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遺品整理屋は見た! 》是一本書名,中文譯成《遺物整理商看見了》出版了。此書作者乃日本第一家遺物整理公司的創辦人,寫下五年來整理客戶遺物的見聞與心聲。孤零零生活、獨居、自殺、孤獨死,隱閉族......此種情況在書中什多。從可怕的現場環境,整理遺物清理現場中見到每個人的身後物都訴說著一樁樁不同的故事,作者也從這份工作中,體悟到生命的價值與意義,提醒每個人應該珍視自己周遭的人,積極去發掘人生的樂趣。
日本獨居老人孤獨死情況,在少子化、高齡化的日本社會,日益要面對,再者日本人的恥感文化,「不好意思」文化風俗引申出少去接觸友人的心態,孤伶伶的人真是在家死了很久很久都沒有人知道。這個社會很安寧但亦很冷漠,很多人生活在一個人海孤島中,與世隔絕。
書中第三十五個故事,實在對今日香港最熱烘烘的藝人私人禁照曝光事件中,那些覺得藝人虛偽、表裏不一者,有一個很大的啟示。故事題目是『老師不為人知的一面』......往生者是一名獨居的五十五歲單身男性,被發現時已經死後三星期,委託人是其姊姊,已經二十年沒有見面。房子中收藏著堆積如山的成人錄影帶,牆壁上也到處貼著兒童不宜的海報,地板更被清涼寫真集淹沒。收拾出40個可裝30盒錄影帶的紙箱,他生前是什麼職業令作者一直在腦海盤桓著。最後在整理其他東西時,無意間得知,三年前死者是一名小學老師。
這令作者有點訝異,他寫下:「我不是說老師是個神聖職業,就認定他們行為舉止都必須像個堅人。表面上和私底下有不同的樣貌,就某個層面來說也是理所當然的。不管有什麼性取向或興趣,只要不妨礙他人,旁人無從置喙。
但是,應該說是既定印象吧。房東以為長年住在這裡的是個誠實、認真的學校老師,沒想到真面目卻是如此,看起來相當訝異。
我的工作經常接觸到人們不為人知的一面,許多案例的家屬,都會發現不知道還比較好的秘密......。」
書中這正正說出你的收藏品,可能會變成「遺物」。但藝人遺失的收藏品,亦是〝遺物〞,遺失之物~
故事中最後一句很值得深思,「不想被人知道、不想被看到的那些東西......你打算怎樣處理?」
《遺品整理屋は見た!》不想被人知道、不想被看到的那些東西......你打算怎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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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tana 刀劍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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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留言:
不用處理,我反而會故意埋屍灶底,務求嚇死那位大驚小怪的遺物整理員。
除非勾搭學生,否則教書跟好色有什麼衝突呢?何況那老師只是私下看看錄影帶罷了。藝人擺明是賣「形象」,不是賣「本質」,何來「虛偽」呢?他們蠢在沒想到照片會流出,亦蠢在不懂得化解問題,道德上我根本不認為他們有何大錯。真正有大錯的,是那個影衰了《死亡筆記》正版奇拿的無聊發布者、日日渲染色情以圖利的傳媒,以及把這些非法得來的照片廣傳天下的廣大群眾。這已成為「共業」,再把責任卸給什麼「賤男」或「偽人」,只是自欺欺人。
我很久以前曾在別處寫過, 我死了, 我的blog怎麼辦? 記得那時, 有些人死了, 傳媒走去找到那人的blog, 然後將內容"發揚光大"。個人認為當中存在一個我認為重要的問題, 就是, 沒有經博主的允許(已故), 為何有人會公開地刊登他們的隱私?
有關傳媒良知, 其實這是說濫了的話題。公眾知情權與個人自由, 應放在天秤上秤嗎? 由很久以前, 從報章或電視報道看見失去至親的人的泫然泣下的照片, 已很不喜歡這種打著公眾知情權販賣別人不幸的傳媒。個人認為, 傳媒沒有當事人的同意, 是不應刊登他們的任何私隱的 - 包括情感上的隱私。但現在, 似乎, 傳媒並不這樣想。
這幾年, 我觀察到的, 是blog - 正確點說, 是名人, 或死人, 的blog內的內容 - 變成許多報導的"side dish", 當然你可以說, blog本身是一個開放的媒體, 你登得嘢出嚟就食得鹹魚抵得渴。這我認同, 不過我諗我唔expect我死鬼左之後居然會有三唔識九嘅人大揭特揭我生前的種種(好彩呢種情況永遠唔會發生喺我身上)。
至於個人物品... 唉, 萬般帶不走, 我都收埋好多秘密嘢喺屋企, 不過我入左落紙箱度, 同埋我已寫好遺囑, 如果我死左, 所有嘢要點處理(最緊要係屋企人唔好當我啲珍藏書同CD係垃圾!), 個紙箱清楚寫明"唔好理裡面係乜, 丟"。我諗, 我屋企人會follow up...呱。
我諗大部份人都唔只得一面。中間並沒對錯, 只是我們身處這複雜的社會, 複雜的人世, 對自身的無知, 難免會做就不同的"面"。有多少人真可做到"心無罣礙"? 我們都有不想別人知道的秘密, 秘密未必是不好的事或物, 只是人們思考過, 覺得這不是別人看到 - 或人們願意別人看到 - 的一面而已。Once dead, let bygone be bygone...
剛才在office匆忙就筆, 忘了問, katana兄, 可以分享一下你怎樣看你文末的問題嗎? Thanks!
又, 我想離題問Admin們兩個關於留言的問題...
1. 當我在留言版login留言時, 我要打5、6個字母, 但, 我眼睛不好, 或許我有點hidden讀寫障礙, 我已經放到個mon好大但仍然十次有九次都打錯... 可以將要打的字母縮減為2-3個嗎?
2. 已刪的留言可以重新post出來嗎? 我會這樣問是因為有些留言, 我在新春秋refresh了版面未看到, 但在rss reader竟然看得到! 冇理由個rss reader 仲快得過個網頁ga bor...
Thanks Admins!
.bwd.
.bdw.
一把火了結它們......
但一時間好像沒有什麼要燒的
1. 已刪去驗證功能,不必打字母了。
2. 我可幫你重貼。快慢問題,不清楚,也不必深究。
倉海君:
1. 呀, 謝謝, 實在太好了
2. 不用, 謝謝, 好奇而已
katana兄:
還有老味可燒, 不用被"和諧"掉, 尚算不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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