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遙知馬力,日久無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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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日想通了一樣東西,原來馬力是位後現代大師,更是位得道高僧。

關於六四沒有屠城的事件,我們可以用齊澤克對現實界,幻想界,「幻想之屏」的「界面」(interface)等等的理論來解釋,因此齊澤克認為:「幻象並不純粹處於想像的一邊,相反,只有通過幻象,我們才能夠接近現實,它只是我們獲得『現實感』的框架。一旦我們的基本幻象破碎了,我們就會體驗到『喪失現實。』」(Slavoj Zizek, Desire: Drive=Truth: Knowledge, Umbra,1997, p.148.)


至于六四事件為何不是真實,那便要由布希亞講起,六四事件是由外國的媒體的出于文化霸權,所對中國這個他者的形像被限定于主導論述的凝視(gaze)的固定空間,我們從媒體上看到的只是一種「超真實」(hyperrealite)的擬像(stimulation),所以布希亞宣稱「歷史」可能己經越過那一個門檻,開始向後回溯,以重覆發生的方式抹掉過去的事件,而且這像是抹去某種罪行的痕跡(Jean Baudrillard, L’illusion de la fin, iu La freve des evenements, Paris, Galilee, 1992, p.162),而所謂的擬像則是「我們生活在一種幻象之中,我們以為我們最缺乏的是真實,但正好相反,真實已經達到了頂峰。」(Jean Baudrillard, Le crime parfait, Paris, Galilee, 1995, p. 95.),「今天,整個制度都在不確定性中搖擺,一切現實都被符號類比的超現實所吞噬。如今控制社會生活的不再是現實原則,而是模擬原則。目的性已經消失,我們現在是由種種模型塑造出來的。不再有意識形態這樣的事物;只有擬像。」(Mark Poster, Jean Baudrillard, Selected Writings,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8, p.120.)

另外若從德里達的角度看,德里達對重大事件的定義,肯定認為六四並不是重大事件,他會試圖切斷優勢論述對六四事件意義的霸佔。因為在他看來,真正值得被稱之為「事件」的,是某種降臨而令我們驚異的事情,是終究無可言喻,無法全然理解的,未被決定也不可能被決定。所以我們會用六四這個空洞的日期數字來稱呼它,不全然因為簡便,也因為他難以言喻:某種恐怖的事在六四發生了,而我們不知道那究竟是甚麼!*(「A Dialogue with Jacques Derrida」, edited in Giovanna Borradori (2003), Philosophy in a Time of Terror,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p.85-94)(*作者將9/11改成六四,但在論述的效用上不變。)

所以可以結論,六四事件不曾發生,可能是薩依德所講的東方主義下建構出來的映像/想像吧?

又或者馬力先生道行更高,參透佛理,知道世界乃如幻如化,緣起性空,就如金剛經內所講的:「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我們更可順住馬先生的推論,認為「不應該說共產黨屠殺、屠城,當年大家都矇查查。但如果是屠城,柴玲(六四學運領袖)怎能在六四凌晨平安離開?她是有心挑起暴動的,(如果屠城)呢條友第一個便被殺了!侯德健、封從德等人怎能慢慢離開?如果是屠城,4000名學生全都死光了!」,所以我們也可以說不應該說當年日本人在南京有大屠殺,因為當年大家都矇查查。如果是屠城,蔣介石又怎能平安離開?他是有心挑起與日軍對抗,(如果屠城)呢條友(指蔣介石)第一個便被殺了!唐生智等人又怎能慢慢離開?如果是屠城,當時六七十萬的南京市民全都死光了。(原本南京當年應該有百多萬人口,但有不少在戰事中早已疏散。)所以我們要教導以後的學生中國歷史時要告訴他們,沒有所謂的楊州十日,嘉定三屠,因為這兩個城市的人沒死光,要不然,那班明末遺臣如陳維崧、葉方藹、嚴繩孫等人都沒死,還能與納蘭性德這個清朝大臣的兒子談詩說藝?教俄國史時也要講,1905年聖彼得堡那班工人沒有被屠殺,如果要屠殺,為何只有幾千人死而不是十餘萬都死清光?

職是之故,難怪日本政治評論家板倉由明指:「他斷定南京大屠殺死亡人數最多祗有兩萬人,東史郎案如果敗訴,便能證明日軍沒有殘殺行為,南京大屠殺理所當然是虛構。」,日本退伍軍官犬飼總一郎認為「在中國方面描述南京大屠殺受害人達三十萬以上,這顯然是捏造和不可能的,這樣留傳下去,將會很麻煩。」,又例如日本退伍軍人圖書館長森松俊夫認為:「很多人說被屠殺的中國人有五萬或超過十萬人, 他覺得不會超過五萬人,超過五萬的數字是不正確的。」

而馬力仲話:「我嘅意思唔係冇死人,屠城係指有意開槍射殺人。」,我明白了,原來解放軍不是有意開槍,而是像抽水哥一樣把機關槍向天發射,而不幸地,像散彈一樣向下急速下墮,才釀成悲劇?還是是機關槍控制了解放軍的自由意志,就像蜘蛛俠中的綠魔俠及八爪魚博士一樣都身不由己?其實全都無意的,就像電影《巴別塔》中那兩個小孩一樣,無心的射擊,造成一系列的意外,才引起了bbc的關注,我想馬力先生的意思應該是這樣吧?

這一個多星期的鬧劇,可真娛樂了不少觀眾,無理批判及投訴的人,加上馬力反智的言論,香港就來會回歸文革,人們到時可以拿著你寫的東西,然後去告密,跟著可以開批鬥大會,輿論、文字等等都向你攻擊,到最後大家都要寫悔過書,自我反省,自我審查,困你入牛棚等把你打踢罵,要你坐噴氣式,要你頸上掛著我以後要聽黨的教導等字牌遊街。當然這個是一個極端情況,但恰恰可凸顯這語境下的荒謬。如果照那個張民炳的詮釋,「他說《聖經》內有內容談及女兒與父親睡覺,『但內容無接吻、無講愛撫、無話過過程好過癮!』」,相反《中大學生報》「情色版」的內容露骨,「有很多性愛過程的描述,好難與學術探討扯上關係!」,我真不知這位張民炳先生是看那一期學生報「有很多性愛過程的描述」?如果這個理由也要成立,則我們應該是否順便都要投訴《金瓶梅》、《紅樓夢》、《查泰萊夫人的情人》、《一個人的聖經》、《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等?

所以今次事件政府就像陷入泥沼,趑趄栓馽,就像有網友所言(http://ivyst.net/blog/index.php/2007/05/17/draft/):我們認為,若果
1. 影視處不將《聖經》送檢:即影視處選擇性執法;
2. 審裁處將《聖經》裁定為一級物品:即審裁處雙重標準;
3. 審裁處將《聖經》裁定為不雅或淫褻物品:即審裁處審查不雅物品之標準不合情理。

也難怪馬力先生急于要政府定調,不許老師自行詮釋,莫非他怕老師過度詮釋?抑或害怕六四這個符號的意義不斷延拓而造成延異/擴散?

難怪馬力的名字已透露了玄機,力者,《說文》曰:「治功曰力,能圉大災。凡力之屬皆从力。」,然何謂「能圉大災」?圉字,《說文》曰:「圉,囹圉,所以拘罪人也……一曰圉,垂也。一曰圉人,掌馬者。」《爾雅》亦言:「圉,禁也。」,這個掌馬者要禁人所言,而「能圉大災」,因此馬力這兩字的解釋就是說,掌馬者(掌者即持,持者即以主為持,以馬為主即馬字行先也,所以掌馬者則馬姓之人也)要有治功,所以曰力,因此要禁(言)這大災,言下之意即是叫人提都不要提,不然便拘罪人,是要你身陷囹圄也。

所以馬力先生否認坦克車輾過人變肉餅,更叫人「咁咪搵隻豬去試下係咪會變肉餅囉!」,或者我們看看以下這張圖片,馬生果然獨具隻眼,這當然不是肉餅,也不是豬,而是六四時活生生被坦克車壓成的肉碎,連餅的形狀也沒有呢。

延伸閱讀:

林忌:支持馬力爭取「豬隻實驗」!

葉一知:當年梗係冇屠城啦

方富潤:action plan

刘晓波:向马力先生推荐《寻访六四受难者》

新世纪明报专访林和立:传媒更听话审查难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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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補記:
同樣地根據馬力先生的推論,猶太人被納粹德軍所殺的不是屠殺,因為只死了那六百多萬人,沒有死清光,當然我不是要在這裏挑動民族情緒,而是想點出馬先生這話中荒謬之處。試想,我們向自己人類屠殺就像殺蟑螂一樣,要用那些甚麼「曱甴一掃光」把蟑螂殺滅才叫屠殺,否則殺那區區幾百人,馬先生倒認為沒有甚麼大不了。我們要知道,根據人權委員會給大屠殺下的一個定義是:「大屠殺是指在同一地點殺害五人或五人以上,並且受害人沒有防衛能力。」 ([1])。或許馬先生認為人權也沒有甚麼大不了吧?可以把這人權委員會的定義都skip過去,存而不論。

另外馬先生更有趣的論調是燒屍要過1250℃才算燒屍,那末九七年的秀茂坪的童黨燒屍案不能稱之為燒屍,因為肯定未過1250℃,可能馬先生想強調,這不是燒屍,而只不過是「阻止屍體合法殮葬」吧?

2 留言:

匿名 說...

路遙知馬力,十九無良心。

路遙知馬力,濕鳩無良心。

路遙知馬力,遲早變肉參。

路遙知馬力,陰濕過溏心。

Edward chui 說...

冒失批评:看了你的发表的言论却是段章取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