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讀黃世澤的《掛基督教羊頭賣儒家狗肉》,裏面提到:「什麼教熱中於以法律迫教外人守自己的規條?答案是中國儒家。只有中國儒家才會把禮教列入國家法律,迫人民不論男女老幼信仰大小,不守就殺。就算是回教,另一個信奉耶和華的宗教,在馬來西亞等比較世俗化的國家,回教法同樣不適用於非回教徒,道理與基督教雷同。你唔聽福音,我管不到你。
相反,基督教也好、天主教也好,最重視是自由,沒有自由,就不可能傳福音。像中國,家庭教會和地下教會屢受迫害,福音傳揚不了,你還講什麼在中國建立基督教為本的道德體系?所以當年波蘭天主教會,先與團結工會組同一陣線,推翻波共政權才說。就算在俄羅斯,在蘇共倒台後,東正教會復生才談得上東正教在斯拉夫地區的復興。如果香港教會中人希望教會在中國復興,為何浪費氣力搞明光社,與三自教會搞短宣,而不是與家庭教會、地下教會等組成共同陣線,爭取農民的信仰天主的權利?
所以明光社是不是基督教組織,想深一層,不罵他們是假先知已經很客氣。這次明光社的做法,反而激起年青人的反基督教情緒,令其他人傳揚福音困難加大。明光社這幫人,只是顧住為自己教會增加「戰士」,但其他基督教、天主教兄弟傳教困難置諸不理,他們是希望基督精神得以落實,還是在倒上主的米?」
黃世澤似乎連中國法制史都未讀過,儒家是否提倡不守就殺?麻煩你讀讀論語先吧。
《論語‧顏淵第十二》:「季康子問政於孔子曰:『如殺無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對曰:『子為政,焉用殺?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
《論語‧子張第十九》:「子曰:『不教而殺謂之虐;不戒視成謂之暴;慢令致期謂之賊;猶之與人也,出納之吝,謂之有司。』」
《論語‧為政第二》):「子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
另外關于儒家德治問題及禮治問題,閣下可參考郭偉川《漢代禮治之建立及其對後世的影響》(郭偉川《儒家禮治與中國學術-史學與儒、道、釋三教》,容齋出版社,1999年,頁151-170);徐復觀的《孔子德治問題發微》(徐復觀《中國思想史論集》,學生書局,2002年,頁209-225),及牟宗三《儒家的德化治道》(牟宗三《政道與治道》,學生書局,1997年,頁27-31)。 這些都有詳細的解釋,在下亦不便在此細引。
當然,黃世澤可能會認為這班是守舊派,黃世澤本身自己又代表西洋派開明派。好,那我再引一例:
「毫無疑問,禮儀所具有的度莊嚴,以及它在人們心靈中激發的深刻而古老的回應,是任何新的、人為創制的或者實用性的行為規矩或儀式所不具備的。」(herbert Fingarette, Confuciucs, New York: Harper & Row, 1972, p.63)
其次,禮有因革損益,而且在孔子的論語裏亦有極大的靈活性,並非一成不變的,如:「子曰:『麻冕,禮也;今也純;儉,吾從眾。拜下,禮也;今拜乎上,泰也。雖遠眾,吾從下。』」(《論語‧子罕第九》)
「子曰:『殷因於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論語‧為政第二》)
兼且也麻煩黄世澤讀讀明光社他們的書,就像我上次舉的學生福音團契,2003年出的《重尋真性 性解放洪流中基督徒的堅持與回應》,他們的立論都從基督教的立場來講,請問黃世澤這又關儒家屁事?
當然我們在今天不是還要守着儒家經典無誤說,這與守着聖經無誤說一樣荒謬。加之儒家有些行為的準則,在今天來講已經得落後,但這只是一個「封閉系統」(借用勞思光先生語),而人們卻把它當成絕對準則,千年來都用這其中的「封閉系統」作指導準則,所以這裏便要有一靈活性,便是所謂的因革損益,並非一成不變,所以請這班批評儒家的人們,讀讀論語才說罷,不要一股腦兒有甚麼問題都算到儒家的頭上。
關儒家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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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所有問題推在儒家或者中國文化身上,有一個很大的好處,是方便。
再者,香港真懂得中國文化的人不多,扮品味高尚的人隨口作幾句浮光掠影式的評論便大有市場。這也許得拜陶傑所賜。
連儒家和其他宗教的分別也看不出來的,再談又有甚麼用處?
「就算是回教,另一個信奉耶和華的宗教 ...」
基本通識,回教信奉的真主名為阿拉。回教中有著「九十九神名」之教導,「九十九神名」中亦沒有基督教「耶和華」或猶太教 YHVH 一名:
http://www.sufism.org/society/as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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