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時代,一切土地屬於貴族,平民並無土地所有權。所謂“四封之內,莫非王土,食土之毛,莫非王臣”。諸侯們在居城之外,劃分一部分土地平均分給農民。當時井田制的標準做法是:每一家有四百畝私田,收益自留。同時又和其他七家共同耕種公田四百畝,貴族收田租九分之一。
公田頗有生產隊的味道,可以預見隨著戰國時期的思想解放,井田制會逐漸崩潰。土地所有權轉歸農民,土地兼並也開始興起。
有趣的是耕地以外的資源,比如草場、魚塘、森林、礦產、鹽池等等始終被稱為“禁地”,為君主貴族專有,不允許平民侵入。貴族就憑借這一資源壟斷,占有了一切工商業。戰國時期雖然平民也不斷侵入,但這些地方王室始終沒有放。到秦漢時期,稅收制度中將田稅歸入國庫,但山海池澤之稅卻直接入皇帝之私庫。這就極有意思。
這或許源自政府一貫的自辦企業的沖動。因為收稅總不如直接壟斷賺錢來的輕松,而且原則上,從平民頭上收稅就該受到相應的監督,起碼儒家原則上是認為社稷重於具體君王的嘛。看一下著名的漢武帝,他鹽鐵國營官賣政策的理論來源就是鹽鐵君王私有,於是將其利潤拿出來補貼國防,自然是名正言順。若是這錢也來自稅收,那些大臣免不得唧唧歪歪。
這一觀念自戰國時代一直保留下來,直接造成了中國無法產生強大的資產階級。因為商人在這樣的制度安排下,天然的只是官僚的附庸。看看周圍的移動、電力、石油,真是“百代皆行秦政制”啊。花自己的錢多省心,要他們捐多少,他們還敢不捐?
作者: 李二公子
原載: Adxonist
政府自古愛國企?
標籤:
Adxonist
訂閱:
發佈留言 (Atom)
0 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