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摘8/6/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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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某些高人的思維,《蘋果》那幫寫時評的文棍是罵不得的,你一批評,分分鐘就被封為「挾民族主義愛國主義就雙重人道標準的揭竿而起浩浩蕩蕩暴徒」,還要負起「毀滅香港言論自由空間」的千古大罪。老實說,你封我什麼名號也沒所謂,反正我根本不用討好任何人。以下推薦三篇文章:第一篇文,《蘋果》的忠實fan屎最好迴避,污糟野呀,時運高者千萬不要看;第二、三篇是余秋雨的網誌,看到題目都(笑到)標眼淚啦。

1.寫蘋論但不閱報,我們不是天使:

別人罵其言論立即高舉言論自由大旗,控訴沒有言論自由;你發表言論有自由,難道別人沒有自由反對你的言論?他寫的蘋論應該封膠袋,獨立包裝啦,雙重標準,舉證錯誤,睇壞人!


2.百感交集出新书:
我再追着叮嘱了一句:面对人间大道,任何书翰文墨都不值一提。


3.含泪劝告请愿灾民:
昨天从海外一些媒体看到,灾区一些家长捧着遇难子女的照片请愿,要求通过法律诉讼来惩处一些造成房屋倒塌的学校领导和承包商。从画面上看得出,警察们正用温和的方式劝解,但家长们情绪激烈。由此,那些已经很长时间找不到反华借口的媒体又开始进行反华宣传了......你们受灾以来的杰出表现,已经为整个中华民族赢来了最高尊严。你们一定不会否认,这些天来,无论是中国的各级政府、军队、武警、医生,还是全国各地和世界各国的救援者、志愿者都尽心尽力、令人感动。只有当这些里里外外的多重力量不受干扰地集合在一起,才能把今后十分艰巨的任务一步步完成。因此,你们要做的是以主人的身份使这种动人的气氛保持下去,避免横生枝节。一些对中国人历来不怀好意的人,正天天等着我们做错一点什么呢。

畢竟,無恥是不分「民主」或「愛國」的,市場萬歲。

1 留言:

掬香齋主人 說...

老實說,我看了蘋果日報多年,好像還沒有仔細看過報上的社論。你不說我幾乎想不起社論這回事。幸好我這種讀者只是少數,否則根本不會有人辦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