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欧阳禾嘉
原載: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1181b701009q32.html
11.17房山区人民法院刑讯逼供平民百姓实录
2006年11月17日上午九点,家住北京市房山区城隍庙街60号和66号,因拒绝非法拆迁的陈姓两家男女老少共9口人,带着手铐步履蹒跚的被房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索玉军、副庭长张仲建为首的数十名执行法官、法警押进法院大楼地下室。
在粗口频爆、脏话连篇、粗暴蛮横的讯问过程中,但凡有被讯问人不能按照讯问人的既定思路回答问题的,轻则拳打脚踢,重则棒打电击。完全一副法西斯分子暴虐无道、无法无天的丑恶嘴脸。
据当时在现场悄悄用随身携带的MP3将执法者施暴全过程记录下来的目击者回忆,为迫使被讯问人承认他们是有预谋、有组织的蓄意阻挠拆迁,法警竟多次当着其中一个未成年男孩年迈母亲的面,一边肆意用电警棍电击男孩的头、脖子,一边拳打脚踢、破口大骂。
眼看自己尚未成年的孩子被法警电击的满地打滚,声声惨叫撕心裂肺,年迈的母亲一面泪流满面的哀求施暴者不要再折磨自己的孩子了,一面冲着自己的儿子几近力竭的大喊:“儿啊,你就跟他们说都是我指使的——”
施暴没有因年迈母亲的泣血哀嚎、恳求而停止,甚至那些施暴者还大声的冲着孩子的母亲叱责道“老逼,嚎什么嚎,再嚎连你老丫的一块电——”
看到自己的老伴被残暴的法警用电警棍电击头部,丈夫刚想张嘴抗议却被一旁的法警直接电击了他的嘴。
在近十余个小时的野蛮施暴过程中,施暴者不仅对被讯问人拳打脚踢,用电警棍电击他们的全身,甚至还让被讯问人脱了鞋踮起脚尖,戴着手铐弯着腰,用头顶着墙以常人难以忍受、保持的姿势接受讯问。
讯问结束时,当被讯问人提出想看讯问笔录时,得到的却是持续数分钟的猛烈电击——
聆听着那由目击人提供的现场录音中受害人声嘶力竭的惨叫,以及电警棍持续放电时发出的刺耳“噼啪”声,不难想象当时的情景会是何等的惨烈、血腥。
很难理解,那些同样也是人生父母养的施暴者为何会罔顾法律,拿着人民赋予他们的权利,如此残暴,如此的没有人性!
欢迎索取由知情人无偿提供的现场录音光盘,并浏览知情人在新浪博客。
倉海君按:早上通過某媒介得閱此文,未知是否屬實,正跟進。知情者勞煩相告。
12 留言:
這麼似他媽的法輪功或街頭的天滅中共廣告﹐抱著極度懷疑的態度閱之。
表面幾假。
事情發生係06年,而家先追究?似係想人無法查證。就算有錄音光盤,點證明內裡人聲係法庭上的真實當事人而不是造假?
文中好人煽情,壞人太蠢。好難入信。太法輪功了。
大家都見慣法輪功大字報,難免覺得很假。所以我昨天已向作者索取錄音檔案,如有,我會上載出來,夠煽情的話,國內人肉搜索自會判斷真偽(反正有名有姓有地址),我亦不必再跟進。假如再過幾天,對方依然不作回覆,大概可確定是假的。轉貼接近是零成本,我絕不介意被騙。
To: 倉海君
雖然你絕不介意被騙,我很介意。
連你覺得這個文章所講故事可能是假的,還加上一個“大概可確定”來解釋自己的“謹慎”,實在是很諷刺。
轉貼幷非零成本,最少已經讓我這個初來者覺得很失望。
請問最後的確認結果有了么?如果你大概可確定是假的,那麽你打算如何處理這篇已經貼初來七天的文章呢?
BY: 路過行人
路過行人:
「如何處理?」我可以如何處理?我一開始已警告這是未經證實的,貼出來只想看看有誰知道而已。你很「失望」?那麼你「希望」什麼呢?你既然失望,以後不來這裡就是了。訪客量對我來說根本不是成本。
To: 倉海君
“如何處理”?——你可以刪貼,可以在適當的等待時期之後加備注來說明對方有沒有聯繫提供所謂的證據,甚至再查證其他的相關消息。而不是任由它可疑下去,順便還大大咧咧地幫助未經證實的惡意繼續流傳。
爲什麽我不要來?想來就來,看到不正確的我還是要質疑。你可以覺得訪客量不是成本,但是你如此輕率的不嚴謹的態度本身就是你的損失。你可以不需要用訪客量不重要來自我辯護。
再進一步而言,如果你肯定獨立思考的價值,那么你對這篇轉貼的態度就是一種對自己的諷刺。
損失很大,只是你我的標準未必相同。
BY:路過行人
路過行人:
你說:「如果你肯定獨立思考的價值,那么你對這篇轉貼的態度就是一種對自己的諷刺。」又說:「但是你如此輕率的不嚴謹的態度本身就是你的損失。」
其實你簡單一點講,說覺得我這次「不夠嚴謹」就夠了,不須要拉扯一堆什麼「獨立思考的價值」、「對自己的諷刺」或「大大咧咧地幫助未經證實的惡意繼續流傳」--你似乎認為我犯了天大過錯。
對,我是沒加注,也沒刪貼,但難道我沒說明「未經證實」嗎?沒說明收不到回應就「大概可確定是假的」嗎?「大概可確定」(almost certain)這說法有什麼問題?我沒加注沒刪貼,是因為:
1.我自問已有足夠提示,根本不認為有人會受到誤導,假設他有正常閱讀理解能力;
2.事情未有進展,沒什麼值得附注;
3.我相信這裡的讀者已有足夠判斷力,不是小學生;
4.本人向來沒興趣畫公仔畫出腸;
5.「可疑下去」對我來說不是什麼問題,我以前寫的一些考證(如AA制、騎呢),大都標明「未能確證」,與本帖處理方式無二;
6.我已經用其他方式查探,但沒結果,而我亦不認為有必要把過程記錄、公開,以示「嚴謹」;
7.儘管網誌作者要為文章負責,但網誌不同報紙、學術期刊、教育團體,所謂「嚴謹」的標準亦大有不同,我認為現在的交代手法已足夠和合理--我從沒說過自己這次很「嚴謹」。
你依然可以覺得這堆理由是狡辯,是不負責任,是「自我諷刺」,那麼我只好承認:我滿足不到閣下,請繼續上路,順風。
補充一點:我會再嘗試接觸作者,有回應自會貼出來供各位參考。但我「希望」樓上那位路人不要當我是「民間記者」、「偵探」或「獨立調查委員會」。
應該由路過人提供證據,證明倉海君貼的全是虛假資料 (或那一部份是假),才是正面的幫忙。當然我們又需要證明路過人「提供的證據」是假還是真……
所有「可能」、「可疑」、「不夠嚴謹」、「未經證實」……的都不能說不能公開?是否全部人都不要轉貼文?不要忘記,真的可以被說成 (證明) 是「假」,假的可以被證明為「真」。
路過人有何高見呢?
To 行者和倉海君
我的看法談不上高見。只是一家之言。
一開始是期待越大失望越大,所以留言反對。加上一時不能自我約束,忍不住把自己的要求加諸他人身上。
倉海君當然可以轉載這篇文章,反正也不必擔憂現實世界中的責任。如果能够再跟進,我也表示感謝。
網絡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道聽途說,人人都有話語權,人人皆有盲從權。付出的成本都很小。造成的結果不必考慮。
嚴謹本來是知識分子的基本守則之一,不過逐漸見棄于時代。
大家標準不同,多言無益。
BY:路過行人
路過行人:
「網絡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道聽途說,人人都有話語權,人人皆有盲從權。付出的成本都很小。造成的結果不必考慮。」
希望你可以直接、具體、清楚一點,告訴我像現在一樣不刪文不加注,會「造成的結果」是什麼(我只是指本文)?我雖不敢忝稱知識份子,但也想見賢思齊;至於浮泛之譏,空洞之論,抱歉,我實在看不到有何「嚴謹」可以驕人。
路過行人
你這是以傳統媒體的一套來要求網絡媒體
但此兩者根本就是天淵之別
倉海君
其他網民也就罷了
你口口聲聲為公民質素每況愈下牽腸掛肚的
經營一個網誌就有點天下為公的氣魄吧
與訪客量有什麼關係呢?
難道要降至那些對異見留言諸多怨言的小家子網民之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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