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聞今次中大學生報事件乃由于有傳道人向報館投訴才引發今次事件。這位馮子釗先生不單單為神學院畢業生,更加是傳道人(當然這與傳惑道人的level爭好幾班)。
老實講,這班基要主義的基督教徒已不第一日出來搞事。他們似乎是想把香港變成神權城市,讓神的國度提早來臨。尤以明光社這伙人為甚。當然我們批評東方蘋果這等無良報紙又或者這班原教旨主義的法利塞人,可能是犯了人身攻擊的謬誤。但由于咱們的法律前提是公平,公正,公開及公義的情況下(當然現實是否如此,則是另一個問題),我們也有理由每日都要求影視及娛樂處審查這些不良媒體的內容及聖經的內容。
首先這班還奉守著女人不是處女要被殺死,禮拜日做事要被處死及未割包皮人的要死的誡律,但我們可以得知,聖經中都有不少強姦、雞姦、亂倫等的描述,超過了社會普遍的人可接受的底線,因此我呼籲大家一起「投訴香港聖經公會出版的《聖經》和合本新舊約全書含不雅內容」,網址為:http://truthbible.net/bloodybible/activities/biblecomplaint/complaint.shtml。就算告不入,至少要市面上的聖經都加上警告字句及封套,並嚴禁十八歲以下的青少年購買。
其次同樣要狀告東方及壹傳媒旗下的報章雜誌,由于涉及不雅內容,引起社會廣泛的關注及超越了社會上市民可接受的界線,因此每日出版的報紙都要列明警告字句,加上封套及嚴禁十八歲以下的青少年購買。加上由政府親自檢控的話,並無所謂的法律追溯期限,因此政府可以由這兩大傳媒創刊開始逐份檢驗,評定那些屬于不雅及淫穢物品,因此就算告不入都要逐份罰錢,我想一份五千,這兩大傳媒都會被告到破產。
老實講,大學是應該要容納批判思維的地方,但現在大學卻跟著輿論走,到頭來大家都變成輸家。學生因玩過火不認錯面臨法律制裁是輸家,大學無容量無主見先斬後奏卻造成更頑強的抵抗是輸家,報紙落力煽動玩弄新聞被嘲五十步笑百步惹反感是輸家,政府嚴格管制言論製造白色恐怖同樣惹人反感是輸家,基要教派落力煽風點火思想陳腐卻自命道德君子是輸家,同樣香港市民愛看別人仆街的性格那種看戲的心態到頭來造就香港將會變成警察城市是輸家。
我以前做過小學,喫過午飯後要看管著那班六年級用電腦上網,然後拿著老牟的《心體與性體》自己一個在看,但好可惜的是,竟然有個小六的學生妹妹走來同我講:「阿sir,你衰啦你,晌度睇鹹書」,我當時一笑,心想你不知道牟宗三是誰我不怪你,但你竟然只看到個性字便說我看鹹書,我覺得好可笑。因此我便答她:「係,我係鹹濕,我睇鹹書,你不如叫你家長去校長度投訴我。」原來我們的教育便是造就這樣的一班年青人。性這個字髣髴在香港是一個禁忌,連提都最好不要提,然後又大家可從各種不同的途徑接受及販賣那些異化的色情資訊。我當年看張競生的《性史》,知道內容提及清末民初與別人老婆通姦,與嫂子通姦,小朋友間玩討老婆的遊戲,去妓院流連等都是家常便飯之事,但對性知識,性教育或與家人談性卻是一種禁忌。聽說中國民初時候上海外灘一帶的妓院更有姦屍的服務。這只能證明,對性越壓抑,坊間才會出現如此多的性扭曲、性貧乏等的現像,也造就不少中國不少晦淫晦道的小說出現。
我們要知道對學生不能事事加以處罸,就以我做的小學為例,因為每個禮拜要看著那班學生在食飯後用電腦,雖然校方有規定不能上網打機(後來更因為一些小朋友為公仔換衫的遊戲認為是不良遊戲又或者認為小朋友齊打交一類是暴力遊戲之類等等),不過我也對學生們作了事先聲明,便是你們可以上網打機,但有老師入來,便應即時停止,因為如果你叫他們在飯後來電腦室給他們上網而不讓他們打機的話,他們可能認為在課室追逐還好。其實我讀過一些講nlp的書,他們教人對被輔導者應該盡量避免用否定的語句,也不要替他們作定奪。我們試想,如果我們對小朋友,次次都跟他們說不要這樣,不要那樣,他們便會日久生厭而反叛(正如我們父母所做的一樣),當然我們可能會說出發點及目的都是善意,但為何次次這樣跟自己的兒女說都是被敷衍又或者被他們的反叛所氣壞?所以我之前曾聽杜維明的講座講,儒家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這雖然是個消極原則,但總好過己所欲施于人,認為將自己認為好的東西,強加諸于別人身上,我們可以看見現今香港政府的做法正是如此(我想某些人討厭基督教的原因也因為此)。今次政府對學生的審判根本就出師無名,只是跟著輿論走,受人擺佈,正所謂「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儒家最反對一開始便用刑罰,但到頭來還是刑罰不中,民無所措手足。
我真不希望我有朝醒來就像卡夫卡《審判》中的主角一樣被帶到法庭然後糊里糊塗被帶上刑場死得不明不白。(又或者因為我未割包皮或我不是處女,甚至我不肯與嫂子交配而有俄南之罪而被處死。)
東方紅,太陽升
東方蘋果出了風月版
還有那個明光社
呼兒唏喲
嚇到人民心慌慌
東方有明光,人人心慌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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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爾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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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 therefore why tempt ye God, to put a yoke upon the neck of the disciples, which neither our fathers nor we were able to bear?" Acts 15:10
"We should not test the Lord, as some of them did--and were killed by snakes." Corinthians 10:9
肥仔﹐唔怕死呀? 小心上帝懲罰你呀。
法利塞人想審判有罪的淫婦,耶穌同法利塞人講: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
另外,天主的歸天主,凱撒的歸凱撒,千祈唔好將兩個範疇融合,以天主涵攝凱撒,呢個正正係我唔想見到gei野
我要強調我唔係反基督教,但係有樣野我想講的係基督或者基督精神係普世的,但係落晌現實層面上的顯現及應用,如基督宗教就唔係普世的,呢樣我地要分清楚。
同埋日月犬句,我想問你係咪道士的化身?
嘻!是誰有舍關係﹐我係同你講緊永恆真理窩。最斃你唔係淫婦呢﹐雖然我唔知原來你賣你個躉﹐不過賣躉都還是小事﹐你宜家得罪神﹐係死硬架窩。
"那褻瀆耶和華名的、必被治死、全會眾總要用石頭打死他.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褻瀆耶和華名的時候、必被治死。" 利末記 24:16
還有﹐教多你樣真理啦! 如果你老細叫你星期日OT﹐不要猶疑﹐請立刻把他擊斃﹐因為:"六日要作工、第七日乃為聖日、當向耶和華守為安息聖日、凡這日之內作工的、必把他治死。" 出埃及記 35:2 他叫你星期日上班﹐分明就係想你死﹐咁依 "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創世紀9:6 說﹐你把他擊斃也是出於自我保護。
日月犬句﹕
請你再看看《聖經》,留意上帝這番話是對何人說。
所以這段我們中國人大可略過不理。
咦!真理不是對每個人也一樣的嗎? 明光社攻擊同性戀者不是出自利未記18:22嗎? 難道他們有可能應用錯誤嗎? 嘻! 可以見得﹐只要是拿來人身攻擊的﹐就需要活學活用﹐每句說話也無彎可轉﹐可應用到任何自己不滿的人身上。
還有﹐凡兄﹐可否借十萬﹑八萬洗洗? "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馬太福音5:42。福音又關唔關中國人事?
找本書便可逐句批判天下人﹐本來就是荒謬到無倫的事﹐不過正如聖經所說:"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Matt5:41 明光社有心玩嘢﹐我相信也會有不少人跟他們奉陪到底。
日月為明﹐犬句為狗﹐見舒兄又長篇大論﹐我也是再逗逗他玩笑。
中國人根本不用《聖經》,天主教的上帝只是與猶大和羅馬人說話。
上帝要是想招攬中國人,自會親自和中國人說,何用西人為我們解經傳他們西人的經?
錢不借錢根本不用理會什麼教條,要是我如李加乘富有的話借款應不是問題,不過現在我一窮二白,正要找水魚。
"中國人根本不用《聖經》"﹐你單是這句﹐已有不少教徒打死都唔同意啦。
"何用西人為我們解經傳他們西人的經?" 無聽過福音便是要把真理傳到每個文族嗎? 而且本書都話你本來也是神的子民﹐因要挑戰神而搭巨塔﹐先被神分裂嗎? 盲目相信了的人﹐又點會比你一句唔關中國人事就說得明?
哈! 你可試試向曾任權﹑陳日君或明光社的人借借﹐看看他們是否真的是依著聖經每句話做人。
或許我的表達可能有不清楚不清晰的地方,我不是說我是淫婦,我想表達的意思是現在那班基要主義的基督教徒,現在想對中大那班學生落井下石,非要向他們投石處死不可,這和耶穌所指斥的法利塞人有何分別?我想這與道士兄所想透過這種截取經文所表達的方式差不多。
至于對聖經的詮釋,這又涉到其他問題,包括歷史,文化,上下文語境等等,所以我們也無必要相信聖經所有的描述都正確無誤,當時寫聖經的人受上主的感示,落在人身人可能就會受條件因素影響,包括當時的文化,歷史,空間等等影響。況且禮都有因革損益,我們不妨如此看待聖經,便是究竟聖經在現在所發揮的意義或我們石以或所受到有如何的啟示?而不必執著某些章節大做文章。
因此現在政府陷入了兩難的困境,便是如果真的控告中大學生,那麼,此例一開,必然有更多無緣無故受人投訴都受理,政府必定貽笑于世界。
我記得,好像幾年前,有位女生去平機會投訴因為會考課程不出武則天及會考課程缺乏女性論述及女性的歷史,所以投訴HKEAA歧視女性,政府也受理,政府邏輯如此混亂可見一斑
有一件我想問的﹕上帝先親自向以色列傳教,然後派親兒子向以色人和白人傳教,可我們中國人呢?為什麼只讓白人傳教士向我們傳教?什麼《聖經》云云根本就是西人用來貶低我們東方人的陰謀。目的是讓西方人控制《聖經》的釋法權,目的是逼我們承認西人比東方人優秀﹗所以我們中國人應該等,等上帝親自或派一些重要人物來,而不是盲目聽班西人說。
唔駛等,我已經嚟左,你班叻仔仲唔跪低吮我腳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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