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談「正字」

標籤: ,

連日來有不少圍繞「正字」的爭論,各抒己見,我自己雖是個不懂「正字」的文盲,也不妨說說我的淺見,並提供一些相關的法律觀點來湊湊熱鬧,順便替這場小小爭拗打圓場吧。

首先,我以一個語言學和文研門外漢的角度看,一個字或詞的出處是客觀事實,好像倉海君等人翻古籍以查出處和考源流,本來就不是什麼主觀的是非判斷。又例如許慎《說文解字》的釋字方法也有理性考據,思想脈絡清楚不過,跟這裡一味主觀地圍繞「認知論」來爭辯可謂南轅北轍。否定了絕對真理,難道就能否定一切其他平常經驗到的真理,又否定了理性辯論的意義和可能嗎?

第二,想正確掌握某字的讀音,不是翻翻案頭那部小巧精緻的《中華新字典》便夠了麼?當然眼睛比較好,不怕看蠅頭細字的,去查查《康熙字典》亦無不可,那又何必每星期待在電視機前看一些誤人子弟的「正字專家」大放厥詞呢?本人從來就不看教育成份蓋過娛樂成份的節目,所以《最緊要正字》連一集也沒看過。要學好中文,我會寧願去看《紅樓夢》、張愛玲或白居易詩集。電視媒體根本沒有教育群眾的責任,小時不努力,只顧打機踢波溝女扮靚,長大後目不識丁,造就機會給那些枉掛博士頭銜的盲毛出來混飯吃,觀眾自己也要負一負責。倉海君等人最好也不要被他們牽着鼻子走,免浪費時間。

第三,我看不出「正字」跟確立本土/中國文化意識及什麼殖民統治有何關係。早於1974年2月15日,港英政府已頒布「法定語文條例」(Official Language Ordinance)來確認中文的「官方」地位。百多年前新界地契也是用中文寫成,不見得法院會因此裁定有關契約無效。事實上,香港即使在殖民地時代,也有不少地方展露着濃厚的中國文化特色,例如1971年前香港仍行傳統的多妻制,這不是中國傳統文化嗎?舊日新界祠堂內的私塾、迄今仍存在的男丁繼承財產制及祠祖司理制,不也是中國傳統的風俗嗎?它們都是從新界條例衍生出來的,所以我實在不認為中國文化與殖民統治真是那麼對立,反之,按懷柔政策的原則來承認和接受中國文化,正是殖民政府高明的地方。

2 留言:

匿名 說...

你提起了一個我諗左好耐都唔明既問題, 點解丁權可以維持到而家, 有d 不可思議, 尤其係當諗到好多人為左層樓捱生捱死既時候

Lestsariel 說...

其實你文章的問題就恰好反映了文化研究要做的工作。第一個問題,否定絕對真理是不是否定一切其他平常經驗到的真理?在文研的角度來說,應該可以說是。因為你「經驗」到的真理就已經滲入了個人的認知和想法,於是這種「真理」已經不是客觀的,這種「真理」的「真」就很值得懷疑。
第二,電視等等傳播媒介是在「製造真理」而非「推銷真理」,而「教育群眾」這個詞語也很有問題,因為似乎電視等等媒介是在「規訓」群眾而不單是教育群眾。然而,別人的博士銜頭只怕得來不易。對於每字的不同讀音和意義,其實是牽涉到複雜的詮釋問題,而不是(如我們所見的)找幾部古書看看就說得了準。那班教授背後有沒有做這種工夫,我們不得而知。所以說別人枉掛頭銜之前還是先想清楚。

最後這點暴露了最少兩個問題。第一,你漠視了中文和廣東話的區分,而這點也是我在文中一直強調的。第二,你認為法律可以看成是確認一種語文的地位,然而不說走得最前的文研,就是一般的社會科學研究,也不可能單靠法律對文化社會作出任何定言。因此,即便是在1974年港英政府接受了書面語的中文作為法定語文,也不能抹煞在五、六十年代英語和中文的對立關係(這點在中大的建校史上亦能看到,就是李卓敏和錢穆的分歧所在),而且更不能證明廣東話所承載的香港文化在七十年代以一種有別於中文和英文的身份成就起來。

事實上可以說你不過是以一種舊有的思想形態去駁斥我所提出的觀點,然而我所提出的觀點的背後理論卻是正正對這種舊有的思想形態進行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