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人不學無術,閑時卻愛舞文弄墨,蒙多年好友垂青,許我在此大放厥詞,自忖雖無滿腹經綸之才,幸存三寸不爛之舌,遂效雅士文人月旦奇聞異事。豹隱多年的狀門老將余叔韶曾著《法訟趣聞》一書,論才學見識,吾不及余公之萬一,故筆下所書,充其量僅可稱為“笑聞”,如有陋誤之處,望看官多加包涵。
Q.C.都口窒
Q.C.者,Queen’s Counsel也。回歸前所有狀門高手都希望獲女皇陛下以英王制誥(Letters Patent)冊封成御用大狀,一來有得威,二來可以借此提高收費,名利雙收。但其實“御用”未必口齒伶俐,城中有位以打刑事訴訟出名,幾年前某男藝人被告妨礙司法公正也不惜花巨費請他老人家辯護。行內人仕均知此君有龍陽之癖,最愛喺庭上揮動其真絲手帕,似足《笑傲江湖》中自宮後的林平之。真人話“唔怕生壞命,最怕改錯名”,他名字就跟黑社會有不解之緣。
老實說,打刑事官司,最緊要就係諳熟刑事程序及證據法(Criminal Procedural & Evidence Law),呢兩方面,佢老哥簡直係城中一絕,我肯定佢午夜夢迴都可以把有關法例從尾到頭背誦出來。可惜佢的spoken English認真麻麻,文法上當然無錯,但因佢本人老牛咁聲,加上說話斷斷續續,好似部無電鬚刨咁,窒吓窒吓,無番咁上下功力,真係咪旨意聽得明佢講嘢。如果考評局攞佢喺法庭的陳詞做明年會考英文Listening的試題,我擔保起碼肥八成考生;如果攞嚟做語文基準試題目,至少一半以上英文老師要返鄉下耕田。
不過最爆笑的,還要數佢啲求情技倆(Skill of plea in mitigation)。話說有條細路,誤交匪類,毛都未出齊就學人劈友跳灰,喺屋企門外被皇氣捉住,重喺佢身上搜出幾把開山刀、牛肉刀,之後跟佢入屋仲搜出大量啲英文名詞水蛇春咁長的毒品。佢老哥最拿手就係打口供,不外乎就係話份供詞並非在被告自願的情況下錄取及錄取口供的程序不當。老實講,佢啲legal knowledge真係好掂,可惜個鬼佬官唔buy,真係吹佢唔漲! 但勢估唔到係替條細路求情時,佢老哥竟然話條細路自幼在單親家庭長大,以致誤交損友,依家痛改前非,同阿媽去加拿大生活,重新開始,係案發當日,條細路本來係去同阿媽會合,準備離開香港,故懇求官老爺從輕發落。聽到佢嗰番求情,真係令我瞠目舌結,嘩,真係只有傻仔先會信條靚仔改過自新。我食咗咁多年飯,從來未聽過有人會帶住幾把尺許長的開山刀去見老母,更加唔好話去加拿大移民讀書啦。
不過好似呢種“死症”(即being caught red-handed),真係就算揾陳夢吉宋世傑嚟打都係吟詩吟唔甩,只好洗定對八月十五等坐花廳,所以這位Q.C.雖然略嫌有點強詞奪理,但亦無可厚非,佢只係想幫個客,從專業角度,絕對係個一流好律師。
法訟笑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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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冷禪,
法訟江湖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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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留言:
In Hong Kong, Queen's Counsel was referred to as 御用大律師. The rank has been replaced by Senior Counsel (postnominal SC) (資深大律師) since the handover of Hong Kong to China in 1997.
擅於詞令,顛倒是非,拗曲為直,以己為中,利足矇義,為訟相虐,實亦性也。
聽說左冷禪要將所見所聞彙為一部法訟笑聞,朋友們都極高興、極期待。左冷禪其人是很真誠老實的人,言談又最激切,聽他說話原本就是一種愉快的享受,目下他的說話要化作文字在空虛中流轉,足不出戶就可以看到,這種古而無之的便利,也可算是"吾生也晚"的一種最令人安慰的補償。
「聽他說話原本就是一種愉快的享受」
這句話不太像你。聽他口水多過浪指天罵地震耳欲聾三小時也算享受?
if you use "真誠老實" to describe a lawyer, you are entitled to be mention in that book too
匿名者說得對,隱士就是不通世故。讓我澄清一點:據我記憶所及,掬香齋主人已四年沒見過左冷禪了,大概是回憶能淨化別人的缺點吧。
但「真誠老實」也不完全錯,因為碰上我們這些死窮鬼,左冷禪也實在不必賠了夫人又折兵地浪費他的機心。
「皇氣」御用大狀?
對,「皇氣」御用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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