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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爾賽
Karma is not a system of rewards and punishments meted out by god but kind of nature law akin to the law of gravity…..the literal meaning of the Sanskrit word karma is ‘action’, but karma as a religious concept is concerned not with just any actions but with actions of a particular kind. Karmic actions are moral actions, and the Buddha defined karma by reference to moral choices and the acts consequent upon them. (Damien Keown : Buddhism – A Very Short Introduction, Oxford Press, 2000, P.37)
The theory of karma should not be confused with so-called ‘moral justice’ or ‘reward and punishment’. The idea of moral justice, or reward and punishment, arises out of the conception of a supreme being, a God, who sits in judgement, who is a law-giver and who decides what is right and wrong. The term ‘justice’ is ambiguous and dangerous, and in its name more harm than good is done to humanity.
The theory of karma is the theory of cause and effect, of action and reaction; it is a natural law, which has nothing to do with the idea of justice or reward and punishment. Every volitional action produces its effects or results. If a good action produces good effects, it is not justice, or reward, meted out by anybody or any power sitting in judgement of your action, but this is in virtue of its own nature, its own law.
This is not difficult to understand. But what is difficult is that, according to karma theory, the effects of a volitional action may continue to manifest themselves even in a life after death. (Walpola Rahula, What the Buddha Taught : http://www.spaceandmotion.com/karma.htm)
「佛學思想中最重要、最困難、最難解釋,因此最易使人誤解的,要算業力(Karma)論了。業力思想影響了整個亞洲文明。多數之亞洲人,皆以業力論為其道德 規範和宗教信仰之思想基礎。業力論在整個佛教中占極重要的地位,因佛學之基石實建築在業力思想上。業力論極難瞭解,極難解釋,因為業力之究竟深邃無極,畢 競非人類之智慧所能盡其幽微。業力思想常為人所誤解,因為有系統的分析和介紹此思想,實在異常困難,因此直到目前,我想尚無一個使人滿意的業力論在任何佛 學書籍中出現。下面就愚見所及,嘗試對此極基本,但極複雜和困難之佛教思 想,作一簡單之介紹。
業力,梵文叫做Karma(古譯羯 磨)。Karma(或Karman)之字根是Kar,是去做或去行的意思。所以業力之“業”原是作業或行為 的意思。但是今天佛教徒心目中的“業力”,卻代表一.個極端複雜的多方面思想。在這多角的思想中,最根本的是說:“業力者,即控制一切自然界和道德界現象 之因果律也。”此一界說看似簡單,但若進一步檢討,則發覺業力思想之極端複雜性和含混性。為便於瞭解起見,茲從六個角度來研討業力論之思想。 (張澄基《業力論》,轉引自弘學《佛學概論》,四川人民出版社,2002年,p.318~319),另作者有把業細分詳述,又有講及唯識學的業力說,及澄 清一般人對因果論的誤解,讀者可自行參詳,在此不必細引。」
「佛教深信因果定律的正確性嗎?
是的,佛教相信因果定律的正確性,正像大家相信吃飯可使胃囊滿足那樣的正確。
一般人懷疑因果律的可靠性,是因為僅僅站在當下一生的立足點上,來看善惡報應的不公平:有人吃苦行善一輩子,不但沒有好報,甚至還不得好死!有人貪贓枉法、為非作歹,卻在法律的漏洞裏逍遙自在,福壽雙全。
其實,佛教的因果律是通看三世的,人,除了現在一生,已有過去的無量數生,尚有未來的無量數生,現在這一生,若將過去及未來的生命之流連貫起來看,實在還不 及石火光影那樣的短促渺小。善惡因果是貫通了三世漸次受報的,業力的大小輕重,便決定了受報的先後等次。今生的修善作惡,未必即生受報;今生的禍福苦樂, 未必是由於即生的因素;今生多半的遭遇,是由於往世業力的果報;今生的所作所為,多半尚待到後世感報。若把三世看通了,心裏也就平服了。
再說,佛教所講的因果律,也不是像一般人所誤解的宿命論或定命論。佛教相信,唯有重大的業力不能轉變而被稱為定業之外,人是可以憑後天的努力而來改善先天的 業因的。比如前世只造了窮人的業因,今世果然也感生為窮人的業果,但是,生為窮人不要緊,只要自己肯努力,窮困的生活環境是可以改造的。這是將過去的因加 上現生的因,綜合起來,就是當下的果。所以,佛教的因果律,不是宿命論也不是定命論,而是不折不扣的努力論。佛教如果落於宿命論或定命論的泥沼,眾生成佛 的理論,也就不能成立,既然一切命運都是前世決定了的,人生的修善,豈不等於白費?
可見,佛教的因果定律,也是不離緣生法則的。從過去世的業因到現在世的業果,中間尚須加入許多的外緣,方能成為業果的事實,這些外緣,就是現世的努力與懈怠、作善與作惡。正像一杯糖水的本質是甜的,假若加入了檸檬或咖啡,便會改變那杯糖水的味道一樣。
總之,佛教的因果律是貫通過去、現在、未來的三世,而又連結過去、現在、未來三世的。現世承受先世的業因,成為現世的業果,現世的行為造作,既然即是後世的業因,也可加入先世的業因,成為現世的業果。
因果的道理聽來簡單,說來並不簡單。佛教,就是這麼一個看似簡單而實際並不簡單的宗教。」(聖嚴法師《正信的佛教》,http://www.bfnn.org/book/books/0014.htm#a29)
「佛教相信輪迴是確實的嗎?
這個問題的答案是肯定的。佛教相信,除了已經解脫生死(如小乘的阿羅漢)或已經自主生死(如大乘的聖位菩薩)的聖者之外,一切的眾生,都不能不受輪迴的限制。
所謂輪迴,實際上是上下浮沈的生死流轉,並不真的像輪子一般地回環。輪迴的範圍共有六大流類,佛教稱為六道,那就是由上而下的:天道、人道、修羅(神)道、 傍生道、鬼道、地獄道,這都是由於五戒十善及十惡五逆(十善的反面是十惡,殺父、殺母、殺羅漢、破壞僧團的和合、出佛陀的身血,稱為五逆)而有的類別,五 戒十善分為上中下三品,感生天、人、修羅的三道,十惡五逆分為下中上三品,感生傍生、鬼、地獄的三道。作善業,生於上三道,作惡業,生於下三道。在每一類 別中的福報享盡或罪報受完,便是一期生死的終結,便又是另一期生死的開始,就這樣在六道之中,生來死去,死去生來,便稱為輪迴生死。
不過佛教特別相信,眾生的生死範圍雖有六道,眾生的善惡業因的造作,則以人道為主,所以,唯有人道是造業並兼受報的雙重道,其餘各道,都只是受報的單重道, 天道神道只有享受福報,無暇另造新業,下三道只有感受苦報,沒有分別善惡的能力,唯有人道,既能受苦受樂,也能分別何善何惡。佛教主張業力的造作薰習,在 於心識的感受,如若無暇分辨或無能分辨,縱然造業,也不能成為業力的主因。所以,佛教特別重視人生善惡的行為責任。
正因為造作業力的主因是在人間,所以上升下墮之後的眾生,都還有下墮上升的機會,不是一次上升永遠上升,一次下墮永遠下墮。
人間眾生的造作業因,是有善有惡的,是有輕有重的,人在一生之中,造有種種的業,或善或惡,或少或多,或輕或重。因此受報的機會,也有先後的差別了。所以, 人在一期生命的結束之後,朝向輪迴的目標,有著三種可能的引力,第一是隨重:一生之中,善業比惡業的分量重,便先生善道,善道的天業比人業重,便先生天 道;如果惡業比善業重,便先生於惡道,惡道的地獄業比傍生業重,便先生於地獄道,受完重業的果報,依次再受輕業的果報。第二是隨習:人在一生之中未作大善 也未作大惡,但在生平有一種特殊強烈的習氣,命終之後,便隨著習氣的偏向而去投生他的處所,所以,修善學佛,主要是靠日常的努力。第三是隨念:這是在臨命 終時的心念決定,臨終之時,如果心念惡劣,比如恐怖、焦慮、貪戀、鎮惱等等,那就很難不墮惡道的了,所以佛教主張人在臨死或新死之時,家屬不可哭,應該代 他佈施修福,並且使他知道,同時宣說他一生所作的善業功德,使他心得安慰,使他看破放下,並且大家朗誦佛號,使他一心向往佛的功德及佛的淨土;若無重大的 惡業,這種臨死的心念傾向,便可使亡者不致下墮,乃至可因亡者的心力感應了諸佛菩薩的願力,往生佛國的淨土──這是佛教主張臨終助念佛號的主要原因。
民間的信仰,以為人死之後即是鬼,這在佛教的輪迴觀中是不能成立的,因為鬼道只是六道輪迴的一道,所以人死之後,也只有六分之一的可能生於鬼道。」(聖嚴法師《正信的佛教》,http://www.bfnn.org/book/books/0014.htm#a24)
另外如勞思光先生用「自我」的流轉,但這「自我」乃非「生命」及「世界」之一部份,亦與「生命」不是一事。具體之「有生命之存」,如一個人或一匹馬,依佛教教義說,乃「自我」顯現於生命中,並非等於「自我」。而此種「歷輪迴之自我」乃一「個別自我」,而非靈魂。
而勞思光先生認為依佛教的根本觀點,生命活動基本上乃「自我」在昏迷中之活動;故以「無明」表之。而「自我」在昏迷中,即呈現一「盲目意志」,此即所謂 「行」。就其活動為不斷追求言,即稱為「欲」。「自我」在「無明」的掩覆下,即成為一由欲推動之盲目意志;由此再生出「五蘊」等,遂成為具體生命。依此, 所謂「業」即「自我」在昏迷活動之結果。此種結果「生出」的具體生命,且造成繼續之「流轉」,即「輪迴」(這只是修改及節選,詳請參看勞思光《中國哲學 史》,三民書局,1999年,p.186~189)
業是一個很難解釋得很清楚的術語,甚至可以引上丁福保的《佛學大辭典》,杜繼文、黃明 信編的《佛教小辭典》及吳汝鈞的《佛教思想大辭典》等。然有幾點要留意,業是否就是因果?我想兩者之間是有關連,但並非業就是因果,因果是一個法則,業則 是勞思光所言乃「自我」在昏迷活動之結果。另外業本身不含道德價值,業應是一中性的用語。把業說成是種善因得善果等因果報應,三世報應是中國後來的小說家 中所加上去的理論,如「現報論」經魏晉南北朝等的志怪小說,《搜神記》、《宣驗記》、《幽明錄》、《感應傳》、《冥祥記》、《冤魂志》等等的一再宣揚與傳 播,及後世《夷堅志》之類講述因果報應故事之書的推波助瀾,就成了根深蒂固的民間信仰了。另外如明清小說,如馮夢龍的「三言」又如「金瓶梅」或再後一點的 「肉蒲團」等都有宣傳因果報應論。
另外究竟有沒有因果或怎樣去解釋,讀者或可參透一下中論這幾句,可堪玩味:
若墮於無因,則無因無果。
無作無作者,無所用作法。
若無作等法,則無有罪福。
罪福等無故,罪福報亦無。
若無罪福報,亦無有涅槃。
諸可有所作,皆空無有果。
不過就算怎樣解釋都好,莎朗史東那句:「Is That Karma?」,有人說問號應該加在後一句才成,但好明顯莎朗史東那句「Is That Karma?」的說話是聲音比較響亮,獨立做一句問句都可以。而以一般外國的修佛者,都把karma解作因果報應無疑。所以我們只能說莎姐那句說話說得不 合時宜,而又是對著舉國亢奮的中國人民講,後面那些說話自然不會有人理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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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記,這幾天偶爾看到家中有本K.J. Kalupahana寫的,霍韜晦 陳銚鴻合譯的《佛教哲學 一個歷史的分析》,內裏有解釋業與輪迴。我原本覺得勞思光把主體性-自我-與生命分開可以迴 避了業報如何報的問題,但另一樣令我困惑的問題,在這本書內亦同樣問了一個同我一樣的問題,就是既然原始佛教既然講無我論,既然講「五蘊假我」,則這個自 我或主體性如何可以有連續性、永恆性或有這個業的必然性?但似乎這本書提供的答案很含糊,不能滿足到我。當然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參考一下《俱舍論記》及《異部宗輪論述記》的講法。
另外上述講過吳汝鈞的《佛教思想大辭典》,解釋業有幾句很重要:「從原因到結果,都可以說是行為,都可以說是業。不過,業較偏重行為的殘餘的潛在的力量。」(1994,P.460),而杜繼文 黃明信編的《佛教小辭典》則在最後定義為:「佛教認為業發生後不會自行消除,必將引起善惡等報應。所以業是有情流轉生死的動力,是佛教『因果報應』說的理論根據。」(2003,P.221),甚至連意為造作或行為等都有不同解釋。
不過我可以再強調一次,業本身沒含有道德價值,所以我不同意關大眠把業定為moral action。而業只是因果法則中的其中一樣東西而已,但不表示說業就是因果本身,此其一。而業是中性的,作善業作惡業則只是人類所作,包括身、語、意才會有什麼樣的報,就像剛才所提到的《佛教哲學 一個歷史的分析》認為佛教的業不是單單一種因果決定論,而還要看環境,發心,前世福德等其他因素,我舉一個不太貼切的譬喻,業就好比法律,法律本身無善惡可言,但一旦你犯法了,就會受到懲罰,你做了好事,就會受金紫荊勳章表揚之類,這是作用而言,而不是本質(法律)。但就如之前左兄話齋,為什麼有些人做了沒犯法,又為什麼有時同是殺人,為何有人會判終身監禁,有人會判誤殺呢?這就要加上其他因素了。
或許再辯論業是什麼下去也不會得出個所以然。因為這本不是知識論的範圍,無任何真偽或可證性可言。所以還是學禪宗,來一個干屎橛,止住這個徼向,止住執念,可能會比較好吧?
草草成文,原本此文還有下面一大截,但內容不甚了了,因此不登,而有倉海君論業大文在前,看倌大可略過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