咁呀?教改愉快學習嘛!斷估咪無痛苦囉!提倡通識教育,結果咪有通識無常識!」

當然,這個與咱們的社會有關,香港一向是一個急功近利,投機,利字當頭的社會,尤其近年目光越來越狹窄,如chungpui這個entry《亞洲國際都會 向世界出發》所言:「自詡為亞洲國際都會的香港,顯得膚淺而無知,難怪好一些內地精英份子會認為香港人缺乏內涵。」,這個其實也是個事實,正正有這樣的社會,便有這樣的高官,正正有這樣的高官便有這樣的教育,所以飯焦講:「常有人說教改難以成功,因為社會一有事就將責任歸咎於教育,如早前有學童遇交通意外身亡,即有人說是因班數不足,有人打劫就會給人說道德教育不足。」,當然教育本身是沒錯(因為教育是中性的字眼),因此我們不應將責任歸咎於教育,而是應該將責任歸咎于高官推行的政策。如果在這樣繼續下去,我相信香港注定將來要向中央乞米。

不過講起今次李陸事件,就如lamkayblog的《李國章 KO 咎由自取》所言:「由 2002 年主張中大科大合併,到近年主張中大或科大與教院合併,李國章似有股令人難解的『合併癖』;澳門人口只有五十萬,和深水步區相約,也擁有十間大專院校,為何偏要把西貢的科大、馬料水的中大和大埔的教院合併呢?很難令人不想起『笑傲江湖』那個一心吞併五嶽劍派的左盟主,在夢中以 Willima Hung 的歌聲唱出:
" You'll pay! You'll pay! Oh babe~
You're fired! You're fired! Oh babe~"」,如果我想李國章是左冷禪,那末曾蔭權應該是岳不群,等你左冷禪爭到最後,岳不群才出來,冷手執個熱煎堆。

我最記得,文革尾聲,張春橋等人下令拍了一套《反搫》,內容大致是想諷刺鄧小平提倡教試制會折磨死學生云云,老實講雖然情節與演員的演出有點兒滑稽,但倒也道出了一個事實,考試制度原本在中國出現是為了公平,就連錢穆也讚不絕口,但到後來的僵化,便扼殺了不少有潛質的讀書人。香港正是這種問題,君不見,陳易希雖然被科大破格取錄,但讀的仍是non-UGC的課程,在香港的考試建制下,你幾有才華都好,考試肥了便注定你今後的命運。因此香港有不少有潛質的科學家要到外國浸過鹹水才能有所成就,而文科(以中文、歷史為例)學生比起大陸或台灣平均來講更是矮人一截,人家美國國務卿賴斯十三四歲便入哈佛讀書,試問在香港的教育建制底下,那有這支歌唱?在這個沒有大師只有學棍的年代,或者我想應該學學文革批鬥一下李國章這些反動學術權威才會過癮,最好要他坐噴氣式,又或者背著大牌遊街示眾才能大快人心。

難怪李國章跟陸鴻基說:“I'll remember this. You will pay”,原來現在他記得了,叫陸pay的意思是,你等收律師信啦,預備定銀兩交(pay)堂費啦,噢,難怪李曾說:拍拍屁股就走,似乎在暗示:你將會拍定屁股,準備坐監,我一定把你done。

最後在此悼念剛離世的尚‧布希亞。似乎們香港那種消費主義模式正合尚‧布希亞的符號交換理論,更甚,我剛才講的只是擬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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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本來想寫兩篇碟評,不過因為懶,便在此草草幾句

聽過Kasabian的新碟《Empire》,感覺上今的電子味道沒有上一張重,但是今張大碟的風格卻更為統一。有人說今次的Kasabian似Oasis和The Primal Scream的合體,但我聽其唱腔卻似The Vines的主音。而且今次的碟好幾首我覺得偏向industry rock,亦有點夾雜了弦樂及又有點似八十年代的電音樂團feel,但整體來講今次這張碟也算不俗。

其次是Deerhoof 的《Friend Opportunity》,聽後你會發覺主音似the pancakes那個女孩的聲線,但音樂卻是一些混雜saxphone,碎拍鼓聲(當然不似Drum n' Bass那種),加上一些合成電音及結他聲的experimental rock,感覺有趣,值得推介。

又本來聽了Chris Daughtry的新專輯,但感覺上與creed及nicleback這些都很像,都是玩一些比較大路的Nu-metal Music,所以便不再詳加介紹了。

Who will pay ? Bernard Luk(陸鴻基) or Arthur Li(李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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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have never paid much attention to this soap opera as it just reveals another clumsy and stupid attempt of our government officials at holding reins over their subordinates at the tertiary institutions who are becoming more rebellious in response to their oppressive control. Even after the sensational Robert Chung (鍾庭耀) Pollster Incident in 2000, our government officials are still too stubborn to grasp the art of officialdom and learn when to keep their mouths shut and put their hands off from some “delicate” issues. What has aroused my interest, is the letter sent by Arthur Kwok Cheung Li(李國章)’s legal representative Simmons & Simmons(西盟斯律師行)dated 16th February 2007 to Bernard Hung Kay Luk (陸鴻基) accusing him of defamation. Strangely enough, the said letter is not followed by any writ of summons from High Court (only High Court has jurisdiction to try defamation case). I believe his lawyers are anxiously looking forward to the outcome and ruling of the Inquiry chaired by Mr Justice Woo, which would by all means affect any future litigation of their client on this matter.

In the said letter, there cited a commentary or article written by Bernard Luk saying “例如幾年來每每有教院同仁在報章發表批評『教改』或教育政策和施政的文章,隨後即有高官打電話來要求莫禮時『炒』這位那位同事” (For example, throughout all these years, no sooner were some articles published by our colleagues at the Institute of Education criticizing the educational reform or educational policies and its execution, than certain high-ranking government officials would call up Morris requesting him to ‘fire’ this or that colleague). This statement is challenged as being defamatory in context though it does not mention any names.

Under the law on defamation, in order to bring action on defamation, the Plaintiff must prove (1) a defamatory statement, (2) made by the defendant or his agent directed to the Plaintiff, and (3) is published. And while there are two forms of defamation namely libel (defamation in permanent i.e. in writing) and slander (defamation in transcient form i.e. by speech), any verbal statement made through the mass media i.e. radio broadcast will become libel despite its impermanent form. And according to my limited knowledge, the main difference between libel and slander is that the former is actionable per se, which means the Plaintiff does not have to prove any damage before awarding damages whereas the latter requires the Plaintiff to show certain degree of loss and damage suffered. By looking at the aforesaid statement alone, although it did not indicate Arthur Li being that high-ranking official who made that outrageous request, yet if any reasonable reader of that statement could infer from its content that Arthur Li is that particular official by virtue of his or her knowledge and understanding in connection to the whole matter, then this statement becomes an imputation known as Innuendo per Tolley v J S Fry & Son Ltd [1931] AC 333 and is actionable. Moreover according to Clerk & Lindsell on Tort (17th ed) [21-32], a person who pursues any office, profession, calling, trade or business may have an action if he be slandered in respect of it. So any defamatory statement in connection with Arthur Li’s office as the Secretary for Education even though his name is never mentioned at all, it is actionable per se without the request to prove loss and damage.

But when Bernard Luk pointed out in the said letter that “遲至拙文發表之後三天才向記者澄清這位「高官」不是李局長,此舉不足以清除因為傳媒先前誤會而對李局長清譽造成的損害” (it was not until 3 days after the publication of Bernard Luk's article that he came to clarify with the reporters that Director Li was not that ‘high-ranking’ official, this move is not sufficient to vindicate the damage caused as a result of the press’ misunderstanding on Director Li),I was quite puzzled because even after flipping through the content in Clerk & Lindsell on Tort on defamation, I found not a single paragraph or sentence saying inaction alone i.e. a failure to make timely clarification, is an aggravating factor to defamation. I really wish those learned lawyers at Simmons & Simmons can point out to me from which case authority or text they found support to their allegation. From the literal meaning of this statement, Bernard Luk’s liability, if any, is mitigated to a large extent since he bothered to clarify the truth with the press, who had misinterpreted the true meaning of his statement. He did not turn a blind eye to the stigma that had tainted Arthur Li’s reputation. Though motive or intention is immaterial in an action of defamation, such attempt of clarification would and should definitely be taken in account by the future trial judge in his ruling and the assessment of damages. With greatest respect, I do not quite agree with the lawyers of Simmons & Simmons.

When confronted with a cause of action on defamation. The simplest and most straightforward defence available is that of Justification. Any such ridiculous requests made by officials in response to critics attacking them, would never take me by surprise and if what Bernard Luk mentioned in his article is true or if a finding to the same effect is later ruled by the Inquiry, the action on defamation could hardly be sustained.

Another defence open to Bernard Luk if an action is really brought, is Fair Comment. Certain criteria are set out by the law in raising the defence of fair comment, (1) it must be a statement of comment not a statement of fact, (2) concerns public interest, (3) the motive of making such statement must be made without malice, and (4) the comment made must reasonably be derived from the surrounding fact or text. (Note: the fact from which the comment is based on must be true) Requirement (2) could easily be satisfied since everyone would agree education reform or academic independence, concerns public interest. Requirement (3) has now become a very low threshold ever since the Hong Kong Court of Final Appeal deviated from the common law principle and ruled in Paul Tse W. C v Albert Cheung [2000] HKC that so long as one of the many motives is honest and without malice, the comment is still a fair one despite the other motives of the statement-maker are malicious. Requirements (1) and (4) are closely connected since if the alleged statement is one of fact, we do not have to consider (4).

On the face of the statement quoted in paragraph 2, it appears to be a statement of fact to me since it is more than just an inference or remark. In Telnikoff v Mateusevitch [1992] 2 A.C.343, the English House of Lords ruled the court should consider the statement itself without the help of the subject matter to which is alludes. So in deciding whether Bernard Luk’s statement is a comment, we do not have to examine other parts of his article. If we divide his statement into two parts, the first half is harmless since it does not relate to Arthur Li or any officials, but the second half “隨後即有高官打電話來要求莫禮時『炒』這位那位同事”( certain high-ranking government official(s) would call up Morris afterwards requesting him to ‘fire’ this or that colleague) impliedly refers to a particular group of people or person. Owing to the ambiguity of Chinese language, 有高官(certain high-ranking government official{s}) could either mean a group of high-ranking officials or just one single official holding a high post. Normally if the defamatory statement is directed to a class of persons, then no individual of this group could bring action. However there will be an exception if that particular class is a limited one, for example owners of a building or owners of a partnership company. However literally speaking, 有高官 does not confine just to officials from the Bureau of Education, it could be officials from other departments as well. Moreover, the adjective 高 is so vague that it does not lead us to only a dozen of officials, it could be 3 dozens or over a hundred.

At the closing of the said letter, it says “It is, of course, a matter for you whether you choose to repeat such allegations in the lead up to the Inquiry, although you should note that all of our client's rights are reserved should you choose to do so.」(「在調查委員會聆訊之前,你當然可以選擇是否再重覆這些指控,但請你注意,如果你這樣做,我們的委託人會保留一切追究的權利。」)” Here the lawyers of Simmons & Simmons seem to be manipulating a threat on Bernard Luk not to say something before the Inquiry. While repetition of a defamatory statement is an aggravating factor to liability, some curious readers may ask whether repeating the allegations in the Inquiry is also an aggravating factor. The answer is no. For the defence of Qualified Privilege is open to Bernard Luk if it is repeated in an Inquiry called by the Chief Executive and chaired by a Court of Appeal judge. According to Stuart v Bell [1891] 2 QB 341, qualified privilege could be defined as a disclosure “fairly made by a person in the discharge of some public or private duty whether legal or moral.” If Bernard Luk is called as witness in the said Inquiry, he is duty-bound to tell the truth though his evidence is not sworn as that in an open court. He is therefore obliged to repeat that alleged defamatory statement if he is asked by Mr Justice Woo for instance. So long as he repeats the said statement with a right and honest motives, its repetition during the Inquiry would never be actionable.

聖經中的咪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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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在敝blog提到「攬女」、「大咪」甚至「大咪咪」,讓我想到近日在讀舊約的雅歌,提到「我們有一小妹,她的兩乳尚未長成」(8:8),用廣東話說出來大概就是「我地有個妹妹仔,佢嘅咪咪仲未豐滿」了。雅歌中的咪咪可多喔,4:5有「妳的兩乳好像百合花中喫草的一對小鹿,就是母鹿雙生的」,7:3又重覆提到「妳的兩乳好像一對小鹿,就是母鹿雙生的」。所羅門王除了讚美書拉密女(Shulammite,一說是所羅門的女性形式,那就是說Patricia就是女的Patrick)的咪咪(沒有說大的,不過7:7說「她的兩乳如同其上的果子、纍纍下垂」),還說到她的眼睛、頭髮、牙齒、頸項還有嘴唇(4:2-4)。4:6說到所羅門王「要往沒藥山和乳香岡去」,一種說法是性的impression,也有一種說法就是咪咪喔。

7:1還說到「妳的大腿圓潤好像美玉」,「圓潤」一作修長,喜歡長腿姐姐的有福了!雅歌還有「攬女」的情節喔,2:6就說到「他(所羅門王)的右手將我抱住」。不過以西結書23章更精彩,說到有兩個女子,是同一位母親所生的。她們幼年是就在埃及行邪淫。她們在那裡還是處女的時候,有人就「擁抱她們的懷,撫摸他們的乳」。這句話還重覆了兩次,不過在這裡用「咪咪」一詞也實在太文雅了。或許要這麼說:「有人攬住佢地兩條女,仲摸(或許還要用「揸」甚至「搓」)佢地個波」。

林兆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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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在香港電台的新聞得悉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的院長林兆鑫呈辭。當我聽到播音員在林兆「襟」,我想不是鑫(粵語正音為欽,國音xīn)嗎?Google一番,資料寫的是Professor Lam, S K,是「襟」(或一些人念的淦,因Eitel-Dyer羅馬拼音法不分gk音)了。再查粵語審音配詞字庫,它只標一個音「欽」。而昨晚的無線晚間新聞報導員也念「襟」,我只能說是當事人所選定的特殊讀法吧。

我不明白為什麼一些人把鑫念成淦,是不是受了「淦」這個從水從金的字影響。香港一些人把「駅」念成澤,就是受了「沢」(日語漢字的澤)的影響。襟音由淦演變而成還勉強有跡可尋(g音成了k音),可是y音的欽怎麼會變成了g音的淦?在新蒲崗有一條「衍慶街」,一般人把衍念成了顯(Hin),可是路牌寫的是"Yin Hing Street"。葵青區議員丁衍華的英文拼音就是TING Yin Wah,未知他本人怎麼念。查辭淵音演,粵語審音配詞字庫,它把jin5(有同音字皆為生僻字)列為正音,顯(Hin2)和jin2(演的一般人讀法)列為「異讀字」。粵語審音配詞字庫對一個字何者為「正音」何者為「異讀字」沒有一定標準,有時取所謂「正音」,有時取一般人讀法。竊(正音薛[sit3],多年來我念成sip3,近日才更正)以為「正音」(或「辭典正音」)值得商榷,須多番考證、討論甚至調查。「民間俗讀」(或民間誤讀,如衍音顯,鑫念淦)須考證其源流,以作選擇正讀的根據。至於「錯讀」(如駅念成澤、nl音不分、ng和零聲母不分、g/k和gw/kw不分)就必須更正了。

再舉一個例子,荃灣街名「二陂坊」的「陂」當地人念波,路牌寫的卻是"Yi Pei Square"。查粵語審音配詞字庫此字居然有五個讀音,包括了「波」和Pei4(皮),兩個都對。這或許就要比照林兆「襟」或丁(Yin或Hin)華,以「名從主人」為原則。街道牌不用改,以保留歷史,讓人鉤沈,可是念喔就照當事人習慣了。

雖然我並非了國文系出身,對聲韻訓詁、廣韻(正音wan6,但「張韻琪」卻念wan5)說文全然不懂。對何文匯王亭之兩派也非完全認同,對某學會所言的「邪音」、「妖音」、「病毒音」的說法更為之反感。可是倒認同何文匯所言的「要多查字典」,近日就因為「多查字典」讓我糾正了不少錯讀多時的音。簡而言之,不辨p和t的尾音。如「怯」正音協(hip)不是hit,「烈」跟列(lit6)同音,不是lip6。念lip6的是獵,希臘的臘把lip6列為「異讀字」。本來我也讀lip6,但近年轉為laap6。

銀紙,沙紙,廁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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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高官涉嫌干預學術自由,全城拍手雀躍,期待大戲開鑼。好了好了,終於開審了,高官真身已呼之欲出,這回你插翼難飛了吧?「說話要小心點啊」,I'll remember this. You'll pay!話口未完善惡因果今朝都到眼前來。如果今時今日還有學校迂腐得要辦道德教育課,這則醜聞真可謂上佳教材。

但回心一想,香港市民也未免太可悲太無助了,因為一個狗官下台,還有千千萬萬個狗官。說他們是狗,我要澄清,我絕非有意侮辱狗,我想說的,是他們不但像狗一般馴服,隨時聽主人差遣,而且他們的「教育使命」,更是要把我們都培育成乖巧敏捷的「狗民」,好使我們一生一世心甘情願地為主人的主人服務。我們既是狗民,他們自然就是狗官了。再強調一次,用狗來跟他們比,我絕不是要侮辱狗。

社會興衰,人生晦明,端繫於教育好壞。但看看我們的孩子,即社會的希望,看看他們究竟正在(忍)受着怎樣的教育吧!由幼稚園始,就要學習各式花拳繡腿的表演,操練連成人也覺得為難的presentation skills,準備好隨時向各界面試官獻媚賣藝。之後一路上少不免明爭暗鬥機關算盡,爭啊爭啊為了爭那一分半grade考高一個名次而平白浪費大好遊戲光陰,努力賣藝獻媚收集獎狀以充實生死攸關的portfolio。對對對,頭可斷,血可流,portfolio不可不夠厚。你是誰,小朋友?對我來說,你的人生沒有意義,因為人生意義不能量度,但不打緊,thank God我們有可量度的portfolio--它有多厚,你的價值就有多高。在現代社會,人生只是一疊紙,最好是銀紙,其次就是沙紙(certificate),都不是嗎?你還可以做廁紙,讓人包包鼻涕抹抹屎。

你想像不到教育現況嗎?那麼請睜眼看看,我們的教育高官到底是怎樣的人吧。前教育統籌局常任秘書長羅范椒芬就是香港教育的靈魂人物,她的下場我們拭目以待,暫時不妨回顧一下她的金句

「常有人說教改難以成功,因為社會一有事就將責任歸咎於教育,如早前有學童遇交通意外身亡,即有人說是因班數不足,有人打劫就會給人說道德教育不足。」--《大公報》,2006年3月5日

「根本上教改咁多學校都做,如果係(教改),點解淨係兩位老師(自殺)呢?如果你認為係教改形成的話。」--《蘋果日報》,2006年1月10日

「好似澳門跑狗咁,前少少有隻電兔,等佢搏命追,只要努力少少就捉得到(以澳門賽狗比喻教師要為學生訂立「看得到」的目標)。」--《星島日報》,2005年12月3日

「辦教育好似食白粉上癮一樣,雖然是辛苦,但當教到精靈的同學,便會忘卻辛勞,九月開學時又再辛苦一番。」--《星島日報》,2004年5月7日

「很多人批評特首,但年輕人最無資格(least qualified)去批評,因為沒有了特首,你們不能得到如此多資源。」--《蘋果日報》,2004年4月11日

「中產失業人士可以考慮去教書。」--《太陽報》,2001年10月15日

「如果有人不喜歡這個遊戲,又或者覺得手中的茶(教改)不是他想要的,便需要離開這個『廚房』。」(以「廚房論」比喻不接受教改的老師,可離開這個行業。)--《星島日報》,2000年11月10日


教育就是神,老早已規劃好我們的一生,最啼笑皆非的是,扮演這個神的,可能就是羅范椒芬這種人。那麼我們有自由嗎?當然有,這是人權嘛。你可以選擇以下其中一款人生:銀紙,沙紙,廁紙。

主禱文之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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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hem Panim?
(「神在之餅」可能的原貌。Left: Asherah / Right: Woman of Willendorf )


(續與倉海君討論)不少古猶太聖殿中的傳統因著約西亞王申命記宗教改革並巴比倫攻陷聖殿而失傳了,以致公元前 515 年重興建的猶太教第二聖殿至聖所落得空無一物(《猶太法典》 Yoma 5.2),祭司權柄名存實亡的第二聖殿猶太教被視為流徙曠野之延續,神的子民自此一直沒有回歸。然而,這些第一聖殿之傳統卻暗地裡經厄賽派(以諾派猶太教,《死海古卷》持主)保存並傳授予他們的嫡系支派 — 基督教。早期基督教(並靈知派)的聖儀及信仰不少反映著第一聖殿之古猶太傳統,這亦是基督教與拉比猶太教正教爭霸戰時手上的一大皇牌,以此為真正的聖殿祭司權柄的繼承者。

在第一聖殿時代有一刻心禮儀 — 贖罪禮 (Kippur),源於在《創世記》14 章至高者麥基洗德為阿伯拉罕舉酒和餅傳說,贖罪禮為大祭司在贖罪日進入至聖所中將麵餅祝聖成最神聖之物《利未記》24:5-9,使神性降至其中,此餅稱為「神在之餅」 (Lehem Panim) ,吃下此餅之人就是與「神在」(舍姬娜,Shekinah,猶太獨一神中的女性神格)結合,亦即「聖婚」,以此為眾生贖罪並修復天地鴻溝。在正典各福音書中均有記載耶穌與法利賽人爭辯安息日事宜:

「有一個安息日,耶穌從麥地經過。他的門徒掐了麥穗,用手搓著吃。有幾個法利賽人說:『你們為甚麼作安息日不可作的事呢?』耶穌對他們說:『經上記著大衛和跟從他的人飢餓之時所作的事,連這個你們也沒有念過麼?他怎麼進了神的殿,拿陳設餅吃,又給跟從的人吃。這餅除了祭司以外,別人都不可吃。』」

這裡表明了耶穌相當熟悉大衛時代「神在之餅」傳統 。在一抄本中補充了此經文:

「同日耶穌見一人在安息日工作,祂對那人說:『倘若你知道你為何而作,你就是蒙福的;倘若你不知道,你就是蒙咒詛且成了違反律法者。』」

耶穌在此暗示了人們並非可以隨意不遵守安息日而是須要理解其背後意義為先 — 領受「神在之餅」,眾生為天地聖婚之喜狂歡而不用作工之日子。

舊約學學會 (Society of Old Testament Study) 主席 Margaret Barker 在其作品《大祭司》中提出了《馬太福音》6 章的主禱文乃是第一聖殿大祭司作贖罪禮之咒文,成了逾越節晚餐(按 Margaret Barker 解釋那該是第一聖殿贖罪日而非泛指的逾越節)及教會聖餐禮的典範。主禱文大意如下:

「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 大祭司宣告四字神名 Y-H-V-H 之傳統;

「願你的國降臨」 — 舍姬娜(她的別名為「國度」 (Malchut) )降到至聖所中,逾越節晚餐成就了以諾派猶太教《死海古卷》中《禧年書》麥基洗德降臨的預言,以後的每一次聖餐亦就是「主再來」 (Parousia) 之意;

「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 贖罪祭中的天地合一重修舊好;

「我們日用的飲食(餅),今日賜給我們」 — 和合本的「日用的飲食」是亂來的,希臘文為 Epiousion Dov 「『日用』的餅」(在此倉海君有話要說),那就是吃下「神在之餅」之時。第二世紀基督教神學家 Origen 指出《馬太福音》最早原文為希伯來文的《希伯來福音》,在《希伯來福音》Epiousion 一字為希伯來文的 Mahar,意為「明天」,此「明天的餅」則見應許之贖罪禮重臨之意,在《耶利米書》7:18 和 44:19 有述以餅與「天國之后」 (Melekheth ha Shamayim) 舍姬娜合一 ;倉海君提及到另有抄本作「膏油餅」,膏油源自生命樹,像徵著神的女性屬性「智慧」(Chochma) ,眾人靠著此膏油受膏而成聖(「基督」一字之源), Ben Sira 就曾說「智慧」乃是大祭司的原型,膏油同樣是至聖所之聖物並失傳於約西亞王申命記宗教改革之後,按《光輝之書》所述,當膏油與燭臺再結合(「麥基洗德」的希伯來值正等同與「燭臺」),那就是聖靈所在;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 靠著與神性結合從而得著赦免別人的罪之權柄;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 — 此兇惡為「神的兒子」(《創世記》 6:2 )惡者 Azazel 在世的國度,贖罪祭中兩羊中的一羊就是獻給 Azazel(《利未記》16:8)。

「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門」 — 希臘文之「你」 (Sou) 、「國度」 (Basileia) 、「權柄」(Dunamis) 、「榮耀」 (Doxa) 、「永遠」 (Aionas) 和「阿門」(Amen) 轉成希伯來文就是 Ateh, Malkuth, Ve Geburah, Ve Gedulah, Le Olam, Amen,為生命樹流溢輪在身體上的十字方位,在西方秘學中用作「卡巴拉十字」之召喚術。

「神在之餅」乃是按嚴謹的宗教程序而作出特定形狀,在《耶利米書》獻給「天國之后」的餅為 Kavanim,有「小形像」之意,奇妙地 Kavanim 的單數 Kavanah 則是猶太秘學的重點教導,常被解作持律及禱告時的「專注」、「集中」、「委身」和「動機」,然而它包含著這一切,更是超越這一切,「由戒生定,由定生慧」中的「定」就很貼切 Kavanah 的原意。就是說,吃下「神在之餅」即為靠著一心不亂之境從而清心見神。這樣以主禱文禱告達至對神對己無瑕的誠實,那亦就是吃下了「神在之餅」。天主教堅持祝聖後的餅和酒實體地轉變成耶穌的身體和血之說(變質說,transsubstantiatio)與贖罪禮中「神在之餅」為神聖實體之說相當吻合,此說極有可能是自遠古贖罪禮並逾越節晚餐對餅的原來神秘詮釋保存過來。

相關:永遠的大祭司耶穌麥基洗德




**誠徵啟示** 本來打算出版一本以詮釋《猶太福音》及《抹大拉福音》等幾本典外經的學術性 / 靈修性中文書籍(已譯好)。然而最近看到《厄賽派平安福音》譯者 Edmund Bordeaux Szekely 的序文,當中說到他原本寫了一篇高度學術性的譯文卻被編輯打回頭去,且對他說到:「你該加點創意去修飾寫出一篇人們會有興趣看的故事!」...... 我從中得到啟發,一不做而不休,因此我決定要去完成一本綜合所有零碎的典外經段落而拼湊出一個「完整的靈知耶穌故事」,已重組結構大至如下:

基督在天上未道成肉身之事 ---> 十二齡基督與耶穌合而為一 ---> 不為正典記載之在世言行 ---> 有關與抹大拉瑪利亞愛的故事 ---> 迷之少年拉撒路,又名約翰 ---> 猶大計劃 ---> 基督不在十架上的釘十架 ---> 復活後十一年間的啟示

這些都不是虛構的,故事中每一字句均出自典外經之中,且逐一經過探究並加上詮釋。現誠徵有志者將寫成的中文譯文修整成流暢的故事(最重要的是不怕被千夫所指 ... )有興趣的話請 和我連絡,亦歡迎各位的寶貴意見。

潮駅與尖沙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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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亞視午間新聞後看到一個潮駅的廣告。潮駅是一個在旺角的新商場,我很高興聽到旁述員和廣告歌歌手張繼聰把「駅」念成「驛」。我google「潮駅」一詞,原來那是 JR(日本國鐵)西日本線一個站。再維基都會駅的詞條,居然有所謂「中文正音」(驛)和「發展商讀音」(站)的說法。當然,「發展商」執意要用這個字我們也無話可說。只是這邊廂要念「站」,那邊廂要念「驛」實在叫人無所適從。在日本一個漢字可以有十多個讀音,他們大可在漢字旁註上假名標音,在台灣我也見過有人在招牌的生僻字旁用注音符號注音。只是在香港難道要在門牌上注上「駅」(音驛)麼?雖然很多年前電影「飆城」的報章廣告是有注上「音標」,都會駅的電視廣告也沒有讀出該字的中文讀音。

讀到知日博客一篇文章,談到日本有年初二「元旦開筆」的習俗。某集最緊要{正}字的預告片也說到「新春寫正字」,當然不一定要在年初二寫毛筆字,可是在新春期間立志要學寫正字念正音也很好。不過有時何者為正又很難說得清楚,地名「尖沙咀」、「大角咀」的「咀」正字又是什麼呢?明報蘋果日報尖沙嘴浸信會大角嘴天主教小學等機構和媒體是用嘴的,可是地鐵站、巴士、該區的街道牌和各種官方的資料卻用咀。查《辭淵》「咀」釋義是「把食物嚼碎吸取所含的味」,如咀嚼;「嘴」則是口或尖銳的東西,如山嘴。這樣看來「嘴」是正字,台灣的國立編譯館編的高中地理教科書提到「尖沙嘴」、「大角嘴」也用嘴。內地雖使用簡化漢字,可是各種出版物卻是用嘴。香港負責管理地名的機構是地政總署(以前是兩個市政局),去年地政總署就因為「大尾篤」有不同的寫法結果在憲報頒布「大美督」為正名。地政總署似乎是採取約定俗成的原則,樓盤和建築物的名字有發展商的考慮,可是地名(尤其自然地名)是不是一紙行政指令公佈了就算?還有不同的authorities、官方和民間有不同的標準,又該以行政管理、民間風俗還是語言規範的原則才對?

2007/3/31補述:在教育部國語辭典修訂本查到其實在正式的辭書也有「尖沙咀」的用例,只是讀音方面搞不好要問台灣的朋友。

書癡的前世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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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新一期的Newsweek,Harold Bloom講出了自己視為最重要的五部書,最後被問及有什麼重要作品未曾過目時,他說:I cannot think of a major work I have not ingested;話雖如此,我可不信他讀過十三經、先秦諸子或《石頭記》。當然,我們都明白所謂major work,只局限於他的Western Canon,中國文學要成為國際學界的焦點,恐怕望穿秋水也遙遙無期。

哪五本書對我最重要?我暫時也說不準。書能夠塑造你的性格、改變你的視域、影響你的人生,選擇最重要的書,其實無異於選擇自己做一個怎樣的人。在列出書目的一刻,你實際是在展示自己最無可迴避的真我--諷刺的是,那所謂「真我」,往往正是你在意識層面上最厭惡的客體對象。看Bloom所選出的書,大路得像看香港十大金曲頒獎禮。我直覺相信,對他最「重要」的書,根本就不是這些大經大典。















(左:Lord Macaulay;右:Professor Bloom)          


可能是中國人看鬼佬的關係,人人都像餅印一樣。我一直都覺得上面兩位歷史上最偉大的書癡,無論外表和聰明--兩人都一目十行,過眼不忘--都有七八分相似。此外我還留意到一點:他們兩人都可以背誦整部Paradise Lost。這更加令兒戲兼迷信的我認為,哈哈,Bloom的前身就是Macaulay了。為什麼最重要的書居然不包括Paradise Lost呢?你會無聊得背一本自己認為無關痛癢的書嗎?其實Bloom自己已提供了答案:Anxiety of Influence。出於anxiety of influence,他於是便下意識地從書目中抽走Paradise Lost,以盡量迴避前身的影響了。大概Bloom做夢也想不到,有人會這樣曲解他的得意理論來「考證」其前生吧?

小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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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特首競選的論壇
雙方表現都令人失望。
曾蔭權的木納、純背數據固然缺乏驚喜,梁家傑的輕佻浮躁,純取口舌之便更令人失望。
可能事先有人怕梁家傑過於木納,教導梁家傑要讓人留下深刻印象,但出來的效果只是為了反對而反對,為了攻擊而攻擊。
曾蔭權純背現有數據,背誦現時政策已是意料中事,沒有警句沒有令人留得深刻印象的 "Soundbite" 給明天的傳媒更是大大失策。
雙方表現都令人失望,梁家傑純打自由博擊,雖然聽來過癮,細味卻無餘韻。不要說甚麼「代市民詰問」、「代民意挑戰」云云,特首競選問答是考雙方的政綱是否結實,一切的制度都是環繞這一點進行。梁家傑事事借政府現有失誤作擋箭牌,只會更顯得自己的政綱只有「願景」而無實際行動。
曾蔭權的毛病則相反,只談現在的務實政策避談願景。可能是宥於董後時期的陰影,不敢重蹈董建華假大空的覆轍。於是談得過於實在,只會處處捱打。說到底要攻訐現有政策非常容易,因為根本不存在完美的政策能顧及所有方面。說要「令學校、家長、政府、學生建立互信」,實在十分容易,要鬆綁,要少做文件,說,總比做容易漂亮。
只顧攻訐,不顧務實,或者只談務實,不談願景,兩者都不過是小乘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