墻路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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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大約是二零零五年的夏天,倉海君要我寫些東西看看,我也確是多年沒動過筆寫過字,練習一下亦不壞。剛巧那陣子我和倉海君都買到了明人莊元臣的叔苴子內外編,人手一冊,那是五、六零年代的叢書集成初篇補印本,讀著也有點趣味,這種仿老子的短章,古人想也造了不少,早幾年中華書局出版了南唐人譚峭的化書,知道的人比較多,其他的則寂寂無聞,現在也很少人會想到這種寫東西的體格。我手癢癢的也仿造了一章,寄寓我對辯證法的"體會"。不用說,那只能是小學生習作的水平。我就在尖沙咀的海邊給倉海君看,他草草讀完了之後我說可以隨手丟掉不用存稿。倉海君當時說了甚麼我已經記不起,大概是廢物自有可用的一日。流光如駛,今日已是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八日,把這東西張貼出來,算是當日愉快的閑話的一個紀念。


墻路辯


墻之用在隔,路之用在通:上下四方,墻施而室立;東西南北,路達而物暢。不隔、則無室之用;不達、則無物之動。隔中有通,通中有隔。墻有門有窗,路有壆有欄:門以通人,窗以通氣;壆以限車,欄以限人。不通,室亦無所用;不限,路亦無可通。然通隔之用,亦各有所主:馬場主用通,囚室主用隔。主之外有次:馬場有閘,以限未發之馬;囚室有門,以通出入之人。非通非隔,亦隔亦通。墻路合而成城,通隔迭而為用。

2 留言:

倉海君 說...

說來我還保留了你一些殘稿,有空也幫你貼出來吧。當時大家連blog也沒聽過,什麼都寫在紙上給一兩人傳閱,閱後就隨手丟在一旁,現在也不知擱在哪兒。香港寸金尺土,blog就格外可貴:至少,我們不必再為了騰出空間收藏這些草稿而費心了。當時我究竟跟你說過什麼呢?雖然記不清楚,但意思不外乎是,既然寫了,又何必丟掉呢?聖人常善救物,故無棄物,始終會有用的。天道循環,沒用的會變有用,有用的會變沒用。

掬香齋主人 說...

我還記得我有一篇"二零零五年復工記",你看完之後的評語是"很有趣",我反倒不覺得有甚麼特別,不知尚在人間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