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爾賽一篇《仆街悖論》,原是玩嘢之作,居然引來一些素來「神秘」或低調的讀者現身炮轟,委實始料不及。留言越來越多,只是討論焦點似乎已不再是《仆街悖論》本身,而是涉及敝blog的定位、風格、前景等問題。看得出讀者都是很有要求的人,然而話題既已偏離舒爾賽的作品,所以為了尊重作者而又不漠視讀者意見,我只好專文回應了。
留言中我已表明立場:
身為這個blog的成員--如果有人硬要稱我為「首領」,我只會視為一個無傷大雅的花名--很高興有這麼多人樂意張貼,也感謝所有善意批評的讀者(惡意批評的,我必會禮尚往來)。但正如我的序言《什麼是新春秋/Pandemonium? 》所說,你不要期待篇篇都是精品,這種期望對我們來說可能太高了。以前的教會修士有一種別出心裁的靈修方法:就是去跟一個你不喜歡的人同枱吃飯。偶然看一些自己不大感興趣的東西,大概也是一種未至於是自虐的靈修吧?
L.W.君在留言中表示這兒應叫「新街市」,坦白說我是不介意處身街市的,因為個人的知識和經驗層面畢竟有限,只有藉着觀察不同的人和事,不斷擴闊自己的視域,才能更圓融透徹地理解人生這個詭異的處境。老子所謂「貴以賤為本, 高以下為基」,追求智慧,其實就是深刻地反省平常百姓的經驗,所以真正的學院就在喧囂擾攘的市集。所謂型格氣質,貴乎天然,有當然最好,沒有也不必強求,因為一強求就淪為虛偽的姿態,比市井更加鄙俗了。設立此blog的用意,本是讓人盡情發揮自己獨特的個性,而我欣賞的,往往就是這種未被社會消磨殆盡的個性,不一定是其文筆、才情、見識或學養(但兼而有之當然更妙)。
利華古遜提到「寫手質素」的問題時說:「如果洪清田想加入,你是否願意給他在新春秋發表其十數冊香港學及其一切奇文,因為你謙稱已沒資格要求?」哈哈,我曾經在《副刊短評兩則》挖苦過他,還電郵了網址給他看(我不喜歡背着人說三道四),他不久便很有風度地回覆,還說會檢討一下自己的寫法。我相信他是真心的--至少,我沒遇見另一個回應得如此體面的人--所以不管他有否真的改善自己的文字,我也不打算再拿他開玩笑了(可見再壞的人也有良心)。但要回應利華古遜的問題,我會說:原則上,只要對方願意,我不會拒絕任何自投羅網的人;但那並不代表我要對他歌功頌德,若真的寫得不知所謂,也免不了要兵戎相見。
關於舒爾賽的奇文,我依然是欣賞的。玩得如此費盡心機如此篇幅宏大,即使未算語妙天下,我看也不必苛求。畢竟一個二十多歲的年輕人,既非成名「才子」,又非正字「博士」,何必獅子搏兔呢?當然,我覺得這裡既有留言功能,讀者火遮眼不妨指教指教,我們聞義則遷,即使一言不合拳來腳往,相信大家也不會氣得嘔血身亡吧?至於有讀者提到我會「保護」其他成員,喂,大佬,你唔好當我係黑社會以和為貴,ok?讓我說得白一點:我不會因為某人是成員便盲目辯護,我可沒那麼夠義氣和多時間。要批評誰(包括我),請暢所欲言吧,沒有人需要溫室培植。
最後要說的是,大家應該繼續寫自己喜歡的東西,繼續分享自己認為有意義的想法或經驗,也要自己分清批評的好壞。學習面對批評,是一種寶貴的經驗,不是要你受辱成自然,而是要弄清楚什麼是有益的批評,什麼不是。慘,我忽然覺得自己今晚太正經,簡直予人假正經的感覺,如果你看得起雞皮疙瘩,抱歉抱歉。
婆媽多一句,讀者或成員有什麼意見,不妨趁此良機盡訴心中情,以免抑鬱成疾,請勿客氣!
10 留言:
哈哈﹐本來想睡了﹐不過看了這文我又笑到睡意全消。你這篇文該遲多一兩天出嘛﹐相信另一邊會發展得更精彩。
倉海兄,你嘴邊句句支持舒兄,但實際行動卻在不夠一個星期內便將其仆街悖論壓了下去。我們嘴邊看似諷刺(我不認為真有人罵過他)他,實際效果卻在留言處成就了文章未盡表之沒完沒了。舒爾賽的苦心,正是一場死纏和無止境的循環。他的意思,從一開始,已分做了兩部份,第一部份,文中所述者、第二部份,文中未述者,即實踐仆街悸論。若不是為要給我們空間「實踐」,舒又何須把了結時間訂在下年愚人節呢?你已徹底破壞了他的計劃。
「……話題既已偏離舒爾賽的作品……」<===倉海兄,偏離舒爾賽的作品,正是由於了解到舒爾賽的意思,本就偏離舒爾賽的作品,看過內容已知內容只是手段,不是目的。難道批評找個物理系批評他內文寫現代科學那段?因為明知他正在幽默麻!一些人卻一直以為別人不了解舒兄在玩野,怎能看不到呢?各自修行而已,有些人喜歡概念地分解文章以表示理解;有些人則從實際行動表示理解。
喂,用舒爾賽的口吻,唔好0下0下將留言者邊緣化做「不屑同市井為伍」,而家玩「他者」必殺嗎?我都極鐘意周星馳、都極鐘意睇回魂夜,都極熟讀周生口中的「懶係出入上流社會」、「懶係受過高深教育」架,唔好做出一個假象︰「只要作者喜歡街市,那反對聲音便自己變成"反街市"。」因為有人講到呢度有容乃大,人地至敢來此留反論吧。更何況是否反論卻未成定局,因為你已破壞了舒爾賽的好事,至少比佢篇野做頭條做到下年4月1日,係呢一點上,我百分百支持他的意願。我重串,根本我最支持既作者就係舒爾賽,及僅只舒爾賽。
利華古遜:
對於你的三個評論,例如「徹底破壞了他的計劃」、「玩『他者』必殺」等,我只有「四字真言」(不是髒話)回應:「我鍾意呀!」
你既然這樣坦白向舒爾賽示愛,我誠意邀請你加入,並且第一post就是五字fan屎口號:「I LOVE 舒爾賽」,好嗎?
道士,
對於倉海君外表的形容, 我承認我的確是忽略了客觀事實. 請原諒我的信口開河.
然而我可以肯定, 即使擠身龍蛇混雜的街市, 他亦一定會是個出類拔粹的豬肉佬.
嘻!你這麼一說﹐又像我要踩低倉海兄的儀容。不過我也只不過在開開玩笑吧﹐只要不拿靚仔過倉海君的人和他比﹐倉海兄也可是靚仔。至於出類是必然(一向也是)﹐拔粹便要見人見志﹐我自己可是對他很佩服的。
大佬,我問的是關於這個blog的意見,不是要你們扮選美評判。我靚唔靚仔,駛鬼你兩條麻甩佬說三道四咩?--l.w.的性別我無法考證,所以當男,唔理咁多。太膚淺啦你地。
關於這個blog的意見,難道和你說得少嗎? 閒話八婆一下﹐也沒什麼大不了﹐我只有「四字真言」(不是髒話)回應:「我鍾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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